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
答复文号: 东自然资函〔2019〕1085号
答复日期: 2019年04月03日
联 系 人: 梁永鸿
联系方式: 13790273223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一、出台了“工改工”扶持政策,统筹了镇村闲置厂房和闲置资金,支持镇村对工业厂房进行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推动镇村工业厂房改造升级。
二、即将出台《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建立了市镇资源统筹、利益共享机制。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引产业项目,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三、我局按照机构改革要求正在推进“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将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统筹协调,整合原村庄建设规划和村土地利用规划,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规划任务包括统筹农村住房布局、统筹产业发展空间、统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将利用机构改革红利,积极探索释放政策红利。计划于2020年完成全部村庄规划编制任务量。
答复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答复文号: 东农农函〔2019〕177号
答复日期: 2019年05月28日
联 系 人: 黄椿颖
联系方式: 15816820260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B类
东农农函〔2019〕177号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289号提案的答复
沙田镇政协小组:
您在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建议》(第20190289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关注,并反映了存在问题和提出了宝贵的建议。经会同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现就您所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市镇村资源统筹、利益共享机制问题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城市更新,出台相应政策文件较为注重构建资源统筹、利益共享的机制。市政府去年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全力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质的意见》,提出注重统筹利益分配,鼓励村组统筹土地交政府收储出让,其中采用政府出资、集体包干方式合作改造的,土地出让纯收益由市、镇、集体按3:3:4比例分配;集体自行出资整备土地转为国有交政府出让的,土地出让纯收益由市、镇、集体按2.5:2.5:5比例分配。近期出台的《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明确了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的地价款确定和分配,对地价款起始价、单宗地块的地价款分摊、地价款分配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其中,政府(集体)综合收益报价环节溢价成交的,溢价部分由市、镇(街道)、村集体按3:3:4比例分配。此外,为加大低效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市政府近期出台的《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拓展优化城市发展空间 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采取协议收地、以房换地、兼并重组、合作开发、调整土地使用条件等方式,加快推动低效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对低效闲置土地开展专项招商,鼓励优质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合作开发等方式盘活低效闲置土地。对批而未供满两年的存量建设用地建立台账,鼓励各镇街(园区)通过撮合招商引资或实施属地范围内位置置换等方式盘活,配置给市、镇街(园区)优质新项目。
二、关于统筹镇村闲置物业、厂房和闲置资金问题
近年来,我市出台了多项扶持“三旧”改造的政策措施,支持镇村对集体物业、工业厂房等进行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并对相关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补助,发挥了较好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增强了镇村集体经济发展动力。其中,《加快推进“三旧”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若干意见》规定产业类项目改造主体可申请拆除补助、新建补助等,单个项目累计申请的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东莞市镇村产业升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对“工改工”、创新型经济、商务楼宇、回购、拆除重建改造等9 大项目进行奖补。市政府近期出台的《若干意见》提出探索建立土地开发收益区域平衡机制,对承担生态保育、水源保护、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有和公建配套任务较重,以致建设用地偏少、开发强度偏低的村(社区),鼓励整合市、镇街(园区)政策扶持资金和村组集体经济组织闲置资金,在市镇中心区、产业重点发展区集中投建或购置产业用房和经营性物业,积极发挥资金效益。
三、关于加大农业园建设资金扶持力度问题
为着力打造一批镇级农业园,我局出台了《东莞市小型农业园规划建设与扶持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由市财政对园区建设的农田道路、农田排灌渠、温室大棚等8大类项目按一定分担比例进行补助,并向水乡经济区的园区倾斜(市财政补助资金在按分担比例投入基础上提高20%)。目前,全市共认定7个镇级农业园,市财政累计投入490多万元。此外,为加快推进农业公园创建工作,我局出台了《关于推进东莞农业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东莞农业公园评定标准及申报创建评价体系》,提出推动已有农业园区改造升级为农业公园,并积极推荐条件成熟的农业公园申报创建省级、国家级农业公园。同时,确需申请补助的农业公园项目以“一事一议”方式报市政府审议。
四、关于创新和完善集体经济发展机制问题
市自然资源局目前正按照要求推进“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将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整合原村庄建设规划和村土地利用规划,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任务包括统筹农村住房布局、统筹产业发展空间、统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计划于2020年完成全部村庄规划编制任务量。此外,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我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资产有效监管的意见》、《关于促进村组集体资金有效利用的工作方案》以及对《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监管、审计监督、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集体资产交易行为,促进集体资金有效利用,激发乡村振兴新动力。
以上是对您所提问题及建议的答复。感谢您所提出的宝贵意见,并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并积极建言献策!
办理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