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院公开数据显示,从2013年10月至2018年12月,全国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66万多例。可见,即使是法院作了最终判决之后,不守诚信问题依旧严峻。诸如商业欺诈、合同违法、制假售假、偷排污染物、偷逃骗税、电信诈骗、虚假诉讼等信用缺失现象已越来越干扰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2014年7月中央文明委出台《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提出要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以完善法律法规为保障,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着力营造讲诚实、守信用的舆论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同年,中央、广东和东莞都分别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对未来的信用体系建设作了详细的规划。
2012年,东莞成立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信用法规制度建设也不断推进,主要以行业和重点领域信用建设为突破,先后印发实施了《东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使用办法》《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最近也出台一些推进诚信建设的工作方案如《东莞市电子商务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东莞市加强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工作方案》《东莞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工作方案》等,2018年11月还出台了《东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可见,我市越来越重视诚信制度化建设,从一开始集中在一些重点行业和领域到逐步扩大范围,信息采集整合共享工作也已经提上议程。加强诚信建设,对于推进东莞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东莞城市形象、软实力和整体竞争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诚信建设制度化体系已摆上我市议事日程,各项具体措施方案也逐步推出,但在措施的具体落地和真正见效上还存在一定差距,东莞诚信制度化建设还有不少完善空间。
建 议:
一是给予诚信建设更多重视,尽快推动政策实施。首先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认识,把诚信建设提升到事关东莞实现更高水平发展全局的高度,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诚信建设纳入各项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党政机关、基层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尤其要发挥带头作用,树立诚信守信榜样。其次要加大力度,推动《东莞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工作方案》、《东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政策的出台、落地和执行,尤其要将公共信用信息的推送纳入到机关单位在实施行政审批、资质审核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办公流程中,并做好相应的配套软硬件设施,让政策真正地执行到实处,发挥作用。
二是认真研究各种失信行为,扩大信息归集范围。对照上级文件及实际情况完善和细化公共信用信息的采集内容,如对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包括贿赂、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商业诈骗等严重失信行为列入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范围,完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逐步实现信息采集全覆盖,逐步实现多部门、跨领域信息联享、信用联评、守信联奖、失信联惩。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推动全民共建。一方面是大力宣传诚信体系建设的具体内容,让社会公众知晓如何使用平台去查询信用信息,以及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规范制度,培养群众诚实守信意识;另一方面是不断完善宣传教育方式,尤其要与时俱进,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通过微博、微信、微视、微电影等传播手段,扩大诚信宣传覆盖面,引导广大群众践行诚信价值,培养群众诚实守信的道德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