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在事中事后监管中,还存在如下问题:一是登记环节存在一定漏洞。住所申报、网上登记等便捷登记措施减弱了对经营地址、范围等审查力度,特别是中介代办的经营主体,相对存在较多虚假地址、虚假信息等问题。部分市场主体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联系工作较为困难。二是市场主体水分未能有效清理。通过“二标四实”、网格员实地核查,发现部分企业、个体工商户已经停业关门,但及时未办理注销手续,登记数据未能真实反映企业存活情况,“僵尸主体”长期存在挤占社会资源、造成数据失真、增加行政成本。同时,休眠企业性质复杂、情况多变,市场主体是否存在未尽债务、债权等问题难以判断,工作进展慢、工作难度大。三是后续监管不够到位。行政许可办证率依然较低,存在不少“照后证前”的监管空档,给后续监管留下大量隐患,信用监管倒逼企业自律的效果还不明显。
建 议:
一是严把前端登记关。加大对经营者信息的审查力度,特别是一址多照、一人多照等的核查。以“智网工程”“二标四实”核实的门牌地址为基础,提高登记电子地图的地址准确度。加强数据共享互通,将部门核实的地址与电子地图进行匹配,确保网上申报地址的真实性。
二是严把事中核查关。加大对网格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现场开业核查和资料录入信息准确性规范性。组织职能部门执法人员与网格员联合开展现场核查,提高检查监管质量,确保经营项目与登记范围一致。将“智网工程”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进行融合,组织开展跨部门、跨地区的“双随机”联合抽查,加快整改处理有照无证等违法经营行为,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三是严把事后监管关。整合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信息资源,引入征信、评级等信用服务机构,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企业进行限制和惩处,真正发挥信用监管作用。完善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制度和企业撤销登记程序,加快建立强制出清制度,及时清退提供虚假住所等失联企业、冒用他人身份证虚假注册等违法失信企业。加强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数据共享互通,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严查严罚利用虚假登记执照实施诈骗、领取补贴等违法行为。
公安局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涉及多个部门,根据市政务服务工作部署,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各项政务服务改革工作精神,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政务资源共享、政务服务网建设、12345政府热线等工作,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税务局
工作会议提案人刘宇星提出的《关于加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的建议》(第20190076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主要工作措施
近年来,东莞市税务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放管服”的要求,认真执行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主要体现在:
一是涉税事项提速办理,实名认证增强实效。全力助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照“一照一码”改革,开发金三易软件,通过信息共享实时采集工商登记信息,纳税人到税务机关门前办理登记业务由原来的18分钟缩短到1分钟以内。纳税人还可实现“不见面,零跑动”,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进行实名认证,具体包括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经授权的其他人员等等。实名认证后便可享受涉税业务套餐式服务,获取税费种认定信息和申领发票。实名认证有利于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诚信体系建设,为追究责任提供可靠证据和线索,对潜在违法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降低违法行为发生概率。
二是加强第三方数据共享,部门联动深化税收共治。不断拓宽涉税信息采集渠道,对接东莞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与87个部门的信息共享。不断扩展信息共享部门数量及共享内容,规范数据格式,逐步推动数据提供自动化。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引导纳税人办理营业执照前完善资料录入,为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提供数据支撑。在税收共治方面,一是由市政府牵头,成立东莞市税务协管中心,为全市30多万个体户提供便捷服务。二是委托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代征个人出租住房代征税费,委托邮政部门代征税费代开发票,快递税务文书,加强零星税源的征管。三是纳税信用评定和大额欠税信息公告,进一步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协税护税氛围。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随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市场主体的激增给后续监管带来新的问题及挑战。提案中提出住所申报、网上登记等便捷登记措施存在虚假地址、虚假信息等问题、实地核查部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经停业但未办理注销手续、后续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确实存在。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新登记市场主体大幅度增长增加了监管压力。商事制度改革推行便民措施,登记数量不断攀升,不断压缩行政部门的办理时间,对经营场所的地址不作强制性要求,后续核实监管工作因有限的行政监管资源没有做到位,基层税管员的工作强度不断加大。
二是宽松的准入环境与传统的管理方式不相适应。传统的事后跟进、实地调查和加强监管等管理方式要取得有效成果,有赖于事前的审核把关和数据准确,以及事中的及时发现问题和纠错整改。在“宽进严管”的理念下,商事制度改革和行政提速,给固有的管理方式带来全新的挑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提案人提出的建议,东莞市税务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市场主体的后续监管:
