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的深入推进,一大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陆续投入建设。2018年8月23日,中国散裂中子源通过国家验收,正式投入运行,填补了国内空白。推进南方光源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南方光源可行性研究前期工作顺利开展。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建设有序推进,与香港大学、澳门大学共同筹建了粤港澳交叉科学中心。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建成使用。市内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不断建设助力于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科技中心建设。
目前,我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利用上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没有建立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管理平台,设备及使用信息不透明;二是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度不够,资源利用率和共享水平有待提高、部分资源存在闲置浪费现象;三是没有建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利用的考核评价体系。为加快推进我市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提高科研设施与仪器利用效率,实现资源粤港澳共享共用,助推粤港澳大湾区科技中心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建 议:
一、构建科研设施与仪器粤港澳共享使用网络管理平台。按照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建立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使用网络管理平台。建立科研设施与仪器信息报告制度,逐步实现科研设施与仪器信息的全覆盖,全面掌握科研基础设施与仪器的建设、运行和开放共享情况。运用“互联网+”模式,促进社会用户与管理单位、从事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服务技术人员的互动合作,构建科研设施和仪器使用的开放共享服务体系。
二、明确政府部门和管理单位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管理中的职责分工。科技局牵头负责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宏观管理与综合协调,组织开展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财政局依据评价考核结果对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效果好、用户评价高的管理单位通过后补助机制予以支持。管理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建立共享使用的激励引导机制。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单位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可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收取费用,收费标准应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行政事业单位相关收入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有关规定执行。高校和科研院所可依据有关规定健全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建立有偿服务收支管理制度,保障本单位的合理利益。对于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好、服务效率高的管理单位,根据专业评价考核结果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财政资金后补助机制。
四、建立科研设施与仪器设备共享使用评价与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共享使用评价与考核制度,针对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分别制定相应分类分级评价标准与办法,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制,开展科研设施与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考核工作。推动管理单位创新体制机制,评价考核结果作为科研设施与仪器更新的重要依据向社会公布,调动设备供应方开放共享积极性,探索多种模式的开放共享市场化运作机制,通过政府引导、专业化团队运作,形成可持续、可复制的开放共享模式。
五、突破制度障碍,鼓励和促进港澳地区共享使用我市科研设施与仪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需要人才、资金、物资、信息实现的自由流动,港澳科技人员到内地长期工作面临着双重税收问题,财政资金使用、科学仪器的进出等方面也有不畅之处。为此,需要出台相关的政策,鼓励人财物以及科研经费的双向流动,促进港澳地区企业和研究人员使用中国散裂中子源项目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为两地科研发展和成果转化提供关键技术支撑和服务。
科技局
市科技局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190083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市委会:
感谢贵单位对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建立市内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粤港澳共享使用机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全面推进,在这一历史机遇下,我市正以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为总抓手,加快打造有利于莞港澳协同创新的区域创新体系。为此,我市正加紧落实国家和省的有关部署,加快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以充分发挥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对我市科技创新的服务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科技支撑。贵单位在提案中结合我市特点,因地制宜,对相关工作提出了非常有益的建议和意见。我局对提案认真研究,全力推动相关工作,目前已取得了一定进展,具体如下:
一、推动中国散裂中子源对外开放
中国散裂中子源(CSNS)于2018年9月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并根据《中国科学院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办法》、《中国科学院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中国科学院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办法》正式对用户开放,目前已圆满完成首轮开放运行任务。三台谱仪共完成了40项用户课题(含8项快速申请课题),用户来自国内外的三十余所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包括港澳地区的香港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英国剑桥大学、伦敦玛丽女王大学等),取得了很多重要成果,其中两项用户实验成果已发表,十余篇实验成果论文在投稿和撰写中。
二、加速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建设,依托实验室打造公共技术平台
松山湖材料实验室是我市加快创新驱动发展,为国家科技创新和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发展战略提供支撑服务的重要抓手,我市正全力推动实验室的建设工作。按照建设方案,实验室将打造公共技术平台,牵头发起或承担国家和省在材料科学及相关领域的重大科学计划和科学任务,积极推动实现材料科学重大原创性突破和重大成果转移转化,向粤港澳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提供高端技术服务。目前实验室建设工作进展顺利,首批科研团队已入驻过渡场地并开展科研工作,一批院士和著名专家加入实验室,人才队伍建设初见规模,基建工程即将开工。
三、建设东莞市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推动我市科研仪器设备共享
为发挥好东莞市大科学装置资源和科研仪器设备的优势,促进企业、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事业单位科研仪器设备高效共享共用,使我市科研仪器设备能“物尽其用”,我局指导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联合省科技厅遴选的广东省科技资源开发共享服务专业运营机构开发“东莞市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平台按照国家有关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数据标准,建设线上服务平台,对接我市研究机构和企业,进行市场化、社会化服务,提高我市科研仪器利用效率,解决企业需求,并不断搜集、完善我市科研仪器数据,和运行交易数据一同反馈我局,并进一步完善我市科研仪器共享机制。目前该平台经过紧张筹备,即将试运行。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来,我局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5〕347号)等文件,结合东莞实际,进一步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一是不断推动散裂中子源、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等大装置、大平台对我市研究机构和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提升服务水平;二是推动与港澳地区的科技合作,促进港澳科技资源为我市科研发展和成果转化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鼓励和促进港澳地区共享使用我市科研设施与仪器;三是建设、完善线上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促进科研仪器设备高效共享共用,进一步完善科研仪器共享机制;四是开展对东莞市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的评估考核工作,推动平台业务的提升和发展,努力实现科研设施与仪器信息的全覆盖。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东莞科技创新,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我市创新驱动发展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