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一年的连续艰苦奋战,我市完成了797家印刷及重点工业涂装企业源头改造淘汰,4074家重点VOCS企业末端治理设施整治,治理总量已超过重点排放企业的一半,空气质量同比有所改善,臭氧指标摘掉了全省倒数第一的帽子,但是臭氧浓度同比上升了0.6% , 除去臭氧与PM2.5协同防止、气象等因素,臭氧污染治理效果仍然不是很理想。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 排放情况深度摸查不够,目前摸查的是主要涉及VOCS的重点企业,潜在的污染源尚不完全清晰,还有18个镇街没有完成深度排查;(二)源头治理推进不理想,环保型原辅材料替代进度缓慢;一企一策精准度不够。(三)监控治理方式和手段应用单一,污染企业治理积极性不高,小型企业仍然偷排严重。(四)治理市场化程度不够。2019年严峻的经济形势将给治理带来更大的挑战,面临十分紧迫和艰巨的任务, 依靠科技,加大开放治理市场是实现深度持续治理的关键。

建    议:

  一、加快VOCs底数深度摸查工作
   在前期对重点行业排查的基础上,以镇街为单位,外聘专业团队,运用先进科技手段各自对所辖区域VOCs排放进行更全面拉网式深入的摸查,除了重点行业,港口与船舶以及石油产品储存运输过程,加油站及餐饮油烟产生的VOCs 排放也要列入排查范围,以掌握每个企业的真正排放数据,为评估和减排,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顺德的臭氧污染治理及控制成效,提供了可以借鉴的案例。
  二、创新监管工作 全面推广VOCs在线监控设置,结合5G技术,加快建设东莞市VOCs在线监管大数据平台.并通过参与治理的第三方企业实施排放监管。
  三、根据VOCs的排放特点,分类精准施策,可将治理模式分为四种: 一是在有条件的镇街,结合涉VOCs排放产业的集中度、产业升级转型和土地资源整合情况形成产业园区, 通过环保型原辅材料替代等手段从源头以及排放的生产环节对VOCs进行集中监控 和治理, 既有效降低企业治理成本,又利于企业分工的精细化,也利于小微企业渡过经济寒冬。二是对于排放量大且运营能力强,可独立投资安装专用吸附及脱附设备的企业,采用一企一策的独立整治模式。三是对于排放量小且经济基础薄弱的企业,采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区域整治模式进行治理;四是对于无法承担环保治理费用的小企业,直接淘汰。
  上述第三种非常适合我市情况,可选取厚街和大岭山试点, 试点后推广全市。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区域整治模式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建立一个吸附剂集中处理/处置中心(第三方),该中心协助企业改造废气收集系统,让企业仅需安装专用吸附设备,专用吸附设备是由有可移动吸附模块构成,在最大限度降低VOCs排放的同时降低企业治理的成本,随后将吸附饱和的吸附模块转运至集中处理/处置中心,集中处理/处置中心可选择两种方案对材料进行活化再生:
  1.现场再生:中心派出具有脱附销毁功能车到企业,连接其吸附设备,分模块对其吸附剂进行脱附,脱附后的废气进入车载销毁装置进行彻底销毁,同时收取吸附模块再生费用;
  2.离线再生:在其吸附将达到饱和时,中心派吸附模块专用运送车为企业更换新的吸附模块,并将吸附饱和的模块运回中心脱附回收/销毁。在该方案中,中心对企业收取吸附模块处理费用。
  如此,排放企业只需要投资建设收集系统和吸附系统,降低了初次投资的费用,后续只需承担吸附模块再生的费用。这是使用活性炭进行VOCs治理的一个最为合理可行的治理模式。 顺德江苏省镇江新材料产业园区等已采用。
  四、通过政策优惠等手段促进企业主动治理。VOCS治理需要长期持续投入,中小企业不愿参与治理。政府要尽快出台优惠政策,对积极主动治理污染排放的企业给予融资信用加分、税费优惠等。
       五、加大治理市场的开放力度。引导有资质企业尽快进入治理市场,发挥企业在治理以及监管方面的作用,同时政府加快制定对企业治理的监管办法(方案), 合力共同解决深度持续治理问题。
  


提案者: 赫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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