一是加快转变征管方式,强化实名制数据应用。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的基础上,探索将实名制采集数据运用到征管各环节,进而实现对金三核心系统税务登记数据的更新。推行涉税文书电子化,催报、催缴等过程性涉税文书,发送到实名认证采集的手机号码,实现电子送达,提高效率节省资源。继续完善“税务注销体检系统”,加强注销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精细化管理。
二是加强信息数据共享,联合开展市场监管。以市政府规划的超级办事大厅为契机,积极与各政府部门沟通联系,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合作,以达成对税务登记纳税人的闭环管理,重点加强对走逃失踪非正常户的管理。对冒用他人身份证虚假注册企业的,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馈,提供有关身份信息,尽力减少被冒用身份人员的信用损失。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深化“银税互动”“税保合作”,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三是积极融入智网工程,建设税收共治新格局。税务部门将主动加入“智网工程”,将部门非执法类巡查事项纳入其中,以便缓解人少事多的矛盾,推动日常涉税管理与“智网工程”的有机融合。严格规范税收执法,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健全和完善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方法,充分发挥电子稽查技术手段优势,加大反避税工作力度,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衷心感谢提案人刘宇星对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期盼一如既往地关心、重视和支持东莞市税务局的工作,对税务工作继续予以监督和帮助。东莞市税务局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下,一定不断改进完善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
市委政法委
商改后续监管是我市“智网工程”的入格作业主要内容之一,商改信息系统与“智网工程”信息系统实现了数据对接,相关的后续监管情况可以实时同步。2018年,全市网格管理员执行商改后续任务32.5万次,发现并处置照址不符等问题7.2万宗,让商改后续监管的改革成果得到落实和持续巩固。下一步,“智网工程”将着力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以更好地协助做好商改后续监管:
(一)优化入格事项。随着机构改革工作的基本完成,市委政法委与市市场监管局近期多次进行沟通协调,就如何进一步整合、优化涉市场监管领域的入格事项,提高网格化巡检的针对性和效率进行探讨,目前已经有初步的共识,下一步将报请市“智网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获得同意后将组织落实相应的系统调整和落地巡检工作。
(二)加强业务培训。为确保调整后的商改后续监管入格事项巡检到位,市智网办将着力加强业务培训,利用好今年组织开展全市网格管理员全员轮训活动的契机,通过线上理论培训、线下实践操作等形式,强化网格管理员的业务能力,提高巡检水平。
(三)加强指挥调度。进一步理顺各园区、镇(街道)网格管理中心的设置及管理体制,着力构建科学的基层管理服务体系,完善网格管理员巡查录入、村(社区)前期处置、执法部门跟进等环节的政策措施,研究建立部门处置隐患完成率通报机制和部门线索隐患处置问责机制,定期对商改后续监管入格事项的巡查、调度和处置等工作进行指导与检查,确保“采办分离”和“五步闭环”工作机制落到实处。
(四)加强数据应用。优化“智网工程”信息系统,提高系统操作的稳定性、友好度,提升信息系统对网格化作业的支撑力度。增强系统数据与商改后续监管其他部门数据的匹配度,有效整合各级各部门资源,有效提升政府职能部门综合服务和管理水平。加强对智网平台各项数据的汇总和分析,在全盘分析的基础上,作出解读判断,指出商改后续监管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将数据变成有价值的信息材料,探索按月度、季度、年度形成各类报告,服务属地、服务行业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发展和改革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协第20190076号提案《关于加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为整合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信息资源,我市于2014年建成东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开通“信用东莞”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开发建设,主要为我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部门数据交换、省市数据同步共享、信用信息查询提供平台支撑。截至目前,已注册目录单位数74家,已注册目录数947个,已共享数据总量4681万条。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数据基础建设的“信用东莞”网是我市信用工作成果、信用应用、信用信息公示查询的集中展示窗口,多年来网站不断完善升级,信用信息共享公开功能不断加强。截至目前,网站公开的信用数据共涉及515类信息资源, 1332万条数据,其中包括224万条行政许可及5.99万条行政处罚“双公示”数据。去年底,为将信用信息推送并嵌入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办事系统加以应用,制定《东莞市在政府服务大厅嵌入信用信息并建立查询使用机制工作方案》(东发改函〔2018〕1701号),推动“红黑名单”信息嵌入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办事系统工作。同时,完成市政务服务大厅接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加快推动各类信用信息对接整合,构建环环相扣的信用信息全链条。
为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企业进行限制和惩处,积极发挥信用监管的作用,2018年2月,出台《东莞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工作方案》(东府〔2018〕36号),建立政府部门与市场、行业、社会联动的奖惩机制。目前,我市已在税收、企业协同监管、进出口企业管理、统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严重拖欠工资、旅游等八个领域制定市级实施意见,其余40多个领域实施意见正在制定中。开发建设我市信用联合奖惩信息管理系统,完成首批联合奖惩措施清单梳理工作,推动各有关部门逐步将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嵌入审批、监管工作流程中,努力做到“逢办必查”“奖惩到位”。
