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南城某物业公司在东莞市民的“朋友圈”火了,因为涉黑涉恶,该公司被列入东莞市公安局的“扫黑名单”。有市民投诉,该物业公司多次雇佣社会人员,殴打欺凌业主,甚至和业主“打成一片”。其实,物业和业主“打成一片”的事情,在我市并非鲜见。
近年来,随着《物权法》的贯彻落实,东莞小区物业自治制度的不断成熟,东莞小区住户与物业的“对抗性”也呈上升态势:如樟木头镇碧河花园的业主投诉,他们因管理费问题与物业发生争议,物业公司竟然“请”来一伙“社会混混”上门催收,甚至在业主报案后,还到报案的业主家门口“泼粪”,让一些业主敢怒不敢言,有群众就说,这样的一些物业,是不是有涉黑嫌疑?更多的业主反映,他们在装修新房的时候,就遭遇到“沙霸”的欺凌,业主必须要从他们手里买沙,否则不准其它途径的沙石进小区。而更为恼怒的是,这些“沙霸”都与物业公司相互勾结,共同欺负业主。这种事情还常被媒体曝光。
综合网络投诉和媒体报道,当下东莞物业公司可能涉黑涉恶的问题大抵有如下几种:一是阻挠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行使权利;二是因为停车位、电梯等公共设施的权益问题发生冲突;三是“沙霸”等黑恶势力进入小区的问题;四是因为物业费用收缴,采取断电断水、暴力威胁等手段;五是各种生活服务(譬如:通讯服务、充电桩安装、快递服务等)“最后一公里”阻断的问题。显然,这些物业公司的行为,不仅严重威胁到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而且也侵犯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时常导致一些冲突发生。有关方面必须引起高度关注,物业公司也该好好反思。
建 议:
一、强化居委会监管责任。在商业小区成立初期,物业一般由开发商指定,社区居委会并没有及时跟进督导、监管,物业管理不规范的行为,尤其是在业主装修期间“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行为没有得到制止。
二、完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制度。强化业委会相关职能,重点突出其选聘或解聘物业公司以及自主管理的相关权力。
三、加大主管部门的惩处力度。目前,全市上下正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市住建局应积极牵头各镇街住建部门和物业管理协会,积极发动广大业主举报“沙霸”、“砖霸”、“阳台霸”等涉黑涉恶线索,并及时移交给公安机关,配合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而营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四、发动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功能。物业管理协会等相关行业协会不能在扫黑除恶中成为摆设,而应该成为住建部门在扫黑除恶斗争中的排头兵,先锋官,起到信息沟通,上传下达,服务住户的桥樑纽带作用。
公安局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07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政协委员明晖提出的《加强监管,莫让物业染了“黑颜色”》收悉。现根据工作职能,我局就有关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我局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先后采取一系列打击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线索排查。我局成立线索排查和侦查打击专职小组,对全市物业公司进行全面排查,研判是否涉嫌违法犯罪。同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物业公司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
(二)加强案件侦办力度。目前,我局在侦的物业公司涉黑涉恶案件2宗。其中2018年4月中旬,我局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对广东尚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佳物业公司”)涉黑涉恶情况立案侦查,并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于当年11月组织警力开展收网行动,成功摧毁该公司恶势力犯罪团伙。
(三)加强宣传发动。结合东莞市正在开展的“入户听民声、服务暖民心”二标四实主题活动和东莞市局开展的“听声音、见行动、促提升”主题活动,组织声势浩大的宣传攻势,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媒体报道及官方公众号发布844余篇,发放宣传资料189万份;协调中国电信免费向200万手机用户发布扫黑公益信息,显著提升了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率。制定实施了《东莞市公安局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奖励办法》,鼓励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全年共发放奖励金54人57.3万元,有170名涉黑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同时,市局还组织4万余民警、聘员、辅警开展扫黑除恶知识竞答活动,提高公安内部对开展扫黑除恶的政治认识。
下来,我局将打击物业公司涉黑涉恶犯罪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的工作重点,继续抓好如下措施:
一是继续加强线索摸排核查。在总结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开展工作,对公安机关接到的涉及物业公司的警情、群众举报和投诉的涉及物业公司的线索进行全面梳理,从中排查涉及物业公司的违法犯罪线索,并进行深入研判分析,确认物业公司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继续加强侦查打击。经排查,一旦发现物业公司存在涉黑涉恶犯罪嫌疑,我局将开展专案侦查,集中警力攻坚重特大涉黑涉恶案件。
三是继续加强宣传发动。组织各分局全方位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宣传进小区、进商贸集市、进批发市场、进车站码头,不断提高群众识别能力和举报意识。将打击成果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彰显公安机关严打黑物业、维护社会安全的决心,确保打击物业涉黑恶犯罪取得最佳社会效果。市公安局将视情对集中收网行动组织开展集中宣传。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主动担当、以打开路,寻找突破口,严打物业公司的涉黑涉恶犯罪,护航我市人民生活幸福、社会和谐发展。攻克领域、阵地后,要由市扫黑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巩固、规范,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生成的长效治乱机制。
住建局
您提出的《加强监督,莫让物业染了“黑颜色”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居委会监管责任的建议
