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带领下,东莞经济社会保持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特别是实施“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后,涌现、培育出一大批符合东莞市社会发展和产业导向、综合实力及发展潜力巨大、稳居行业第一梯队乃至龙头位置的优质企业。以“倍增计划”启动的首年为例,2017年市级“倍增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6000亿元,税收超过140亿元,同比增长均接近30%,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然而,与沪广深等发达城市乃至省内兄弟城市相比,东莞的经济发展仍有着较大差距,特别是缺乏在国内外具备影响力、对当地经济发展拉动作用显著的特大型企业,明显存在“繁星满天、不见月亮”的现象。以2017年为例,东莞市场主体数首次突破100万户,总量和增量均居全省首位,实现生产总值7580亿元。而佛山仅靠59万户市场主体即实现了9399亿生产总值,深圳市福田区则共有约40万户市场主体,实现生产总值3820亿元,二者的平均产出均远高于东莞。从上市公司的维度来看差距更为巨大,按最新公告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表来看,东莞27家上市公司总营收约614亿元,而佛山36家上市公司总营收约3225亿元,深圳市福田区53家上市公司总营收高达12473亿元(其中中国平安7500亿元),而东莞的上市公司规模远远低于其他两地,同样的,非上市企业规模的对比差异也非常大。
当前,东莞正处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的重大机遇期,正是培育一批产业优、体量大、带动作用强的本土龙头企业的好时机。然而,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东莞仍是以普惠扶持为主,虽然出台了倍增计划,一些大中型企业的确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与改善,可是整体效果仍然不尽人意,仍然缺失大型、特大型企业。一方面并未减轻市财政的压力负担,另一方面,一些扶持政策到期后支持力度的延续性不强,整体效果不尽人意,从普惠扶持到重点支持的转变迫在眉睫。建议在此基础之上,突出重点,聚焦扶持,有针对性的加大对东莞各行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和政策,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努力打造一批能代表东莞的支柱企业及行业龙头企业。
建 议:
一是开展各行业本土龙头企业认定。以行业为单位,对注册地或主要经营地在东莞的龙头企业进行认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申报认定的企业需根据东莞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在莞发展规划,具体标准、数量、认定周期根据行业性质和特点而定。为确保本土龙头企业切实为东莞作出更大贡献,一经认定,政府相关部门实质性政策倾斜,帮助龙头企业在莞扩大规模,创造更多效益。
二是建立“择优扶强”政策支持机制。统合各部门支持措施,建立全面、常态化、体系化的支持机制,出台本土龙头企业专项支持政策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支持其在莞投资、扩大经营、转型发展等,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统一标准。按照行业排名及对当地贡献度加大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位居行业前列或对本土贡献度较大的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三是鼓励本土龙头企业参与国企混改。去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铺开了新一轮的国企改革,更加强调以市场化、平台化、专业化、规模化为方向,推动同类国有资产向重点领域、优势企业、优秀团队聚集,东莞的国企改革也翻开了新篇。建议加快出台本土龙头企业参与国企混改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路径和窗口,创新混改方式,搭建本土龙头企业参与混改的政策平台,鼓励其积极参与国企混改,实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并借此机会推动本土龙头企业开拓新优势、实现新发展,迅速做大做强,与地方政府、国企互惠共赢。
四是鼓励和帮扶本土龙头企业上市,支持和帮助上市企业的收并购及其他资本运作。
五是鼓励和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广泛参与东莞市各级政府的服务和工程采购,予以优先扶持,助力本土龙头企业与外来企业(含央企、国企)公平竞争发展。
提案者: 尹洪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