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危害性极强,因其有毒、易燃、易腐蚀、易反应、易感染、易忽略的特性,不仅会直接造成水体、土壤、大气污染,也会给动植物生长及居民身体造成伤害,已成为污染治理攻坚战的“硬骨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8年版)中列举的牵涉危废产生的行业在我市占比较大,危废处理处置形势严峻。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明确要求:(四)加快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广州、深圳、韶关、东莞等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市要加快建设处理处置设施或依托现有设施改扩建成综合性处置设施。
目前,我市仅有8家取得危废(不含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总处理规模仅约为22万吨/年,而我市2017年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28.6万吨,有约65000吨得不到及时处置,处理处置能力严重不足。
因此,我市急需加大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建设,满足不断增长的需求,为建设美好东莞服务。
建 议:
1. 管理部门加强对涉及危废产生单位的监管,摸查真实的危废产生类别及其产生量,纳入台帐管理。
2. 鼓励危险废物产生企业采取清洁生产技术,在源头上减少危废产生量。指导企业做好危废管理(分类、暂存、运输、处理),进一步规范企业危废产生、暂存、运输、处理与处置等一系列行为。
3. 鼓励危废产生量大的企业积极申报危废资质,消纳自产危废,并支持其对外经营;同时在土地、供水供电、技术、资金、税收等方面进行扶持,帮助其做强做大,不断提高企业危废处理处置能力。
4. 积极引进国内外信用良好、技术先进的危废资质单位到我市来从事危废处理处置业务,并给予其政策、税收优惠等支持。
5. 建立长效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奖励先进,惩罚落后,不断提高我市企业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能力,真正做到从危废产生、暂存、运输、处理到处置的全过程有效运行,尽快实现我市每年产生的危废全部得到有效处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