强化村(社区)居委会属地监管责任,是防范“黑物业”的基本前提。2018年8月1日施行的《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七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配合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确定具体的联络人员负责联络工作,参与解决物业管理纠纷”,明确了村(社区)委员会的监管职责。特别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们加大了对包括业主装修期间“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和打击力度。同时,全面推行物业管理前期介入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现)售前制定物业管理方案,及时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严格按照无恶意服务协议内容提供服务,为后期物业服务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
二、关于完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制度的建议
通过统计,全市物业小区已成立业委会283个,占比13.7%。当前由于《物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滞后于行业发展,存在业委会相关职责以及赋予业主大会选聘解聘物业的权利、按时缴纳管理费等条款界定不清引发基层矛盾,基层政府监管机制不完善,对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权责监督缺位,小区业委会法律地位不明确并且有权无责等问题,导致业委会成立难、换届难情况长期存在,引发矛盾纠纷和行政诉讼逐步上升,同时也给基层社会治理带来不小的维稳压力。
针对物业服务行业纠纷问题日益凸显的现状,2018年我市颁布施行的《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进行了界定。如第十二条规定:“业主委员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第二十四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第二十八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等。对于您提及的强化业委会相关职能,重点突出选聘或解聘物业公司以及自主管理的相关权力,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及《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业主大会才有选聘或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业主委员会负责组织相关工作。
三、关于加大主管部门的惩处力度的建议
2018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将物业管理纳入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范围,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全面推进物业管理领域扫黑除恶工作。今年3月份,我市成功打掉以李美丽为首的广东尚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黑恶犯罪集团,标志着我市物业管理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我局正在按照上级相关部门要求,结合东莞实际,加大物业管理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力度。一是整合部门资源。自我加压,主动将物业管理和业委会违法违规问题整治纳入全市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范围,报送问题清单,细化整治措施,借助市公安、民政、司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部门和各镇街力量,推进合成作战、集群攻坚、协同治理。二是开展攻坚行动。根据群众反映的物业管理重点信访事项,建立工作台账,实行专人跟进,逐项立卷、逐项解决、逐项销号。同时加强信息搜集和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发现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化解在小。
四、关于发挥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功能的建议
2018年,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为配合物业管理领域扫黑除恶工作,积极发挥协会作用,先后发出《关于进一步改善物业服务行为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的通知》等3份文件,从规范物业收费、履行服务协议、完善投诉处理等方面提出要求,并定期组织开展会员单位自查、巡查等工作,成为我局联系物业服务企业的桥梁和纽带。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机制改革。树立“物业管理不仅是行业管理,更是社区治理”的理念,参照广州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中积极探索党建引领、文明共建为核心,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处理好物业服务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等方面的关系。
二是明确物业管理工作的部门职责。参考广州通过多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全面加强业主组织建设规范业主组织行为的通知》,建立由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政法、组织、宣传、发展改革、公安、城管、环保、民政、司法、消防、应急、市场监督、水电部门等单位组成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清晰界定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管理边界,构建多部门齐抓共管的物业行政监管工作格局。
三是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着力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对物业企业的监管方式从原来事前审批的资质管理制度转变为以信用管理为主的事中事后监管。联合市物业行业协会健全行业信用体系,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物业管理市场监管体制,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有效促进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维护物业管理市场正常秩序,营造公平诚信的物业管理市场环境,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再次感谢明晖委员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一如既往地强化监管,多措并举推进物业领域扫黑除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