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单位: 教育局
答复文号: 东教函〔2019〕883号
答复日期: 2019年05月31日
联 系 人: 黄建辉
联系方式: 13925854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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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190287号提案的答复
黄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东莞市幼儿教育‘有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的关注和支持。由于您是工作在我市幼儿园一线,对我市目前学前教育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建议,在此非常感谢!实际上,我们也是朝这些建议的方向去努力。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市学前教育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办好学前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和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要求,我市将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情况纳入镇街领导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年度工作考评,有力推动了行动计划的实施。2018年,我市围绕国家、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和局主要目标任务安排,积极推动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均衡发展。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初,全市经批准开办的幼儿园共1125所,其中公办(集体办)幼儿园204所,民办幼儿园921所,全市33个园区、镇(街)均办有公办中心幼儿园,其中15个镇街办有2所或以上镇办公办园。全市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604所;公办(集体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共808所,占全市幼儿园的71.8%;东莞市“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1082所,占全市幼儿园的96.2%;省、市一级幼儿园542所,占全市幼儿园的48.2%。全市在园幼儿约35.56万人,全市幼儿园教职工49921人,其中专任教师26295人,大专以上学历教师占比85.8%。
二、继续重视加大财政投入
近年来,市、镇两级财政重视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我市于2011年出台了《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并相继出台了第一期至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东莞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东莞市集体办幼儿园生均定额经费补助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加强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公益导向。从2011年至今,市财政每年投入约1亿元,用于发展学前教育。其中,预计2017-2020年期间市财政将合计投入50656万元,平均每年约投入12664万元,主要用于补助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励新评等级的幼儿园、师资培训经费、教研经费、幼儿园教师从教津贴等。
2018年,指导各(园区)、镇(街)教育部门根据《东莞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新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40所。通过资金补助、专项培训倾斜、帮扶指导等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质量保证、收费合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18年,市财政对735所符合条件的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拨付奖补资金共计7600.25万元。为扶持我市集体办幼儿园持续健康发展,鼓励和引导村(社区)举办、自主经营和管理集体办幼儿园,我局于2018年7月26日印发实施《关于印发〈东莞市集体办幼儿园生均定额经费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教幼〔2018〕1号)。2018年,市、镇财政对36所符合东莞市集体办幼儿园生均定额经费补助的幼儿园拨付补助资金共计315.60万元。
从2019年起全市建立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拨款制度。公办(集体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年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2019年达到300元,2020年达到400元。
三、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近年来,为提升学前教育保教队伍的专业素质,我市重视加大培养培训力度,将幼儿园教师培训纳入全市教师继续教育体系。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提高教师学历层次。积极创造条件,扩大本、专科层次学前教育专业规模,在东莞开放大学、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设有学前教育专业,并不断扩大办学规模。市幼儿师范学校通过3+2模式,中专毕业生可升入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等大专院校深造,提升我市幼儿园教师的学历层次。近年来,市、镇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学费补助、拓宽学历提升渠道等多种方式提升在岗幼儿园教师学历层次。2018年,全市幼儿园26295人,大专以上学历教师占比85.8%。在积极培养幼儿师范毕业生的同时,我市通过制定一些有利政策和措施引进优秀的幼师,并通过一系列的培训和提高教师待遇等措施留住幼师,鼓励其长期在东莞从事教育工作。
(二)加大教职工职后培训力度。利用市教师进修学校、市幼儿师范学校等市内、外优质师资培训资源,定期举办园长提高班、副园长研修班、骨干教师培训班、教师教学技能培训班,每年举办园长资格培训班、保育员岗位鉴定培训班。近几年,全市幼儿园教师培训共投入财政资金超过2000万元,共培训幼儿园教职工2万余名。加大教师心理健康培训力度,引导教师进行必要的自我心理调适,从生活、工作等方面关心教师,缓解压力,确保教师身心健康。2015年起,我市组织5333名幼儿园专任教师参加了两期心理健康C证培训班,提升了教师对幼儿心理健康的关注和教育实践能力。
(三)落实研训制度,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加强名师工作室、名园长工作室建设,积极搭建展示、交流平台,推进园本研训制度,促进骨干教师、园长队伍、新入职教师的专业成长,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落实幼儿教师培训,近几年财政投入培训资金超过2000万元,共培训幼儿园教职工2万余人次,基本实现幼儿园教职工的全员培训。从2015年开始,评选名园长工作室主持人10名、名师工作室主持人20名,名师、名园长、教研骨干培养对象共三批190名。注重以园本培训为主,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参加师德师风教育,认真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活动,逐步建立健全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引导广大教职工努力做到“学为人师、德为世范”,成为“四有”好教师。
(四)制定相关政策,进一步提升教师福利待遇。提高公办(集体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的工资待遇,不低于《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17〕9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东人发〔2017〕3号)中的相应标准,并逐步实现与在编在职同等岗位公办幼儿园教师同工同酬;继续实施集体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教师从教津贴。研究制定东莞市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标准指导意见;鼓励民办幼儿园为教职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年金制度。
四、加强保教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一)加强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管,提升保教质量。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落实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7号),完善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促进幼儿园自主发展、内涵发展、科学发展,切实提高幼儿园的办园质量。市、镇教育部门加强对幼儿园的保教指导,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机制,发挥等级优质园、《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园、镇办公办园的辐射作用,加强对其他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全面提升区域学前教育保教水平。实施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引导幼儿园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游戏观和课程观,有效消除“小学化”现象。
(二)加强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监督管理。高度重视幼儿园办园行为的日常监督工作,依托责任督学、年度检查、省规范化幼儿园督导验收等方式,指导各幼儿园加强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升保育教育水平。严格依照《东莞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要求,对我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开展认定和管理,普惠性幼儿园必须严格落实“依法依规办学”“实施科学保教”“按照国家、省的要求配备教职工”等要求,办园行为普遍比较规范。
(三)加强学前教育宣传和交流活动。2018年5月20日-6月20日,围绕“我是幼儿园教师”的学前教育宣传月主题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2017年底至2018年2月份,联合东莞广播电视台策划制作《宝贝豆丁?快乐的幼儿园》系列宣传片,并开展“幼小衔接”现场分享会,向社会广泛宣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科学的育儿理念。2018年7月,我局制作的《东莞市2018年学前教育宣传片》在广东省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组织的2018微视频大赛中被评为一等奖,并荣获荣誉证书。
虽然我们在学前教育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初步体现出成效,但由于我市幼儿教育数量大,幼儿教师多,而且受市场经济、社会等因素制约,距离我们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下来,我局将继续指导各镇街(园区)认真落实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幼儿园规划建设,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升科学保育教育水平,推动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均衡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注和监督!
办理单位: 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