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东莞民营企业成为我市市场上的重要经济成分,活跃的经济增长点,可以说东莞的民营企业如同雨后春笋,从无到有、从有到优、日新月异、势如破竹般的发展。东莞民营企业在转型中经济结构也逐渐趋向更为合理的状态,在GDP增长,税收增长,满足就业问题的解决,促进市场竞争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当前一些民营经济遇到的困难是现实的,甚至相当严峻,必须高度重视。
(一)对民营经济的管理与服务体系不够健全。一是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中小民营企业遇到“事难办,脸难看”的现象普遍存在。二是服务体系不健全、职能不完善。配套化服务程度低,服务能力、水平较低,在管理上缺乏一个综合性的协调机构,覆盖面较窄,没有形成系统的体系和网络。要么是政出多门,多头管理;要么是只收费,不管理,遇到具体问题,无人过问;要么人为因素介入,脱离规章流程。三是缺乏双向的及时沟通交流。
(二)自主创新能力不强。 目前我市民营经济的增长,主要还是靠“量”,而不是通过技术、管理的创新。企业技术创新意识不强,品牌优势不明显,外部又缺乏必要的政策扶持和健全的管理机制,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后劲。
(三)扶持力度不够。相对周边地区对民营企业的大力支持,我市对民营企业的优惠政策出台较为落后,落实时效性不足;在财政上缺乏对民营企业的专项奖励、扶持。
(一)支持发展,依法办事,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推进开办企业便利化,推进投资审批便利化,依法按规程流程办事,减少人为介入,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像周边一线城市像广州、深圳已率先在2018年年底前将工程建设项目平均审批时限压减至100个工作日内。建议努力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公布审批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申请人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门可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加快“多证合一”改革,对审批频次高、审批周期长、企业意见较为集中的许可事项,依法依规予以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或者加强准营管理等。
(二)支持发展,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落实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完善政策操作指引和细则,加强对基层和企业的指导服务,确保政策落实不留死角。降低工业用地成本,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条件下,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提高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容积率。支持民营企业利用“三旧”改造等政策完善历史用地手续。
(三)支持发展,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国家“两增两控”及续贷政策要求,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强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支持银行机构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积极推广银税合作模式,扩大参与“银税互动”银行机构的范围和数量,鼓励银行机构根据企业纳税信息给予便捷高效的信用贷款。
(四)支持发展,信息共享时代,要全方位健全民营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民营企业服务体系,建立涉企政策发布平台,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市级跨部门涉企政策“一站式”网上发布平台,快速高效了解并贯彻执行政策信息服务。最后,要进一步理顺政府、商会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大力发展行业商会、协会等中介服务组织,发挥其实际功能,推进企业自律和行业管理。进一步削减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为其发展营造优良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