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文化宫是职工群众学习知识、培养才干、进行文化娱乐活动的“学校与乐园”,是工会联系职工、服务职工的重要载体和窗口。东莞作为一个用工大市、制造业大市,拥有500多万产业工人队伍,做好职工服务工作对东莞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市仅有一家市级工人文化宫,片区、镇街均没有工人文化宫。市级工人文化宫于2017年4月正式对外开放,自启用以来接待服务职工群众超过51万人次,近16万名职工群众参加了各类文化体育活动,各类惠民服务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然而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文化宫场馆受场地和地域限制,服务的区域和职工非常有限,难于满足全市32个镇街500多万职工的文化需求。我们认为将市、镇街两级工人文化宫建设纳入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镇街两级文化宫建设,是全面构建我市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扩大公共文化供给的重要举措。

  
建    议:
  (一)市、镇街工人文化宫的建设以地方政府为主体,建设经费主要由地方财政负担。市、镇街两级人民政府要把工人文化宫建设作为重点民生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入议事日程积极推进。支持新建工人文化宫项目的同时,鼓励利用现有场馆进行改造使用。工人文化宫可以独立兴建,也可以与当地政府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整体规划一并兴建,但要依照《工会法》规定,保持本级工会对工人文化宫运营管理权。

  (二)市、镇街两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相关政策措施,将工人文化宫纳入当地公共文化设施统一管理。文化宫建设后,要坚持一类公益的属性,由工会自主运营管理,地方财政解决工人文化宫日常运营费用和基本项目费用,如确有收费项目,统一实行地方财政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

  (三)市、镇街两级人民政府要在组织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时将工人文化宫建设与其他其他文化设施建设的建设统筹考虑,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工人文化宫的位置、面积、规划控制指标等要求。

  (四)各级工会要主动对接各有关部门,推动市、镇街两级工人文化宫建设工作。主管工会要根据工会经费实际情况支持工人文化宫发展,上级工会也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合理安排工人文化宫项目资金,通过工会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工人文化宫为职工提供服务。


提案者: 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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