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的养老工作起步早,在养老机构,星光老人之家的建设,平安铃服务,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等方面都走在前例。市政府也早在2016年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发布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意见》对于养老服务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等都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但是2年多的时间过去了,《意见》落地执行情况并不理想。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仍属空白,特别是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存在服务内容单一、服务水平不高的问题。现有村社区的综合服务中心虽说设置了养老服务功能室,但大多仅提供初级的棋牌室等初级服务,老年大学只为极少数的领导干部提供文化服务,绝大多数居家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关爱、文化体育等多样化的需求得不到供给和满足。根据统计数据,目前,我市户籍60岁以上人口为 30.4万人,占户籍人口的15%, 70岁以上户籍人口为13.2 万人,人口结构已进入老龄化阶段,并且以较快速度增长,因而养老服务已经成为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重要民生福祉问题。如果不能尽快解决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必将影响城市品质的提升。为此建议,以老年人日间照料为突破点,加快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建 议:
1. 建立统筹协调和督查机制。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城市规划,由分管市领导统筹协调养老服务涉及民政局、发改、规划、社保、卫计、财政等多个部门,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制定任务清单和年度工作计划,督导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开办及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完善,以机制保障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切实推进。
2. 按照《意见》人均用地不少于0.1~0.3平方米的标准,加快制定市级总体规划,各区镇结合本区镇的土地面积、人口情况,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出配套标准和规划指引。新建住宅小区,要按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凡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的具体要求。
3. 充分利用现有的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改造升级,增加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
4. 尽快在有条件的市区和住宅小区开办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2019年内开展专业化的试点服务。
5. 结合日间照料,在条件相对成熟的社区率先开展配餐服务试点,采取“政府给一些,企业让一些、社会组织支持一些”的方式解决老年人的配餐问题。户籍人口按照我市的相关政策予以补贴。
6. 尽快搭建数字平台,全面掌握我市老年人各方面的基本情况,为我市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准确的信息。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
第20190051号的会办意见
市民政局:
转来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0190051号《关于以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建设为突破点,推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我局一直以来重视老龄健康工作,积极推进医养结合体系建设,统筹布局全市医养结合机构。2017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东莞市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组织实施等内容。推进多种医养结合模式发展,鼓励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围。下来,我们将探索日间照料中心与家庭医生相结合的模式,进一步拓宽医疗服务渠道,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发展和改革局
市民政局:
市政府督查室转来的《关于以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建设为突破点,推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提案第20190051号)收悉。目前我市老龄人口增长较快,老龄化程度日益加重,该提案以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建设为切入口,推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我局十分赞同。现结合我局职能,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强化重点规划引导作用
我市高度重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在各类重点规划中均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鼓励支持养老产业发展。一是在《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加快发展养老事业。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及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实现居家、社区与机构养老服务的有效衔接”,以及“提升生活性服务业水平。按照‘提升水平,突出特色,优化发展’的思路,努力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提升健康养老、现代医疗等生活服务业特色品质,以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高品质生活需求。”二是在当前正开展《东莞市人口发展规划》(2019-2035年)编制工作中,重点研究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养老院、敬老院等养老基础设施配置问题,下来将形成相关政策建议。三是在当前正开展《东莞市现代产业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2018-2035年)》编制工作中,拟将养老产业发展相关内容纳入规划,提出“建立数字化健康管理系统,发展设备、医疗、数据与服务融合的新兴业态,建立集预防、评估、跟踪、干预、指导与随访为一体的健康管理模式,推进整合粤港澳大湾区公共卫生信息,积极对接港澳台知名医疗机构,加快建设国际医疗健康合作示范区,重点发展个性化体检、疾病筛查、基因检测、健康干预、慢病管理等特色医疗健康服务,推进医养结合,积极发展智慧养老,建立以企业和机构为主体、社区为纽带的医养服务网络。”
二、争取国家及省政策资金支持
2019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启动了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将对以日间照料中心和养老服务设施等社区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等给予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下来,我市将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投入建设日间照料中心和养老服务设施,协助企业争取国家专项政策和资金支持,培育一批成效显著的示范项目,提升我市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共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优质生活圈。
下来,我们将积极探索从规划先导、政策牵引、资源到位、项目谋划、弥补空白、完善体系、协同推进等方面,推动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市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民政局