下来,我局将继续强化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管理制度和规范,探索加强各类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不断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继续优化升级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及“信用东莞”网,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公示和查询使用,为开展联合奖惩提供信息保障。继续加快落实联合奖惩工作,按照国家、省“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总体要求,对照国家印发的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编制我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推动信用联合奖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使用,努力实现惩戒名单即时更新、惩戒措施即时显现、惩戒反馈即时推送,全面构建联合奖惩大格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076号提案的答复刘宇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的建议》(第20190076号)收悉。作为该提案的主办单位,我局协同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对提案内容进行了研究,并结合部门职能和我市实际,制定了具体落实措施,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东莞是全国首批商事制度改革试点城市。改革推开七年来,聚焦制约企业发展的痛点和难点问题,首创企业集群注册、住所信息申报、全程电子化登记、银政通智能服务一体机等系列改革,开办企业便利度连续三年在全省地级市排名第一。同时,为巩固商改成效,我市坚持放管结合,深入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加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大力打造市场监管协同创新平台,推进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三大工程,构建与“宽进”相适应的科学市场监管体系,取得了显著成效。去年10月,我市申报的“构建‘一平台、三工程’科学市场监管体系——东莞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创新实践”项目获选“中国法治政府奖”。东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践”获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发展观察》杂志评选出的15个“中国样本-改革开放40周年经典案例”。根据提案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加大经营者信息审查力度,推进“标准地址”登记注册,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强化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助力东莞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关于“严把前端登记关”的建议
为防止商改为创业就业打开方便之门时,部分不法分子利用登记便利钻空子骗取工商登记,我市积极采取措施防范虚假登记行为。一方面,加大对经营者信息的审查力度。今年3月1日,上线试运行“东莞市市场主体实名认证系统”,市场主体在办理设立、变更、备案业务前,均需有关内地自然人进入系统进行实名认证。5月1日,与全国同步在企业登记全面实行实名认证,有效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登记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为7970位相关人员提供实名认证服务。在此基础上,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市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做好系统对接及业务衔接工作,全面启用“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对市场主体相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的自然人进行实名验证,实现全省乃至全国范围的实名认证信息共享互认。市税务局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的基础上,探索将实名制采集数据运用到征管各环节,实现对金三核心系统税务登记数据的更新。推行涉税文书电子化,催报、催缴等过程性涉税文书,发送到实名认证采集的手机号码,实现电子送达。
另一方面,提高地址登记的准确性。去年以来,我市全面推开“二标四实”工作,建设全市统一的标准地址库。以“智网工程”“二标四实”核实的门牌地址为基础,我们在市场准入环节积极应用标准地址库。一是根据《东莞市门楼牌管理办法》,在登记地址信息时以公安部门设置的门楼牌号作为法定地址信息,提高登记地址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市场主体所在房屋建筑未安装二维码门楼牌的,由群众向房屋建筑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申请获取对应的标准地址信息,派出所进行现场核实。二是加强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及相关技术公司间的实时对接,提升数据推送的准确度和及时性。标准地址信息由社区(村)信息采集人员录入公安系统后,1个小时内推送至市市场监管局查询系统。三是开通东莞红盾信息网与“东莞工商”微信公众号“标准地址查询”专栏,便利群众查询“标准地址”信息。在“东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开辟“标准地址查询”栏目,方便登记人员快捷核验“标准地址”信息。去年12月1日以来,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6.5万家,92.7%的业务使用了“标准地址”。
下来,我们将根据国家及省有关工作部署,积极对接国家实名认证系统,进一步防范假冒身份骗取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多渠道强化政策宣传,引导企业、公众及时申报标准地址,配合完善标准地址信息。密切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协作,进一步优化标准地址使用方式和流程,完善标准地址库功能。
二、关于“严把事中核查关”的建议
落实国家统一部署,我市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率和科学性。2018年,印发了《东莞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完善联合抽查工作机制和流程规范。建立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自主开发东莞市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系统,组织召开了全市联合抽查工作系统上线培训会议,推动各部门应用系统进行“一单两库”信息化管理,实现跨部门联合抽查从制定抽查计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匹配检查人员,到通知落实联合检查、录入检查结果、公示检查结果的真正全流程信息化、痕迹化。目前,已有35个部门按规范完成“一单两库”线上管理。系统上线以来,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市公安、卫计部门应用该系统,按沐足行业3%比例随机抽取40户,开展了沐足行业“跨部门”联合抽查,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沐足主体13户。
