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儿童保护与救助系统现状
  (一) 政府机构关于困境儿童保护与救助的政策比较健全。按照国家、广东省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东莞市加强孤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东莞市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东莞市农村留守儿童“合理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关于困境儿童的救助保护政策。
  (二) 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公益性社会组织蓬勃发展,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普惠社会服务中心、隔坑社工服务中心和瓦蓝栈公益服务中心等公益组织都是我市儿童保护和救助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我市儿童保护与救助系统存在的问题
  (一)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普及率高、使用率低。按照《东莞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规定,各镇街(园区)和村(社区)建设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但很多社区服务中心由于缺乏人力、宣传不足等原因,并未起到“四点半课堂”的作用,仍有大量儿童,特别是居住于临时居住场所的非莞户籍儿童,课余时间无人看护,存在巨大安全隐患。而同时一些希望提供这类服务的社会公益组织又因为场地经费限制无法进行。
  (二) 集体性质的工业区存在儿童保护与救助系统短板。东莞市外来常驻人口主要集中于各个工业区内,除了某些大型企业外,多数集体性质的私企并没有足够的人力和物力为园区内的儿童提供保护与救助服务,而由于这些园区的封闭性和特殊性,公立的儿童服务机构又很难为这些园区内的儿童提供必要的服务,大量生活在工业园区内的非户籍儿童长期处于无人看顾状态。
  (三) 对儿童保护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仍显不足。很多家长对我市各方面惠民政策不熟悉,很多符合政策要求的困难儿童,未享受到应有的优惠待遇。各部门的窗口人员又必须一次次的解答相似的问题,付出了大量劳动力,却只能事倍而功半。
  (四) 非户籍儿童的信息采集不健全,不利于被拐卖儿童的保护。我市居住着大量外来儿童,这些非户籍儿童既未进入我市的DNA数据库,又无法确认是否加入户籍所在地的数据库,这是一个打击儿童拐卖和预防儿童犯罪的盲区。
  

建    议:

  (一) 结合公益组织提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普及性。相关部门在进一步增强宣传力度的同时,促进街道(社区)与社会公益组织合作,以社区服务中心为基础,由社会组织补充工作人员,增大我市“四点半课堂”的专业性、安全性和普及性。
  (二) 推广及完善工业区内的儿童保护与救助中心。由政府为主企业为辅在各工业园区内建立非莞籍儿童的活动和救助中心,并设定统一标准,在满足集体园区需求的基础上逐步向非集体性质的工业区推广。时机成熟时,可将此项定为东莞建立工业园区的基本要求。
  (三) 设立儿童救助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各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设立综合网络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一次性获知及时、准确、全面、可靠信息的途径。
  (四) 完善非莞籍儿童信息采集工作。由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和街道、社区建立联动机制,扩大非莞户籍未成年儿童DNA数据库的采集范围,提高非户籍儿童生物识别率,推动被拐儿童第一时间回归原生家庭。
  

提案者: 无党派人士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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