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D和 TID开发对拓宽轨道建设资金渠道、提升城市品质、促进经济增长、提高出行效率等诸多方面均有重大意义。我市的决策层已经看到了其重要性,并作出相应的谋划部署。但由于TOD和 TID建设相对复杂,已建成的轨道站点规划设计不到位,加上我市相关的政策修编、整体规划、土地整理等方面的进度明显滞后于轨道建设,很大程度上制约了TOD和 TID开发进程,加快推进落实TOD和 TID开发迫在眉睫。
  一、我市TOD办成立以来,主要工作是对轨道交通建设及TOD和 TID综合开发“1+N”政策文件进行修编,重点对轨道交通建设及TOD和 TID综合开发的投融资、规划、国土等方面进行顶层设计,但迄今为止,相关政策尚未出台。
  二、现阶段我市已建成的大部分轨道交通站点只具备单纯的乘搭站点功能,未能充分开发利用站点上盖TID及站点周边TOD区域的商业、居住、办公等综合配套功能,未能实现站点与周边城市空间的无缝连接与一体化开发。
  三、目前我市尚未研究出适宜东莞落地的TOD模式,缺乏调动市场主体参与TOD和 TID开发和经营的政策引导机制和激励机制。
  四、轨道交通站场周边的土地资源整理、控制性规划等工作滞后,尤其是未能有效盘活区域内具备城市更新条件的存量土地资源,影响了TOD的开发进程。
  
建    议:
  一、加快TOD和 TID的开发的政策出台。通常TOD和 TID的开发需要更多的制度保障和政策引导。相关的配套政策应注重协调性和有效性,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均衡参与各方的利益,合理配置TOD和 TID开发的资源要素。开发方面应预防因政府大包大揽导致土地整理缓慢、资金紧缺、开发低效、运营缺位等问题。可通过行政引导激发市场驱动力,推动TOD和 TID的开发。
  二、以全局意识和设计先行的理念,对我市的TOD和 TID规划进行全面梳理。一是可通过方案招标的形式,积极引进有资质的市场主体,加快已建成站点的TID升级改造利用;二是对未开工的站点重新优化规划,避免因规划设计短板造成二次改造浪费;三是因站制宜,充分考虑TOD开发区域的商业、办公、商品房、长租公寓、教育医疗、公共休闲等功能,进一步完善TOD开发区域的规划。
  三、在科学合理优化TOD规划的基础上,高效推进TOD区域的土地整理,加速增量土地开发和激活存量土地改造齐头并进。一是对政府收储的建设用地,以方案招标或附条件的招拍挂方式,公开引入具备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开发,以市场化的模式推动TOD项目开发运营,缓解政府建设资金压力,规避政府补助负担;二是以我市现行城市更新政策为依据,加快审批流程,鼓励引导TOD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存量土地按TOD规划用途尽快进行改造;三是最大幅度调升TOD核心区、控制区、协调区的容积率,以多功能交互、多业态复合的高密度建筑形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城市运行效率,形成高效、集约、舒适、绿色的城市新空间。
  


提案者: 陈海涛,钟振强

市轨道交通局
  对东莞市政协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
  第2019004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陈海涛、钟振强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我市TODTID建设的建议》(东莞市政协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20190044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十分感谢你们对我市TODTID建设的关心和关注!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建议”第一点“加快TODTID开发的政策出台”
  我局牵头制定“1+N+细则”系列政策,形成轨道交通建设及TOD综合开发政策体系。其中,《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东莞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管理办法》、《东莞市轨道交通站场地区规划管理办法》、《东莞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土地专项储备管理办法》、《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等“1+N”文件已于20182月颁布实施,《东莞市轨道交通站场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及站场综合体建设实施细则》已于20187月颁发实行。“1+N+细则”系列政策明确了我市各级部门的工作职责、TOD综合开发规划的编报流程等,并强调了TOD综合开发“政府主导、整体统筹、连片开发”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对TOD范围内用地的主导,为轨道交通建设及TOD开发提供了更完善的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
  二、针对“建议”第二点“以全局意识和设计先行的理念,对我市的TODTID规划进行全面梳理”
  我局积极落实“先规划、后用地”理念,按照TOD综合开发“高强度、高品质、高集聚”要求,注重TOD规划与法定规划和控规的衔接,努力提高TOD开发综合效益。我局推出了TOD规划编制计划,目前,我市已完成东莞火车站、虎门高铁站等11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编制,正在开展新源路站、东城南站等3659个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编制,剩余4217个稳定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编制工作也将于近期已启动。
  为规范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编制要求,使TOD综合开发规划成为城市空间规划与土地开发经济研究的综合性成果,我局结合我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情况,编制印发了《TOD综合开发规划及TID概念方案技术指引(试行)》。技术指引提出了由TOD总体策略研究、线路/片区TOD规划、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及TID概念方案、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深化构成的宏、中、微观TOD规划体系;明确了各层次TOD规划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工作范围、编制内容、成果构成及形式要求等;重点对单个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及TID概念方案的编制要求、规划编制组织和审批流程进行了详细阐述,指导各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针对“建议”第三点“在科学合理优化TOD规划的基础上,高效推进TOD区域的土地整理,加速增量土地开发和激活存量土地改造齐头并进。”
  按照“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思路,我局统筹协调推进东莞火车站、虎门高铁站、松山湖北站TOD综合开发试点工作。目前东莞火车站TOD范围土地已由政府收储,拟采取附条件招拍挂方式进行土地出让。
  按照“统筹轨道交通建设投资与周边土地综合开发收益总体平衡”理念,结合近年我市土地市场情况,我局与市有关单位研究制定《城市轨道站场TOD地区近期土地收储计划(2018-2024年)》、《城际轨道交通站点省市合作用地收储计划》并报市政府审定。
  为提高土地集约利用、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品质,筹集轨道建设资金,根据市轨道交通开发建设“1+N”政策文件,制定印发了《东莞市轨道交通TOD范围土地容积率调整工作方案》。该方案采取政府和开发企业对提高容积率所增加的计容建筑面积以及规划部门所规定的配套设施实行按比例分成的做法,以公开透明的形式明确了容积率调整的操作流程及细则。同时,制定了《东莞市轨道交通TOD范围内城市更新项目开发工作方案(试行)》并已上报市政府。该方案在坚持“政府主导、整体统筹、连片开发”原则的基础上,补充提出政府物业分成等多种TOD范围内城市更新项目利益共享机制,从而提高TOD开发效率,激发市场参与度,加速城市更新进程,反哺轨道交通建设。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TODTID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市轨道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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