在此基础上,我市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将商改后续监管对接融入“智网工程”,既打破了监管力量与监管对象不匹配的困境,又避免了重复执法问题,成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监管系统的有效补充,降低了企业制度性成本。为提升网格化监管质量,市镇两级高度重视网格员业务培训指导,组织开展了全市网格管理员全员轮训活动,通过线上理论培训、线下实践操作等形式,强化网格管理员的业务能力,提高巡检水平。进一步理顺各园区、镇(街道)网格管理中心的设置及管理体制,完善网格管理员巡查录入、村(社区)前期处置、执法部门跟进等环节的政策措施,定期对商改后续监管入格事项的巡查、调度和处置等工作进行指导与检查,提高现场核查和资料录入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部分镇街职能部门充分发挥执法人员传帮带作用,采取执法人员与网格员联合开展现场核查的形式,帮助网格员提高检查监管质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以来,通过“智网工程”系统向网格推送监管任务8.8万条,办结7.8万条,办结率88.3%。网格员上报问题线索2.9万条,部门已办结1.1万条。
下来,我们将根据市场监管最新入格事项,组织开展网格员业务培训,加强工作指导,持续提升网格员业务水平。进一步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发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拓宽联合抽查工作系统的应用,提高部门随机抽查的信息化水平。
三、关于“严把事后监管关”的建议
我市将信用监管工程纳入为构建“一平台三工程”市场监管体系的重要内容,积极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应用方面。建设“信用东莞”网,公开信用数据1332万条,包括行政许可信息224万条及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5.99万条。建设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其微信端,归集公示涉企信息1358万条。去年底,制定《东莞市在政府服务大厅嵌入信用信息并建立查询使用机制工作方案》(东发改函〔2018〕1701号),推动“红黑名单”信息嵌入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办事系统工作。将市政务服务大厅接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快推动各类信用信息对接整合,构建环环相扣的信用信息全链条。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方面。2018年2月,出台《东莞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工作方案》(东府〔2018〕36号),建立政府部门与市场、行业、社会联动的奖惩机制。在税收、企业协同监管、进出口企业管理、统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严重拖欠工资、旅游等八个领域制定市级实施意见。开发建设市信用联合奖惩信息管理系统,完成首批联合奖惩措施清单梳理工作,推动各有关部门逐步将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嵌入审批、监管工作流程中,做到“逢办必查”“奖惩到位”。开发市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信用联合惩戒模块,发起对异常名录企业的信用联合惩戒,已共享异常名录信息16.42万条。
为进一步清理市场主体水分,提高市场主体质量,我市积极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一是推行简易注销。对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免予备案和刊登报纸公告,通过“东莞红盾网”公示注销信息,并由股东等承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可办理注销登记,3.4万户企业申请进入公示阶段,其中2.5万户企业经核准注销登记。探索允许个体户经营者死亡后由其继承人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对经登记机关核准后超过六个月未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创新依职权注销登记的途径。目前,我市正在起草《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拟开展“拓宽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公告期改为20日”“允许企业待异常状态消失后或补正材料后再次申请简易注销”等改革试点。二是推行撤销登记程序。2018年2月,印发《因行政处罚撤销登记业务的操作指引》,对依照行政处罚决定撤销行政许可的,通过撤销登记业务的运维流程予以撤销。截至目前,依照行政处罚撤销登记业务达61笔。三是拓宽市场主体清理渠道。先后出台5份工作指引,针对省市场监管局明确的三类可认定为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情形,界定了清理范围、证据收集及相关流程,筛查出符合“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开展标靶式清理。今年共立案吊销企业1892户、个体户1355户,有效清退失联企业、挤压市场水分。
下来,我们将继续密切部门合作,增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合力,加大对虚假登记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税务注销体检系统”,加强注销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整合信用信息资源,优化升级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东莞”网,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公示和查询使用。继续加快落实联合奖惩工作,按照国家、省“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总体要求,对照国家印发的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编制我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推动信用联合奖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使用,努力实现惩戒名单即时更新、惩戒措施即时显现、惩戒反馈即时推送,全面构建联合奖惩大格局。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期盼一如既往地关注、重视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监督和帮助。我们一定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下,不断改进完善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