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合社区的养老服务资源,建立村、社区的“就地养老”模式
由于东莞各社区的语音、习俗存在差异化,目前养老机构在服务老人时并未区分社区人员,在为老人提供服务过程中无法同时满足需求,若各社区依据各自的实际社区情况,建立“就地养老”机构,就能够很好地解决上述问题。
各社区充分利用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现有资源,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在各社区打造集康复、医疗、养老服务于一体的多功能、社会化、开放式的社区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为社区老人提供生活服务、文化教育、养老托管、精神慰藉、临终关怀服务项目。
(二)鼓励社区本地居民加入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加强社区养老服务队伍的建设
依托社区就近培养服务人员,鼓励村、社区的失业人员再就业。各社区可优先选聘下岗失业人员加入社区养老服务队伍,鼓励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参与社区养老服务。
鼓励社区本地居民加入养老服务人员队伍,一方面可以改善社区居民的就业率,为社区居民提供工作岗位;同时,因社区本地居民熟悉、了解本社区的语音、习俗等情况,能够为社区老人提供更好优质、更贴心的服务,实现养老服务本地化,让老人更容易接受好地享受养老服务。
为提高社区本地居民的服务水平,开展养老服务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培训,建设具备养老服务、康复护理等专业知识的专业化养老服务队伍。
(三)拓展社区养老的服务内容和形式
1、开展多元化的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将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建成打造为集康复保健、长期护理、临终关怀于一体,且具备养老托管、认证培训的养老服务基地。
2、开展智能社区养老服务,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东莞市老年人健康电子档案,设立数据监控报告系统,便于养老机构及时了解老人的情况并提供服务。
3、推动老年保健事业发展,鼓励为老年人家庭成员提供护理知识培训。积极开展老年疾病预防工作,指导老年人合理服用药物。
4、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社区机构积极开展各种老年人文娱活动,推动带领老年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区的建设,推动养老服务的老年志愿服务活动。
(四)完善多元化资金投入和运营机制
整合政府、市场和非盈利组织等社会力量投入到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中。在政府的主导下,鼓励采取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形式,创办跨社区的区域性综合养老机构。
政府通过出台优惠政策、税收减免、财政补贴、划拨用地等扶持政策,鼓励发展民办的社区养老机构。探索采取特许经营方式,以承包、租赁、独资、合资联营等形式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借鉴国内其他地区的“养老品牌连锁经营”发展模式,实行统一连锁管理。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养老服务,引进专业从事养老服务的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承接养老服务,提供优质、高效的养老服务,降低政府养老成本。建立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等级评估监督制度,加强社区养老机构标准化管理。
通过推进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完善多元化的资金投入创办社区养老机构,提升社区养老的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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