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因其综合成本低、费效比高,使用灵活等特点,在军民两用方面迎来快速发展,近年来消费级民用无人机出现爆发式增长。但频繁出现的各地“黑飞”、失控坠机、炸机等各类事故,飞行安全问题逐渐凸显,对空防、空管秩序以及民航产生严重影响的同时,也对公共安全和个人隐私构成威胁。从国家层面来看,民航局划设了机场禁飞区,并下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要求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无人机拥有者须进行实名登记。从地方层面来看,深圳、广州等地陆续出台有关措施进一步限制无人机的使用、收紧对无人机的监管。
当前,我市在无人机管理方面存在如下问题:
1、过于强力且粗放的政策监管对无人机消费和产业带来影响。东莞拥有较好的产业基础和应用基础,因便捷的地理区位和完善的产业链配套体系,吸引了大疆科技和极飞科技等行业巨头的落户,使我市在无人机生产工艺研发和规模生产制造方面均走在全国前列。去年以来,市环保局以及麻涌、大朗、石龙、松山湖等镇街城管部门陆续将无人机引入大气监测、污染源追踪和“两违”拆除等行政管理领域,进一步拓宽了无人机应用与城市管理的手段升级。但由于空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应对民用无人机井喷式增长采取的监管措施过于强力并且粗放,使得无人机适放空间进一步缩小,极大地影响了消费者对市场的信心,导致消费级无人机市场的部分萎缩。
2、缺乏本市可执行的细化标准。依照我国法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及空中交通管制部门应依法对无人机及其飞行活动进行管理。由于国家缺乏顶层统一设计,且相关法规规章之间未形成统一标准,无法带来完整的监管效应,各地依照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管理,2017年6月,市公安局治安巡逻警察支队发布了《关于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物安全管理的通告》。相较我市无人机产业的蓬勃发展与行政管理手段的科技化升级,我市尚未出台无人机管理办法,现有《通告》也难以针对低空、慢速、微轻小型无人机数量的快速增长来精细化规范其生产、销售、飞行以及安全管理。这与无人机在我市的产业基础和城市发展现状不相匹配,与我市加快提升城市品质和内涵、进一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目标不相匹配。
2、外市“一刀切”出台政策导致管理越界。以广州市政府《关于保护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空安全的通告》为例,其对广州空域无人机禁飞区域的限制,划定为以白云机场基准点为圆心半径的 55 公里范围,意味着将包括我市西北部镇街,以及佛山、清远等广州周边城市都纳入管辖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