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门诊时,有些病社区无法治疗,实行“转诊单”,转往医院治疗,“转诊单”3天为期。在3天为期的“转诊单”下,因为治疗好病期不止3天,造成病人从医院到社区门诊,从社区门诊再到医院。其中不断排队、不断交转诊费用,让病人不堪忍受。
  原因在于为了控制转诊率,尽量让市民小病在社区解决、大病上医院诊治,东莞的社区门诊实行了“转诊单”。以南城社区门诊为例,“转诊单”每次收费10元,期限3天。3天到期后,需要病人重新到社区看病窗口排队,高峰期间,排队达到30多人。对于重病人来说,拿到一纸“转诊单”有时真非容易的事。
  
建    议:
  1、取消社区门诊同一疾病再次开“转诊单”。
  2、取消“转诊单”每次收费10元。就一“转诊单”,收费10元,不合理。损害社会保障资金和病人利益。
  3、实施社区门诊与医院共享信息,“转诊单”信息共享后,医院掌握病情,在同一病情治疗下,统一按规定报销,就不再需要病人从医院再到社区门诊两地奔跑了。
  


提案者: 彭争武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