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
答复文号: 东自然资函〔2019〕1078号
答复日期: 2019年04月03日
联 系 人: 梁永鸿
联系方式: 1379027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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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我局组织编制的《东莞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2035年)》中提出的轨道17号线,主要功能是串联我市北部谢岗、桥头、企石、石排等镇街至东莞火车站,实现北部镇街融入全市轨道网络。但根据客流预测,该廊道近期客流效益较差,实施紧迫性不足,因此建议作为远景年线路。轨道5号线串联石排、生态园和松山湖,并与深圳13号线衔接,考虑松山湖内部人口岗位较为成熟,且与深圳联系较为紧密,近期具备一定实施条件,但由于轨道交通建设成本高,市财政负担压力较大,建议在下阶段轨道建设规划中结合全市轨道资源配置统筹考虑。
答复单位: 发展和改革局
答复文号: 东发改交通函〔2019〕77号
答复日期: 2019年04月15日
联 系 人: 袁锡江
联系方式: 13798766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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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一、关于规划方案。建议贵局依据《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设计规范》等有关要求,按照5号线和17号线沿线土地使用功能、人口及就业岗位密度分布、客运交通需求及车辆基地安排等实际情况,进一步向石排镇政协小组做好第三轮线网规划5号线和17号线的线位规划方案的解析工作。
二、关于推动项目实施。鉴于国办发〔2018〕52号、发改基础〔2015〕49号对城市轨道项目的财政资金投入有严格的要求,国家批复的建设规划需要完成70%才能报批新一轮建设规划等要求,因此,充分考虑目前我市财政实力及现有建设规划实施的实际情况,第三轮线网规划5号线作为远期实施项目和17号线作为远景实施项目确有必然性,建议进一步向石排镇政协小组做好解析工作。
答复单位: 市轨道交通局
答复文号: 东轨函〔2019〕506号
答复日期: 2019年06月03日
联 系 人: 刘泓锐
联系方式: 2283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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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对东莞市政协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
第2019028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石排镇政协小组代表:
你们好!你们在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190283号提案《关于加快东莞城市轨道通勤普线中的5号线和17号线建设的提案》收悉。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安排,该提案由我局承办。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轨道交通发展的思考和关注!针对你们所提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近期将《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2018-2025年)》(以下简称“《二期规划调整》”)上报省发改委进行初步审查,目前已通过专家评审,下一步还需修改完善后由省发改委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二期规划调整》规划了我市计划近期建设的1号线一期、1号线二期、1号线三期、1号线支线、2号线三期、三号线1一期、3号线支线共计7条线路(段),以上线路均没有经过石排镇。
与此同时,我市开展了《东莞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2035)》(以下简称“三期线网规划”),该规划目前已经上报省住建厅进行技术审查,审查通过后由市政府审批。三期线网规划拟新增规划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17号线途经石排镇并设站,其中5号线规划为2035年前建设项目,17号线规划为远景弹性发展线路。
二、目前,市委市政府在轨道交通线路建设主要目标是先建设连接市中心区(中心城区、松山湖、滨海湾)的轨道交通线路。根据已获得批复城市的报建经验,位于或服务于城市中心区的轨道交通线路较容易获得批复。因此,我市《二期规划调整》的线路均为连接中心区域的市域快线。
经过石排镇的5号线作为联系石排与松山湖的线路,可考虑在三期建设规划中优先纳入,17号线作为远景弹性发展线路还需进一步研究后再确定。
建议石排镇通过加强常规公交与既有2号线的接驳,同时加快建设相关市政道路与轨道站的连通来解决近期方便居民出行的问题。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轨道交通发展的关心和关注!
办理单位: 市轨道交通局,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