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产业指的是在市场化条件下通过发挥消费的引领作用为老年群体提供产品或劳务,围绕老年群体的吃、穿、住、行、医等不同需求而不断进行延伸的产业,包括养老服务养老产品及养老产业链三个核心内容。目前,我市政府层面的养老事业,主要集中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属于老年健康事业的托底性层次,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格局。除了托底性社会服务外,我市针对养老产品与养老产业链开发尚无具体推进举措。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思想认识不清,规划统筹不足
  部分镇(街)政府缺乏积极性,职能部门和社区重视不足,与商业开发项目相比,养老服务的收益回报率低,养老机构建设用地需求、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严重滞后。
  2.政策落实不全,服务供给不足
  养老服务市场化程度不高,目前全市共有40家养老机构,床位10022张,百名老人拥有数3.4张,远远低于发达5-7张的水平。服务供给覆盖范围不均衡,居家养老服务的片区区域性差异较大。服务供给时间大部分镇街不达标,能提供的服务内容单一,多为家政服务,较少涉及其他服务内容(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心理咨询等)。
  3.服务管理欠缺,社会投入不足
  对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主要依托街道和居(村)委会,行政管理色彩较浓,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不全面,缺乏有效监管,无统一的服务指引,质量参差不齐。从业人员以下岗再就业的“4050”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为主,学历层次较低。护工持证上岗率仅为4.41%,专业素质低;现有各类养老机构中,31家为镇街公办床位2107张,3间为市属床位342张,民办仅有6家床位1510张,27个镇街尚无民办养老机构进驻。
建    议:
  1.建立养产业老准入制度
  2016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等文件均要求对养老机构的用地、消防、通信、电视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养老服务市场进一步放宽和降低门槛。我市应当协调各部门参照实行,尽快建立我市养老产业市场准入制度、老年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并严格执行,严厉打击危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培育出积极健康的老龄服务产业市场。
  2.拓展养老产业市场化程度
  《“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到2020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不超过50%,而我市养老服务设施中政府举办的占绝大多数,民营资本参与建设的相对较少,养老产业市场化程度严重不足。要加快完善养老产业发展政策。制定老龄产品税收减免等政策;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产业,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管理规范、服务标准的龙头企业,加快形成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养老服务产业集群,实现康养融合发展,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新业态。
  3.制定养老产业行业标准
  养老服务项目标准化,是养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的前提,是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一方面要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活动,引导和鼓励工作基础较好、有积极性的社区或养老机构,按照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率先开展试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并逐步扩大服务项目标准化范围。另一方面,加强地方标准研究,因地制宜制定符合我市特点的地方标准。养老服务标准包括养老服务基础通用标准、社区养老服务通用标准、居家养老服务通用标准、机构养老服务通用标准和业务支撑标准五大方面。

提案者: 邵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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