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东莞民营企业成为我市市场上的重要经济成分,活跃的经济增长点,可以说东莞的民营企业如同雨后春笋,从无到有、从有到优、日新月异、势如破竹般的发展。东莞民营企业在转型中经济结构也逐渐趋向更为合理的状态,在GDP增长,税收增长,满足就业问题的解决,促进市场竞争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当前一些民营经济遇到的困难是现实的,甚至相当严峻,必须高度重视。
  (一)对民营经济的管理与服务体系不够健全。一是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中小民营企业遇到“事难办,脸难看”的现象普遍存在。二是服务体系不健全、职能不完善。配套化服务程度低,服务能力、水平较低,在管理上缺乏一个综合性的协调机构,覆盖面较窄,没有形成系统的体系和网络。要么是政出多门,多头管理;要么是只收费,不管理,遇到具体问题,无人过问;要么人为因素介入,脱离规章流程。三是缺乏双向的及时沟通交流。
  (二)自主创新能力不强。 目前我市民营经济的增长,主要还是靠“量”,而不是通过技术、管理的创新。企业技术创新意识不强,品牌优势不明显,外部又缺乏必要的政策扶持和健全的管理机制,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后劲。

  (三)扶持力度不够。相对周边地区对民营企业的大力支持,我市对民营企业的优惠政策出台较为落后,落实时效性不足;在财政上缺乏对民营企业的专项奖励、扶持。


建    议:
  (一)支持发展,依法办事,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推进开办企业便利化,推进投资审批便利化,依法按规程流程办事,减少人为介入,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像周边一线城市像广州、深圳已率先在2018年年底前将工程建设项目平均审批时限压减至100个工作日内。建议努力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公布审批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申请人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门可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加快“多证合一”改革,对审批频次高、审批周期长、企业意见较为集中的许可事项,依法依规予以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或者加强准营管理等。
  (二)支持发展,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落实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完善政策操作指引和细则,加强对基层和企业的指导服务,确保政策落实不留死角。降低工业用地成本,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条件下,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提高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容积率。支持民营企业利用“三旧”改造等政策完善历史用地手续。
  (三)支持发展,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国家“两增两控”及续贷政策要求,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强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支持银行机构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积极推广银税合作模式,扩大参与“银税互动”银行机构的范围和数量,鼓励银行机构根据企业纳税信息给予便捷高效的信用贷款。
  (四)支持发展,信息共享时代,要全方位健全民营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民营企业服务体系,建立涉企政策发布平台,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市级跨部门涉企政策“一站式”网上发布平台,快速高效了解并贯彻执行政策信息服务。最后,要进一步理顺政府、商会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大力发展行业商会、协会等中介服务组织,发挥其实际功能,推进企业自律和行业管理。进一步削减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为其发展营造优良的环境。

提案者: 叶宝维

市金融工作局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报送东莞市政协
  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032
  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工信局:
  根据政协提案《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案号:20190032)中提出的相关建议,我局将相关会办意见函告如下,以供参考。
  一、强化金融服务。针对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鼓励和引导银行机构结合自身优势,不断优化产品设计,积极推出“量体裁衣”式金融产品。如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着力打造小微金融业务的拳头产品——“易微贷”系列产品,针对小微企业缺乏有效抵押物的特点,通过批量授信、简化办理流程、优化担保方式的创新形式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东莞厚街华业村镇银行推出抵押循环贷、宅基灵活贷、租金质押贷、小额快易贷等具有村镇银行特色的信贷产品;东莞黄江珠江村镇银行推出“珠江连连贷”业务,客户可以通过在合同项下新发放贷款归还存量到期贷款,“零成本”续贷,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缩短企业再融资的时间。此外,推行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对符合监管规定的小微企业可以重新发放贷款用于归还原贷款,实现“无缝转贷”,避免企业使用过桥资金,大大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截至20193月末,全市民营企业贷款余额突破2987.93亿元,比年初增长10.38%,占全市企业贷款余额的74.97%
  二、加大信贷支持。东莞银保监分局督促银行机构实现“两增两控”目标,指导金融机构切实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设立服务小微企业专业部门,增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机构和网点供给。截至20193月末,辖内法人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合计257.17亿元,较年初增加37.28亿元,较年初增长16.95%,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32.48%,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户数2.39万户,较年初增加0.56万户,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发展力度不断加大。
  三、推广银税合作。税务部门持续扩大参与“银税互动”商业银行的范围和数量,鼓励银行机构根据企业纳税信息给予便捷高效的信用贷款。目前,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邮储银行东莞市分行等8家银行机构累计向4500多户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近50亿元。
  四、鼓励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出台系列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扶持措施,建库培育一批上市后备企业,设立上市奖励资金,保障企业用地、解决企业产权规范问题。截至20193月底,我市境内外上市企业总数达46家,新三板挂牌企业总数达231家,2018年全年共拨付96家次企业资本市场奖励资金5317.65万元。据不完全统计,我市上市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累计融资达628亿元;新三板挂牌企业累计直接融资达51.3亿元。


