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至2018年东莞商品住宅成交均价每年增长23%,而同期东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增长仅9.05%,居民收入增长落后于房价增长。人才是城市竞争力的根本,较高的房价降低了东莞对人才的吸引力。若东莞不能解决年轻人的租房问题,长此以往势必影响东莞经济社会双转型,减低东莞的城市竞争力。
  东莞常住人口自有住房比率不足40%,大量城市人口需要租房,尤其是产业转型升级带来的新型产业人口。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租赁住房仍是解决东莞市民居住问题的主要办法。现有市场中80%以上的租赁住房为城中村或工业配套宿舍,这类住房普遍存在违法改建、安全消防隐患、游离于监管之外等问题,而商品房的租金则相对较高。介于两者之间的高性价比租赁住房占比极少,无法满足城市需求。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承载着保持东莞产业活力的重要使命。
  

建    议:

  万科等房企推出的品牌长租公寓自2015年在东莞起步,已有多个全国性品牌公寓进入东莞市场,但均未找到快速拓展渠道,暂停扩张。主要原因为长租公寓在报建、安全、消防方面仍缺乏明确流程、指引及规范。为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现习总书记提出的“租购并举”,提出以下建议:
  1、明确规范,盘活存量低效资源。目前东莞土地开发强度逼近极限,必须走盘活存量土地进行内涵式发展的道路。一是旧村改造从一味拆建到全面改造升级,改善原有基础设施、消防设施等,满足合法居住条件后进入租赁市场;二是针对部分旧厂房、宿舍,鼓励各类主体经营此类物业用于租赁住房;三是针对大量存在的小产权房进行面积、权籍调查,严禁继续扩建,不确认产权,但对于符合居住条件的小产权房,允许进入租赁市场,纳入规范管理。
  2、大力发展规模完备、管理有序、安全合规的机构租赁住房。当前东莞房屋租赁市场呈现“小、散、乱”状态,缺乏规模化、专业化的管理机构。发展机构租赁住房市场,既有助于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也能培育税源,规范物业管理,提升城市品质与吸引力。
  3、减轻机构租赁税负,出台财税扶持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规定:"纳税人以长(短)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务的,按照住宿服务缴纳增值税。”东莞暂时没有明确机构租赁的税务细则,现阶段机构租赁房租和管理费是按照生活服务业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开票内容为住宿服务费;水费缴纳税率为11%;电费缴纳税率为17%。但是机构租赁面临的其它可能税种还有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增值税附加、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印花税。税种多、重复征税,相比个人散租实际上的不登记、不缴税,机构租赁税收负担过于沉重,在目前的租金回报水平下,扣税之后企业基本处于亏损状态,压制了机构租赁业发展,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住房租赁市场以个人散租(中介转租)为主的局面,减少了潜在税源。建议我市出台机构租赁纳税实施细则,结合国办发2016(39号文)精神,适度降低机构租赁的税负。
  4、出台针对性的《租赁住房消防管理规范》。由于目前无规范化的出租房消防管理政策,导致消防审批通道不畅。机构租赁企业在申报消防验收的过程中常常出现不受理的情况。由于租赁住房很多并非新建,无法套用新建住房的消防验收标准,建议我市出台针对性的《租赁住房消防管理规范》,以便消防部门有章可循。
  


提案者: 牛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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