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教育部陈宝生部长曾直言,要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家长接送孩子困难问题。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已分别出台教基一厅〔2017〕2号和粤教基〔2018〕9号文,明确实施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实施小学课后延时服务,特别是下午放学后4:30-6:00时段延时服务,可以有效解决广大上班族接孩子的难题。
  先行开展小学课后延时服务城市的主要做法。近年,深圳市、南京市、济南市、厦门市等城市开展了小学课后延时服务。比如:深圳市2015年开展小学课后延时服务试点。目前,参与学校已达三批次,共320所(包括民办学校),并且深圳市政府按生均每年350元补贴到开展的学校,主要用于开展课后延时服务所需的必要经费;厦门市,2018年9月开始试点,费用采取“家长出一,政府出二”的方式共同分担。
  目前,我市小学还没有开展下午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如果开展此项工作,不仅方便家长接送孩子,而且能够解决好放学后孩子难以监管和缺少陪伴的成长问题。

建    议:

  建议在我市全面开展小学下午放学后延时服务,同时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市镇两级财政大力支持。市镇两级政府应大力支持条件成熟的学校先行先试,在经费上予以支持;如果财政负担大,可让家长合理分担服务运行成本。
  二是明确课后延时的服务主体是学校。学校应发挥课后延时服务主体作用,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环境、资源、安全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借助各方力量,包括购买服务等,开展好课后延时服务。
  三是各学校不得变相开展补课。课后延时服务,应杜绝集体教学或“补课”现象,可开展自修、阅读,也可开展文体、艺术、科技等特色服务,力求服务内容丰富,学生喜爱,家长放心,社会满意。
  四是课后延时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征求家长意见,让家长知晓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和保障措施等,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要优先保障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学生、家境困难学生、留守儿童、中低年级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


提案者: 张远广,林喜荣,杨琳,汤革新,邵焕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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