市工信局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19003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叶宝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第20190032号提案)收悉。您的《提案》紧密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切中肯綮,有的放矢,对支持我市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积极有效的建议。根据您的建议,现将我市相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大力优化企业审批服务
  (一)推行开办企业一窗受理。开发以“人脸识别”为基础的工商登记智能服务终端,运用人脸识别及电子营业执照的身份认证及电子签名技术,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与东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开办企业各环节全程网上办理,争取实现企业1个工作日内完成设立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等3个环节。
  (二)推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改革。从2019315日起,原业务部门建设工程相关事项市级窗口业务将逐步过渡到松山湖市级试点专区大厅,委托下放“一园六镇”办理的业务在专区同时提供收件服务。
  (三)积极打通水电气数据渠道。通过梳理用能审批单位涉及政务服务的事项,实现办事材料、信息数据、审批流程标准化,并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全程监管。
  (四)开展生态环保领域“放管服”改革。研究制定深化我市生态环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从机制制度上全面提升环保服务水平。同时,进一步明晰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相关业务办理流程,针对申请“绿色通道”业务中遇到的问题,梳理规范相关申请函件的报送要求和办理流程。
  二、大力实施减负行动,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在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方面,自20185月起,我市将增值税税率由17%11%下调为16%10%,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上调至500万元,允许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以享受3%的征收率优惠,对相关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行业以及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在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方面,执行《东莞市工业保护线专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的政策引导作用,调动市场主体和资金建设高端产业载体的积极性,鼓励“工改工”,规范“工改居”、“工改商”项目的准入门槛与条件,有效减少甚至杜绝工业房地产化的市场预期。在降低企业社保成本方面,继续维持当前养老保险单位费率13%的标准;实施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制度,用人单位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小于或者等于我市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60%的,用人单位按0.48%费率缴费,其他用人单位按0.5%费率缴费;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进行结构性调整,企业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从1.8%降至1.6%;在浮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下调20%。在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方面,目前我市工商平均电价已从0.85/千瓦时降为0.75/千瓦时,直购电用户可更优惠;我市燃气企业一般以“西二线”门站价为基础,加上省管网管输费以及市管网管输费后确定气价,对年用气量1500万方以上的用户,配气价格基准价为0.11/方,尽量保障煤改气等用气大户的利益。在降低企业运输成本方面,我市在执行省属国有交通企业全资和控股高速公路路段对货运车辆实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市投资建设高速公路对使用粤通卡支付通行费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一律实行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在支持民营企业完善历史用地手续方面,研究制定对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分类处理办法,对于符合补办手续条件的历史违建,采取罚款低息分期支付的鼓励申报措施;对于严重影响规划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坚决予以拆除或没收;既无法补办又不需要拆除的,允许临时保留使用5年,期间推进政府统筹收购。
  三、切实解决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一)开展促进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
  市政府通过了《东莞市促进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方案》及《东莞市促进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实施细则》,通过设立2亿元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合作银行提供占贷款本金总额2%的风险补偿,并建立大幅扩容的中小微企业白名单,撬动银行机构新增中小微企业贷款不少于100亿元,促成银行机构“敢贷”、“可贷”、“愿贷”,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已选择4家银行作为首批试点合作银行,建立了覆盖约3.5万户企业的白名单。截至20193月,白名单内中小微企业新增贷款笔数3780笔,新增贷款金额84.71亿元。
  (二)大力发展融资租赁
  我市成功争取成为全省首个省市共建融资租赁试点城市,获省1亿元融资租赁专项资金支持,市财政同时出资1亿元,共同设立“东莞市省市共建发展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资金”,制定并印发《东莞市关于省市共建发展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试点的工作方案》(东府办〔2015102号)及《东莞市省市共建发展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资金操作规程》(东府办〔201640号),通过融资租赁贴息补贴、融资租赁风险补偿、融资租赁履约保函补贴及融资租赁业务奖励等,推动融资租赁业务发展,缓解企业融资难题。2016年、2017年、2018年在“智造东莞”平台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备案的业务数量分别达792笔、2659笔、2080笔,涉及融资额分别为24亿元、44.53亿元、39.6亿元,撬动率高达134
