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再次重申了“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为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提振了信心、注入了强大动力。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是东莞改革开放40年来尤为浓墨重彩的一笔。来自市统计局的《改革开放40年东莞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显示,2017年,东莞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3739.48亿元,占全市GDP比重接近5成,吸纳就业占全社会近6成,税收贡献占全市近7成。围绕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精准支持和激发创新活力,东莞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帮助企业克服困难、实现发展为己任,遵行中央深化改革开放的顶层设计,践行省委省政府发展民营经济的各项部署,已经制定和出台多项助力民营经济的政策,在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和大湾区战略的实施进程中,发展壮大民营经济,促进东莞高质量发展。其中《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扶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第五大点第26条84点明确:妥善解决企业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出台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不包括私人住宅和商品房)分类处理办法,修订历史遗留违法建筑补办不动产权手续实施方案。通过延长政策适用时限、放宽部门审查验核、精简优化补办流程、切实宽减补缴税费等措施,对经审查纳入补办台账的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由当事人或管理人按规定完成房屋安全鉴定备案、达到相关消防要求后,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目前在非公企业不动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方面,如涉及集体土地的项目,在市政府或上级部门未出台政策前或未完善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暂时无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历史违建产权补办问题;按办事指南,特种行业配套建、构筑物,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施工许可,如燃气工程项目,由市城管局负责审批出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燃气类)》,但后续办理不动产登记因无城管局相关施工许可无法办理问题;早期按规划建设公用事业建筑,因转制被非公企业收购,后期周边规划变化,补办不动产登记无法进行规划认证问题等等。进一步提高执行力、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让政策红利惠及企业,稳妥解决非公企业不动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助于激活包括民营企业家群体的积极性,提升企业家战胜困难、实现进一步发展的信心。
  
建    议:
  1、加强政策引导。政府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很多,政策措施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主要是信息不对称、政策不配套、措施不精准等方面原因造成的。如何让稳妥解决非公企业不动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真正落到实处,避免“卷帘门”“弹簧门”“旋转门”,建议不动产权登记主管部门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信守政府承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进一步主动作为,对全市非公企业不动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摸底,深入了解企业面临的堵点、痛点、难点,有针对性地建立问题台账。
  2、提升营商环境,建议不动产权登记主管部门对非公企业、特别是倍增和协同培增企业的业务申请,通过“绿色通道”等模式,为非公企业提供政策宣传和专业咨询服务,指导企业妥善解决好存在的问题,同时保障其业务的优先办理、快速办理,切实保障政策的落地实施。
  3、创新管理机制,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理顺职责管理,国土、房管、住建、规划是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执行主体,对涉及需跨部门协调的问题,畅通沟通渠道,实现审批和登记有序对接。探索建立能促进稳妥解决非公企业不动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长效管理机制。
  


提案者: 周绮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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