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是猪肉消费大市,日均屠宰生猪约12000头供应。合理制定生猪屠宰加工收费标准,对于促进我市生猪屠宰行业企业的设施条件和操作规程,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部门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质量技术标准的规范,充分调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性,保证经屠宰上市销售猪肉质量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积极意义。目前,我市生猪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偏低,脱离生猪屠宰行业企业实际成本明显。因此,建议调整我市生猪屠宰加工服务费标准。

  一、生猪屠宰加工服务费标准的现况

  目前,我市生猪屠宰企业执行的生猪屠宰加工服务费标准为40元/头。该标准是指从生猪候宰至屠宰加工服务为两分体(片猪肉,带头蹄、板油腰子和清洗干净的内脏,包括宰前违禁药物自检费用)。该标准是2012年制定的,已连续执行6年。

  二、调整我市生猪屠宰加工服务费标准的依据

  6年以来,我国对屠宰行业企业监管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部门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质量技术标准的规范陆续修订,对生猪屠宰行业企业设施条件、操作规程、检疫检验、质量安全的要求不断提高。例如,严格了生猪屠宰厂(场)防疫条件,强制执行了猪屠宰和分割车间设计规范,制定了生猪屠宰设备质量规范,强制执行了屠宰废水、固废物、废气和噪声排放标准,使屠宰企业改进设施条件的投入不断增加,生产经营成本不断提高。我市生猪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偏低,脱离生猪屠宰行业企业实际成本明显。
建    议:
  1.建议从我市创建标准化屠宰和实行养殖、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的屠宰企业中,选择4家代表屠宰行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按照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原则,进行成本审核。
  2.建议生猪屠宰加工服务费标准从现在执行的40元/头,调整至75元/头。

提案者: 梁景棠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14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发展和改革局:
  梁景棠委员在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交的《关于调整生猪屠宰加工服务费标准的建议》(第20190148号)由我局会办,经研究,结合单位职能,现对其所提问题回复如下:
  我市现行的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制定于2012年,标准为每头生猪收取屠宰加工费40元。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人工、水电、污水处理等各项运营成本费用不断上涨,屠宰场升级改造费用、环保设施提升改善费用投入的增加,加上屠宰场承担的“瘦肉精”自检和新增的非洲猪瘟检测费用等各项费用越来越多,屠宰企业的屠宰运营成本大幅增加,现行的屠宰服务收费标准难以维持屠宰企业的正常运营,如不及时对该标准进行调整,生猪定点屠宰的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将受会到影响,不利于我市生猪屠宰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市民的肉食安全。
  因此,我局赞同梁景棠委员的建议,建议物价部门按照程序尽快启动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费调整工作,制定出台合理的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3日

 

  东发改函〔2019〕857号

  关于对第20190148号政协提案的答复

  梁景棠委员:

  《关于调整生猪屠宰加工服务费标准的建议》(提案第20190148号)收悉。按分工安排,结合我局职能,就调整生猪屠宰加工服务费标准问题答复如下:

  一、生猪等牲畜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管理情况。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规定,生猪等牲畜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政府定价的有关规定及定价程序制定。现行收费标准为: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费40元/头。

  二、对调整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费标准的意见。鉴于现行标准从2012年调整至今已超过6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和省对屠宰行业企业的设施条件、操作规程、检疫检验、质量安全等要求不断提高,屠宰加工服务成本不断上升,我局认为可考虑适当调整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费标准。下来,我局将按政府定价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前期专项调研,成本监审等工作,在定价成本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定点屠宰场建设情况、定点屠宰场整合进度以及社会承受能力,适时、合理调整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费标准。

  领导签字:罗斌

  承办人姓名:陈少萍

  联系电话:22830672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 年5月27日

 

办理单位: 发展和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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