  (三)开展深化民营和小微金融服务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以“访百万企业 助实体经济”为主题,抓住解决“信息不对称”这个关键问题,依托“广东省企业走访管理系统”,加大金融供给端发力,通过提高金融服务可及性,推进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通过提供充分正规金融服务,带动降低总体融资成本,推进解决企业“融资贵”问题。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保监分局整合资源,发挥多部门合力,争取用3-5年左右时间,组织全市银行机构走访超过23万家暂无银行授信的民营和小微企业,了解融资需求,宣讲金融政策,提供金融服务,助力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健康发展。同时,积极探索向银行推送企业信息供银行走访对接、提供服务的市场化长效机制。行动启动以来,走访企业42632家,新增初次获得贷款企业885家,促成信贷投放15.14亿元。
  (四)以信息共享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
  一是积极推广银税合作模式。税务部门持续扩大参与“银税互动”商业银行的范围和数量,鼓励银行机构根据企业纳税信息给予便捷高效的信用贷款。目前,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邮储银行东莞市分行等11家银行机构已推出相关产品和服务。二是发挥“粤信融”平台效用。人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会同市数据管理局,持续推进“粤信融”建设和应用,共同完善平台数据采集,提高平台数据质量,缓解银行在服务中小微企业过程信息不对称的难题,降低信息获取成本。截至20193月末,平台累计注册企业1265家,成功签订授信合同企业615家,银行发布信贷产品124个,共完成银企融资撮合657笔,金额46亿元,融资平均利率5.55%
  (五)强化政府引导,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一是加快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展。我市已设立总规模20亿元的产业转型升级及创业引导基金,首期规模为5亿元,参股设立了“东莞红土”、“东莞中科中广”和“睿德信机器人”三只基金。已成立总规模10亿元的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搭建文化产业融资平台,助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松山湖、长安、道滘、厚街等镇街(园区)纷纷成立有政府背景的产业基金。同时,我市设立5000万元创新创业种子基金、每年2000万元创业投资机构风险补助资金、2亿元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及每年6000万的贷款贴息专项资金,以“拨投联动、拨贷联动、投补联动、贷贴联动、贷奖联动”等形式撬动创投资本和银行信贷资金支持科技创新。二是引导金融机构增强服务理念。努力把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做成大力量、大买卖,开发更切合企业发展阶段实际情况的金融产品,重点解决中小微企业因缺乏抵质押资产而导致的融资难题。截止2019年第一季度末,企业贷款余额4250.32亿元,较年初增长8.35%,同比增长25.91%。其中,制造业贷款、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1210.44亿元、2302.8亿元,同比增长43.08%24.56%,均高于全市贷款平均增速。
  四、健全民营企业公共服务体系
  (一)构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在广东省率先建成具有企业问题处理、专项资金申报、服务资源对接等综合功能的政府服务平台,形成线上线下高效协同的企业服务体系。2017年至今,线上已累计收集跟进企业诉求共1581项,办结及正常推进率达81%;服务效果得到认可,企业事后评价满意与非常满意的比例达99.45%。线下创新设置挂点服务专员,全流程跟进企业问题的提出、办理、反馈、评价,目前市领导已走访超过200家试点企业。目前,我市正积极加大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的投入保障力度,拟升级建立东莞市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将服务对象推广到全市5000家重点企业,建立市镇两级领导挂点及首席服务官对口服务民营重点企业制度,通过定期走访企业,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方案,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二)提升民营企业家素质。成立“莞商学院”,围绕打造“政策宣讲的阵地、思想传播的平台、企业交流的纽带和莞商成长的摇篮”的建院宗旨,推动我市民营企业家学习的终身化、实用化和多样化。“莞商学院”成立以来,广泛开展了民营企业家课堂、企业发展论坛、民营企业家面对面、专题巡回辅导等四大系列培训活动,并建立了莞商学院掌上图书馆和“莞商学院”微信公众平台,累计培训民营企业家超1.5万人次。
  (三)健全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通过“政府扶持平台、平台服务企业、企业创新发展”的方式,提升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目前全市共有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融资服务示范平台和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示范单位等各类示范平台共120个,包括2个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38个省级示范单位以及80个市级示范单位。
  (四)探索商会、协会转型升级,发挥平台作用。我市印发了《东莞市发挥商协会共治作用促进科学市场监管工作方案》(东市建统办字〔20194号),鼓励商协会打造“一会一品牌”,发挥好平台作用,充分利用组织网络广的优势,为行业企业提供专业培训、信用建设、商标品牌战略等跨界服务,强化行业诚信自律、市场开拓、技术服务、法律服务、信息服务、培训服务等方面的专业功能,带领行业抱团发展,发展自有品牌,推动会员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商协会与行业管理部门、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征信机构以及有上下游产业关系的行业组织进行对接,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深化资源整合,增强企业在新形势下适应和经济市场的能力。
  下来,我们将继续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企业专业化发展,扶持企业创新转型升级,进一步提振我市企业发展信心。
  最后,再次感谢叶宝维代表对对支持我市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期盼您日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支持和帮助!



办理单位: 市工信局,市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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