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
第20190151号的会办意见
市民政局: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关于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品质东莞建设的建议》(第20190151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结合市财政职能,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在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方面的情况。我市2015年出台了《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15〕46号)。其中资金用途:(一)支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用于社会组织孵化培育、项目建设、聘请技术服务团队等公益服务开支,其中:1、聘请技术团队开展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服务,经费标准为壳内孵化社会组织每年每个5万元;2、支持社会组织能力建设项目:支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开展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素质、提高社会组织自我发展和社会服务能力的培训项目。主要对培训所需的教材、师资、食宿、交通等予以资助,单次培训活动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二)扶持社会组织做大做强,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开展社会公共服务。
2019年度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名单及拟资助金额,共计28个项目,总资助金额521.86万元。具体包括: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类资助16个项目,资助金额362.03万元;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性社会公共服务资助12个项目,资助金额159.83万元。
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情况。2015年3月,我局转发省财财政厅的《转发财政部民政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粤财行〔2015〕5号),2015年8月,我局出台《关于印发<东莞市市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东财〔2015〕251号)。根据《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粤委办〔2016〕62号)的“对原有财政预算支持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发展。自2018年起取消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的财政直接拨款”的要求,我市在2018年预算编制中,已取消对行业协会商会等相关单位的直接拨款,相关财政款项应在其主管部门年度预算中申报,由主管部门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行业协会商会开展工作并支持其发展。据统计,2018年全年东莞市市镇两级一般公共预算(不含国防)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为 4319个,预算安排数为54.71亿元,预算执行数为41.26亿元,决算数为42.18亿元(不限于社会组织)。
接下来,市财政局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建议人的意见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力度,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东莞市财政局
2019年4月22日
(联系人:周丽琼、陈康平,联系方式:228311173)
东民函〔2019〕617号
问题解决程度:B类
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190151号提案的答复
张社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品质东莞建设的建议”收悉。对于您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经与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沟通,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第一个“引导社会组织组建联合机构,提升整体实力”的建议,我们非常支持。由于社会组织实行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筹经费、自聘人员和自主会务原则,社会组织开展横向联合、成立联合机构等都是社会组织基于自身条件自愿组成,并由行业主管部门对社会组织开展行业相关活动进行业务指导和支持,我局将积极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引导会务能力良好的社会组织加强联合。
针对您提出的第二个“强化社会组织的品牌化建设”的建议,我市民政部门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社会组织的品牌建设,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资金扶持,打造优秀的社会组织品牌项目。我市设立了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用于资助社会组织开展各类服务项目,经过近年来持续的扶持资助,培养出了一批优秀的社会组织品牌服务项目。如东莞市展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实施的“爱在烘焙,心融茶乡”——东莞市首家助残社会企业运营类技能提升项目,尝试以社会企业的运营模式帮助残疾人增能和就业,项目期间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增强了社会组织的服务和创收能力,提升了造血功能。又如东莞市瓦蓝栈公益服务中心实施的“‘同一片蓝天,共筑异地求学梦’之新莞人助学行动”类项目通过为符合条件的贫困人群提供帮助,搭建需求平台,整合社会资金,帮助其家庭“减缓经济困难”满足社会公众的物质需求。该项目已经成为我市助学类项目的领头羊,进行了以专业化促进品牌化的良性循环。二是搭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帮助社会组织做大做强,培育具有示范标杆作用的品牌社会组织。我局结合社会组织发展的实际需求,适时将原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升级改造为社会组织创新服务基地,通过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方式、服务方向及内容进行创新探索,以方向引领、政策支持、典型示范等方式,打造一批规范化、有影响、上规模的社会组织,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打造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枢纽型服务平台。升级后的社会组织创新服务基地将为社会组织提供培育支持、互动展示、资源共享、研究实践等综合性服务。
针对您提出的第三个“加强从业人员的专业培养和职业化建设”的建议,我市目前已经连续多年开展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项目,收效显著。自2013年开始,我市就已开展实施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项目,专门针对我市社会组织运营能力不足,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专业人士等问题,开展包括社会组织在组织架构、政策法规、机构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策划等主题的系列培训,旨在提升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从而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截至目前,共开展主题培训80场,沙龙8期,服务社会组织从业人员9178人次,满意度达85%以上,社会效益良好。
针对您提出的第四个“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力度,造血社会组织”的建议,为扶持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2012年底,我市出台《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规定设立我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用于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发展。2015年,暂行管理办法到期后,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范围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性社会公共服务、社会组织开展其他社会公共服务等3类,同时确定了各个范围的最高资助额度和资助比例,取消了全额资助,极大地撬动了社会资源的投入,增强了社会组织的自我造血能力。至今,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共资助项目125个,总资助金额为2101.9万元(预算资助2153.73万元),撬动社会资源约1764.91万元投入社会建设。资助项目服务范围广泛基本覆盖全市32个镇(街),服务内容包括青少年儿童教育、残疾人康复训练、低保救助、心理咨询辅导、助学活动、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制定行业价格标准、倡导行业自律等,共开展活动10343场,直接服务群众147915人(次),服务企业单位7323家,共搭建行业内技术推广服务平台12个,制定行业标准2个,形成政策规范3份,调研报告11份。资助项目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式表彰34次,获得包括新华网、人民网、南方日报、东莞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超过600篇的正面报道。
感谢您对我市社会组织工作的支持,也希望您对我局未来的工作多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共同促进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领导签字:
承办人姓名:邓志江
联系电话:22019363(办公)
东莞市民政局
2019年6月20日
办理单位: 民政局,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