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排式燃气热水器燃烧时所需要的氧气来自室内,燃烧后产生的烟气也全部排放在室内。若通风不好,很容易造成一氧化碳中毒。据了解,国家相关部委已发布行政命令从1999年10月1日起禁止生产浴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从2000年5月1日起禁止销售浴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取而代之的产品升级为强排式,燃烧后产生的废气由机器内的风机通过烟道强制排出室外,产品较安全。
目前,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在我市市区已几乎绝迹,但在一些城乡结合部的小店铺依旧有人违规销售;一些出租屋、小旅馆业主及二手房东为节省成本不会主动更换安全性更好的强排式热水器,而租户也不会自己主动掏钱更换。再加上使用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已经全都过了“保质期”,处在超期“服役”阶段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危险更大,往往会因内部元器件老化,容易引发中途熄火、安全装置失效等问题,造成燃气泄漏。据统计,2012年至2016年,广东全省经公安部门现场勘验过的因使用燃气热水器洗澡造成煤气中毒致死事件1274起、1344人死亡,平均每年死亡人数高达269人,远高于因火灾死亡人数。东莞作为一个人口大市,每年入冬以来,因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导致煤气中毒而引发的伤亡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一、在政府管理层面依法加强监管。依据国家相关部委的文件精神,以更强硬的法律和行政手段禁止在全市范围内禁产禁销直排式燃气热水器。质检、安监、公安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力度查处整顿生产、销售不合格燃气热水器的厂家及经营商,严防直排式燃气热水器流入市场。重点加大对城中村、小旅馆、小店铺、出租屋等场所的巡查力度,对违规使用直排式热水器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整改,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在财政方面加大置换扶持力度。通过“以旧换新”活动,市民若有直排式热水器或超期“服役”的燃气热水器,更换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旧机一律无偿回收。更换热水器的费用采用政府补贴一部分、居民自付一部分的方式。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借鉴其它城市成功做法,尽快制定“东莞市燃气热水器置换行动方案”。
三、在行业管理方面加大自律。监督落实燃气热水器安装规范,明确瓶装液化气经销单位的用气安全责任,要求其教育、督促罐装气消费者消除热水器隐患。督促引导经销商推行索证索票、不合格商品退市、主办者责任制度等自律制度,努力营造放心安全的市场环境。
四、在基层治理领域实施精准排查。积极开展燃气热水器安全隐患整治行动,整合社区(村)安全员、网格员、治安员等力量,重点对出租屋、小旅馆、小店铺等场所燃气热水器使用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挨家挨户“敲警钟”,提醒群众增强安全意识,督促业主和经营者消除隐患,对不合理的燃气热水器予以强制拆除。
五、在司法维权领域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加强热水器消费者法治宣传教育,发现因使用家用燃气热水器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应及时报警、举报,同时督促公安机关对涉嫌过失致人死亡、重大责任事故者进行立案侦查,确保司法力量发挥更大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