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19005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黎建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建设为突破点, 推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收悉。对于您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经与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卫生健康局等相关部门沟通,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做法和成效
(一)着力突破居家养老服务瓶颈限制。我市于今年2月20日正式印发《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对制约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一些瓶颈性问题提出了突破性举措。《办法》拓宽了服务对象范围,丰富了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提高了服务资助标准,强化了服务设施建设,明确了承接服务机构准入条件。其中,《办法》第九条对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各镇(街道)应当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统筹利用好村(社区)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各村(社区)应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星光老年之家(老人活动中心、农村幸福院)等设施,综合设立1间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助餐配餐、康复护理、日间照料、短期托养、文化娱乐等功能室。
(二)着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大配餐”试点工作。我局于5月8日,出台《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大配餐”工作方案》,正式启动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大配餐”试点建设工作。居家养老服务“大配餐”工作将以保障独居、孤寡、高龄、失独、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需求为重点,逐步实现有配餐需求的老人100%全覆盖。市慈善会对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政府资助对象按照6—10元/人/天的标准予以餐费补助。同时,配餐助餐服务面向东莞市全体常住老年人开放,对于社会老年人按不高于成本价的标准提供服务。今年,莞城、虎门、东城、万江、南城、中堂、沙田、寮步、凤岗、塘厦、桥头、茶山将作为试点镇街,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带动的方式,形成可复制、可持续、可推广的经验,并于2020年底前逐步将长者饭堂覆盖到全市。
(三)着力建设智慧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自2017年起,我局考察了苏杭地区的智慧养老建设和应用情况,借鉴先进地区的发展经验,并结合我市具体实际,从今年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用三年时间分步骤推进智慧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实现我局对社会养老服务市场“可管、可控、可变”的管理要求。目前,招标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中。
(四)着力强化重点规划引导作用。市发展和改革局在各类重点规划中均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鼓励支持养老产业发展。一是在《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加快发展养老事业。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及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实现居家、社区与机构养老服务的有效衔接”,以及“提升生活性服务业水平。按照‘提升水平,突出特色,优化发展’的思路,努力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提升健康养老、现代医疗等生活服务业特色品质,以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高品质生活需求”;二是在当前正开展《东莞市人口发展规划》(2019-2035年)编制工作中,重点研究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养老院、敬老院等养老基础设施配置问题,下来将形成相关政策建议;三是在当前正开展《东莞市现代产业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2018-2035年)》编制工作中,拟将养老产业发展相关内容纳入规划,提出“建立数字化健康管理系统,发展设备、医疗、数据与服务融合的新兴业态,建立集预防、评估、跟踪、干预、指导与随访为一体的健康管理模式,推进整合粤港澳大湾区公共卫生信息,积极对接港澳台知名医疗机构,加快建设国际医疗健康合作示范区,重点发展个性化体检、疾病筛查、基因检测、健康干预、慢病管理等特色医疗健康服务,推进医养结合,积极发展智慧养老,建立以企业和机构为主体、社区为纽带的医养服务网络”。
(五)着力加强老龄健康工作。市卫生健康局推进出台《东莞市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组织实施等内容。推进多种医养结合模式发展,鼓励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围。探索日间照料中心与家庭医生相结合的模式,进一步拓宽医疗服务渠道,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指导各园区、镇(街道)结合辖区实际,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内涵,督促有关镇街落实居家养老服务“大配餐”试点工作,推动我市居家养老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科学制定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整体规划。按照“统筹考虑、超前规划”的原则,在科学分析老年人口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结合今后一段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制定全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规划,把养老服务设施作为与基础教育等社区配套设施同等重要的内容,与城市规划、城镇化规划、医疗卫生规划等专项规划相衔接,科学合理布局养老服务设施。同时,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严格落实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0.3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对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提出配套标准和规划指引。
(三)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2019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启动了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将对以日间照料中心和养老服务设施等社区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等给予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下来,我局将会同市发改部门扶持社会力量参与投入建设日间照料中心和养老服务设施,协助企业争取国家专项政策和资金支持,培育一批成效显著的示范项目,提升我市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共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优质生活圈。
(四)加快推动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我局将进一步整合养老服务资源,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引领,打造“互联网+养老”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优先解决以居家养老为核心的市场运营及监管需求,并运用“大数据”为居家养老家庭提供学习生活咨询、身体指标监控、身体定时护理、居家卫生处置等全天候个性化需求的健康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