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教育部陈宝生部长曾直言,要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家长接送孩子困难问题。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已分别出台教基一厅〔2017〕2号和粤教基〔2018〕9号文,明确实施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
建 议: |
建议在我市全面开展小学下午放学后延时服务,同时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教育部陈宝生部长曾直言,要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家长接送孩子困难问题。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已分别出台教基一厅〔2017〕2号和粤教基〔2018〕9号文,明确实施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
建 议: |
建议在我市全面开展小学下午放学后延时服务,同时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
答复单位: 教育局
答复文号: 东教函〔2019〕980号
答复日期: 2019年05月30日
联 系 人: 黄建辉
联系方式: 13925854493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190294号提案的答复
张远广、林喜荣、杨琳、汤革新、邵焕娣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东莞市实施小学课后延时服务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小学教育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满足新时代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迫切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8〕9号)等文件精神,2018年,我市出台了《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东教后勤〔2018〕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全市各园区、镇街宣教文体局(教育局)根据文件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全面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一、《指导意见》提出,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应遵从以下基本原则:
1.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
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2.坚持自愿选择,健全工作机制
中小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学生选择在校外参加课后服务的,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合法合规、安全有保障、服务质量高的课后服务机构。
3.坚持公益普惠,量力而行开展
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普惠原则。有条件的园区、镇街探索以财政投入为主,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地方,可探索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二、在此基础上,《指导意见》明确“学校主体,加强合作”的机制。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同时鼓励学校与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合作,发挥第三方社会机构的专业优势,共同做好服务。
三、关于服务内容,《指导意见》提出“不得将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课后托管活动形式及内容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学校在托管时间主要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青少年的影片等课外活动。
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我们还在进一步探索和改进,需要学生、家长和社会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有意的建议和意见。感谢您们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注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