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村经济联合社作为市场活动的主体,代表全体社员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承担着不可或缺的职能。近年来,村经济联合社参与经营活动的范围越来越广,涉及村经济联合社的民事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经分析我市法院受理的涉村组织民事纠纷情况,反映出现今村经济联合社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 违规使用、租赁、出让集体厂房及土地。涉村经济联合社的民事纠纷案中,涉及房屋和土地的纠纷最多,反映出村经济联合社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涉及房屋和土地的工作环节最容易引发矛盾纠纷,存在的法律风险也最大。
  2. 合作开发经营存在法律漏洞,不注重风险评估与防范。村经济联合社与企业合作开发经营的过程中,审查合作开发企业的实力不严格,选择合作开发企业的程序不规范,给权力寻租留下空间,容易产生资金链断裂、开发项目烂尾等风险。
  3. 议事规程不规范。有些村经济联合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不及时、不规范,涉及村集体及成员切身利益的重大事务未严格通过村民会议表决,损害集体利益。
  

建    议:

  一、强化集体用地管理,统筹规划留用地项目。严格宅基地审批程序,严格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的审批,依法打击借土地流转之名搞房地产开发、以租赁为名实质变相出售集体土地等行为。市镇两级规划部门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提升农村留用地开发管理水平和经营收益,探索创新模式破解低效利用难题,在符合相应土地状况的情况下,满足村集体获得稳定经营收益的需要。
  二、规范村经济联合社经营开发活动,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完善村经济联合社经营活动的审查程序,完善驻村法律顾问制度,对于重大项目应由驻村法律顾问进行合规性审查,对于合作合同须经驻村法律顾问审核,由律师见证签署,减少村经济联合社在土地承包、租赁以及合作开发经营等过程中的风险,提高村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完善基层监督制约机制,倒逼村经济联合社实现村务公开民主决策。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管理工作,不仅需要社员监督,而且需要在党委、政府层面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镇街党委、政府加强督促和指导村经济联合社公开村务管理、财务情况、政策落实情况,让村集体资产收益管理、使用、发放的重点环节以及工程项目的管理、建设、经营等重大事项由村集体社员表决决定,实现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
  四、引入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构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联动机制。涉村经济联合社纠纷中,一方当事人为本村经济组织社员的,其与村经济联合社之间的矛盾通常较激烈,对立情绪较严重。涉村经济联合社纠纷亦容易引发群体性纠纷,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涉村经济联合社矛盾纠纷不仅需要及时化解,更需注重预防和疏导。借鉴“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枫桥经验”,应大力发挥基层调解的优势,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络,镇街党委政府提前介入涉村集体的纠纷调处过程,在纠纷触发的苗头阶段有效联动,避免矛盾的蔓延激化,通过政策宣讲、责令改正、诉前调解等方式多元化解。
  

提案者: 李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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