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民消费升级换代,以各类废旧家具、电器、装修废弃板材等为主的大件垃圾数量快速增长,因其收运难度和处理难度较大,很多大件垃圾被随意扔放在垃圾桶附近、公共区域甚至是消防通道,非但影响市容市貌和民众日常生活出行,还存在消防、白蚁、人身伤害等安全隐患,日益成为全国各大中城市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品质必须解决的难题,考验着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智慧。
去年以来,深圳、厦门等城市相继出台了大件垃圾管理办法,北京首家大件垃圾处理站正式投入运营,为如何合理高效处理这些大件垃圾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而东莞市委市政府也意识到解决这个问题的迫切性,梁维东书记在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上明确提出要实施城市品质提升工程,加快形成与国际一流湾区相适应的城市发展格局,强调要加快固废处置设施建设,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强制分类,确保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以上、新增生活垃圾100%实现“全焚烧、零填埋”;市政府在去年8月印发的《东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也对处理大件垃圾提出了相关要求。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市大件垃圾回收处理仍处在起步阶段,整理管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制度机制仍不完善。目前我市尚未出台完善的大件垃圾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虽然《东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也对处理大件垃圾提出了相关要求,但大多只属于方向性、原则性的要求,缺乏具体细化的操作措施和运作机制,且相关文件不属于地方性法规,约束力不够强。
二是清理搬运效率较低。由于大件垃圾体积大、整体性强,一般环卫车根本无法运输,需要专门卡车才能运走,加上很多镇街仍未建设专门的大件垃圾收集点,垃圾中转站处理能力以及环卫部门搬运大件垃圾的设备力量相对不足,因此未能像生活垃圾一样每天清理,很多时候只能堆到一定数量时才统一运走,有时一两个月都无人处置。
三是回收利用尚不成熟。很多大件垃圾附加值低、回收工作量大、处理成本高,企业回收回来则要面对亏本运营、“无人要”的困境,加上很多回收企业加工水平低、规模小、分布散,拆解加工处理能力不强,导致回收利用率偏低,大多被运往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或垃圾场填埋,很多资源都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四是宣传推广力度不够。由于平时对垃圾特别是大件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宣传工作力度不大、深入不够、形式单一,市民对大件垃圾如何正确分类处理以及相关回收渠道一知半解,普遍缺乏分类投放垃圾的意识,参与度不高,随之也衍生的回收企业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建 议: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参照深圳、厦门等地的经验做法,结合东莞实际,抓紧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出台我市大件垃圾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对大件垃圾处理的职责、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监督考评等事项进行明确和细化,进一步规范大件垃圾回收利用工作,尽快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运转高效、普遍参与的大件垃圾回收管理体系,切实提升我市大件垃圾回收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完善设施配套。参考北京、厦门等地经验做法,建设1-2个大件垃圾处理厂,配好大型高效处理设备,尽快完成各镇街专门大件垃圾收集点、分拆破碎处置点的设置,形成大件垃圾“社区中转站--镇街处置点--市处理厂”的运行处理模式。组建大件垃圾、装修垃圾清运队,配置配齐大件垃圾清运车,推行大件生活垃圾预约收运便民服务,明确专人接件派件、上门服务。开发建设网络回收APP系统,实现称重、存放、信息采集、在线预约等功能,并通过网络对低值再生资源和有害垃圾的数据进行实时监控。
三是提升利用效率。完善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下形成的废旧家电、家具回收渠道及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实现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利用的规模化和产业化。通过国家财政对大件垃圾回收企业和废旧资源再生产企业给予适当的投资补助、贷款贴息,在税收方面给予投资抵免政策,销售过程中给予适当优惠等政策措施,鼓励开展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工作,对大件低值可回收物的循环发展给予必要支持。合理引导吸引社会资本流入,让社会资本成立专门的回收处理机构,真正形成收集、运输、处理、分类回收等完整的链条,实现利益最大化。
四是加强宣传推广。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开展低值可回收物(废玻璃类、废木质类、废塑料类,包括大件旧家具)环保处理再生公益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商场活动,强化低值可回收物的分类投放、回收利用的宣传教育,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构建长效宣传推广机制,力求形成市民认识到位、公众参与广泛的氛围,提升市民的知晓度、参与度和垃圾分类意识,建立起优良的回收利用观念,助推循环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