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世界制造业名城,厂房租赁经济一直在东莞经济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分量,在村民集体经济中更是如此。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受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国际市场萎缩、企业经营成本上涨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东莞一些企业经营困难,相继倒闭或缩小规模,剩余大量空置厂房。一些“二手房东”瞄准了这个市场需求,把大厂房承包过来,然后分租,由此催生了分租式厂房行业。特别是近年来,不少中小微型企业经营困难,为了寻求生存空间,来东莞寻找落脚点,加上东莞是国际加工制造中心,小型企业的转型发展,对于小型空置厂房的市场需求越来越大。于是,东莞一些大的空置厂房被承包后,再进行分租的做法越来越普遍。
    分租式厂房行业的形成除了市场需求的驱动,利益推动也是分租式厂房行业迅猛发展的另一成因。二手房东将空置厂房承包下来,再对厂房进行改建,然后提高租金,分租给深圳转移过来的企业,同时还增加分摊面积、附加管理费、提高水电费、消防设备电梯设备分摊费等乱收费行为,这些都是二手房东分租厂房利益收入的主要操作方式。举个实例,据调查某镇共有42间厂房被二手房东包租,建筑总面积69.5万平方米,分租企业共293家。2017年,分租企业的总产值约19亿元,约占全镇工业总产值4.6%;总税收约8048万元,约占全镇工业税收总额4.7%。
       此外,“二手房东”分租的厂房还存在严重影响投资营商环境、土地产出效益、安全生产隐患、环保不合格问题等问题。

建    议:

      (一)建议堵疏结合,治理防范“二手房东”炒作。通过提高准入门槛、监控能力、违约成本来治理“二手房东”炒作。明确镇村厂房物业采取公开竞价方式交易,只接受实体企业参与竞投,原则上不得转租分租。另外,要减少企业对“二手房东”的依赖。要完善工业厂房数据库和信息平台,为招引项目落地提供高效的信息服务和平台支撑。
   (二)建议规范二手房东的出租管理。二手房东出租合同中必须公开所有收费明细并在公告栏展示,根据收费明细执行,明确分摊面积、水电费、管理费收费,做好环保、消防责任划定等内容,并接受税务、环保、工商、经信等部门监督,出问题的要严肃处理。建议新建厂房和业主签订协议,不允许二手房东分租。
   (三)建议加强村、私人厂房的统筹。建议通过镇村合作等办法,鼓励引导各村翻新改造旧厂房,推动旧厂房统筹改造建设工业大厦、产业集群工业园、科技孵化器,提升旧厂房的承载力,引进优质项目。
   (四)建议稳定村集体工业厂房租赁市场。落实村集体工业厂房用途管控的属地责任,严厉打击囤积厂房、哄抬租金等违规行为。对未经所在镇街园区审查同意并在招标文件、租赁合同中注明的,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加强对承租企业经营活动、履约行为的监管,引入举报机制,对违约转租的,依法追究责任,并列入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全市村集体工业厂房承租。
   (五)建议探讨利益共享机制。建议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探索镇村利益共享机制或扶持政策,根据土地产出率、企业效益、税收产出等,建立税收返还的奖励长效机制,引导村、厂房业主整合厂房资源,引进优质项目,提高厂房的收益率和承载力,减少分租厂房现象,优化统筹发展模式。


提案者: 李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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