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是现代教育中的新型教育模式,是推动素质教育纵深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推动特色办学的基础。目前我市各中小学积极开展校级社团工作,取得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成绩,得到了社会和家长的广泛认可。但是在实际运行的过程中也存在以下问题:1、各学校社团之间良莠不齐的状况比较明显,区域发展不平衡。2、学校社团运作经费不充足、专业师资队伍缺乏,活动场地有待进一步加强


建    议:
       1、在全市形成学生社团活动和建设的相关政策支持体系。进一步完善社团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在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社团管理细则,完善社团考察制度、社团财务制度、社团档案制度、社团指导老师负责制度等。
        2、定时开展评优活动。通过深入开展“优秀社团”创建活动,使一批优秀社团脱颖而出,形成鲜明的导向,进一步促进社团工作的全面繁荣;凡评为“优秀社团”的单位可获资助,从而达到重点扶持有专业特色、有文化底蕴、有深厚传统的学生社团,以它们为龙头从而促进学校社团文化的全面繁荣。在全市创建100个精品社团,带动全市各中小学社团发展。精品社团由市教育局拟定评选方案,组织专家评审。市财政局给予每个精品社团20万的经费资助,市审计局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所有单位要做到专款专用,对经费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给予严惩。
         3、加大对学生社团活动场所、经费、指导教师等方面的投入。拥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地和相对稳定的经费来源是学生社团开展活动的基本条件之一。学校应对学生社团加强入,学校应将社团活动经费纳入全年经费预算,并逐年增加社团经费投入。在社团场地使用、活动开展、经费支持、指导老师聘请方面为社团创造条件、开方便之门,为社团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加强学生社团之间的联系、协作与交流,并鼓励学生社团走出校门,校外社团机构走进校内机制。校外教育主阵地在办学条件、办学档次和办学特色上具有的天独厚的优势,应充分利用社团把校外教育和学校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用社团的活动形式去丰富和拓展课堂教学的形式,让校外教育成为新课改的实验区、先导区,成为校内教育的发展及延伸。

提案者: 民进市委会

财政局
  关于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19009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教育局:
  送来《关于加强小学精品社团的资助力度的建议》(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0190095号)收悉。提案建议在全市创建100个精品社团,市财政局给予每个精品社团20万元的经费资助。经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考虑到目前市镇两级财政对中小学办学经费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能较好地满足学校各项办学需要,建议各学校结合办学实际将社团活动经费纳入学校办学经费中统筹解决,暂不宜由市财政另行给予经费资助。


团市委

  贵会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学精品社团的资助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我委结合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单位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中小学学生社团是中小学生以相同或相近的兴趣、爱好、特长、信念、观点或自身需要为基础,自愿组成并按照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团体,是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推动素质教育纵深发展的有效途径。加强中小学精品社团建设,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和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具有积极意义。我委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从以下几方面落实本提案相关建议要求:
  一是搭建学生社团评优交流展示平台。团市委、教育局、少工委等部门常态化联合开展“东莞市优秀红领巾小社团”评选活动(每两年一次),今年共评选出36个优秀红领巾小社团,树立学生社团先进典型,促进全市学生社团工作蓬勃发展。同时,全市广泛开展“社团嘉年华”“社团文化节”“社团集市”等校内外活动,为学生社团提供展示交流舞台,推动学生社团建设和加强校园文化有机结合,互相促进。
  二是落实学生社团建设的经费保障。目前,社团活动经费是纳入学校办学经费中统筹解决,市镇两级财政对中小学办学经费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较好地满足学校各项办学需要,市财政局表示不另行给予经费资助。我们将鼓励推动学校加大学生社团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活动场所、经费、师资等方面的投入,通过为社团活动提供固定的活动场地和经费、加强指导教师培训、建设有特色的社团活动教育课程等措施,为学生社团创造有利发展条件。
  三是规范学生社团的管理引导。市教育局于2014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推进社团建设,从课程建设、工作目标等方面对学生社团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和要求。团市委推动学校着力构建党领导下的以团委为核心和枢纽,以学生会组织为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主体组织,以学生社团及相关学生组织为外围延伸手臂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推动学校团委履行对学生社团的主要管理职能,学生会组织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服务和联系,深化学生社团的育人功能。


教育局

关于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09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团市委:
   
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095     关于加强小学精品社团的资助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加强小学精品社团的资助力度的问题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中小学学生社团是中小学生以相同或相近的兴趣、爱好、特长、信念、观点或自身需要为基础,自愿组成并按照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团体。加强学生社团建设,丰富社团活动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和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学校特色建设的有效方式。同时,学生社团在传承和培育校园文化,丰富校园生活,引导学生了解社会、拓宽认知领域、实现自我价值、凝聚人心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社团建设工作,提升学生社团活动水平,增强学生主动参与、自主合作的发展意识与自我教育的能力,市教育局在2014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推进社团建设。要求各镇街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以课程建设为主线,以校本课程、学生综合实践课程实施为主渠道,面向全体学生,建设有特色的社团活动教育课程,不断扩大师生的参与面,满足学生选择发展和心智水平提高需求,全面提升教育质量。要求通过组织开展社团活动,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综合素质;要求将社团建设与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留守儿童工作、校园文化建设、德育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要求通过优秀社团评比、社团文化节、社团活动展示等方式,进一步活跃社团活动气氛,扩大社团在学生中的影响面,为学生社团发展注入活力;要求将推进学生社团建设和加强校园文化有机结合,互相交融,相生相长,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带动校园和谐发展。


办理单位: 团市委,教育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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