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目前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生活污水处理厂约45座,总设计处理规模约300万吨/天。为处置污水厂产生的污泥,我市于2009年在黄江镇建成一座污泥处置厂(以下简称金茂公司),集中处理全市所有污水产生的污泥,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1000吨/天。从2018年9月开始,临时增加了东莞市圣茵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茵公司),接收处理市区污水厂少部分污泥用作园林堆肥。
  据调查,广州市目前已建成污水处理厂近50座,总设计规模约480万吨/天,日均产生污泥量约2800吨,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深圳市已建成污水处理厂30余座,总设计规模约510万吨/天,日均产生污泥量约2500吨,基本可实现无害化处理。
  据统计,我市全部污水处理厂日均产生污泥量约1400吨,金茂公司日处理污泥约900-1000吨,污泥处置能力严重不足。从2018年10月至今,圣茵公司共接收市区污水厂约2600吨污泥,日均30吨左右,处理量非常有限。
  1.我市目前只有上述两家污泥处置厂,一旦有突发事件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停产或减产时,就会引起连锁反应,导致污水处理厂无法正常运行。
  2.除市区污水厂极少部分污泥运至圣茵公司外,全市绝大部分的污泥集中运送至金茂公司处理,运输成本高且存在二次污染。金茂公司每天至少有400-500吨的污泥无法及时处置。随着污水处理厂的扩建和提标改建工程的投入使用以及截污次支管网的全面通水,污泥产生量还会大幅度增加,污泥处置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严重。
  3. 污泥处置采取的工艺为“干化-建筑利用”,过于单一和简单。同时,因污泥最终出路受限等原因,导致金茂公司产品积压,要么采取非法填埋,要么堆积如山。
  4.每个镇的污水性质、浓度差异比较大,导致各厂产生的污泥性状也不同。目前未进行污泥性状的分析,也未按照污泥属性进行分类和选择不同的处理工艺,这不利于污泥的资源化利用。
  
建    议:
  (一)加大政策扶持
  1.提高污泥处置费。根据污泥处理工艺和效果、产业政策等,研究污泥处置费用分摊方案,确保污泥处置项目“建得起、用得上、效果好”。
  2.实施奖惩制度。建立污泥产生、交接、运输、污泥处置厂稳定运行、污泥终产品存储和最终出路等全寿命周期的监管体系,出台相关奖惩方案并严格落实。
  3.积极研讨针对污泥处置的相关技术与政策,允许并支持适合污泥处理的成熟工艺用于污泥处置。
  (二)从源头上进行污泥减量化
  1.改变、提升污水厂现有的生产工艺,改用低负荷少污泥产生量的工艺,如FCR等,尽量减少污泥的产生。
  2.改进污水厂污泥干化工艺,降低污泥含水率。如果采用高压隔膜板框压泥机,将污泥含水率降低到50%左右,能减少一半以上的污泥量。
  (三)提高金茂公司的处置能力
  1.提高处置能力。金茂公司原有生产线10条,计划增加2条,但工艺较落后,设备陈旧,经常出现设备故障导致停产减产的现象,应尽快组织开展新工艺的研究和使用,增加设备和人员,扩大生产线。
  2.提升管理水平。据了解,金茂公司运营管理水平较低,整个厂处于脏乱差的局面。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金茂公司进行督导,必要时收回运营权,另行委托有能力的公司进行运营管理。
  (四)增建新的污泥处置设施
  1.增建污泥处置厂。综合我市污水处理厂分布及其污泥产生量、性状、毒理分析等,合理确定新增污泥处置厂分布、建设规模、处理工艺等,尽快启动和实施增建污泥处置厂的相关程序。
  2.适当鼓励污泥产生量大、具有技术实力和场地的污水厂自行建设污泥处置装置,严格审批和重点监管,多途径消纳污泥。
  (五)拓宽污泥最终出路
  参照广州、深圳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市现有处理工艺、产品市场、最终出路,尤其是必须重点考虑污泥最终出路问题,提出适合的技术路线。如制砖、造水泥、堆肥、基坑填埋等。
  

提案者: 民盟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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