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历史任务。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强调,要加快推动乡村振兴。深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迫切要求,是我市提高城市品质,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关键举措。

  一、我市镇村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40年,我市镇村已由传统农村向城市转变,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产业结构明显优化。2017年我市三大产业的比例为0.3:47.4:52.3,已建立起适应现代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产业结构体系。二是镇村经济实力不断增强。2017年,全部镇街经济规模均超60亿元,平均规模超200亿元。镇村经济体量相当于内地一些市县。三是农民收入结构变化明显。2017年东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078元,收入增长较快,其中工资性收入占86.2%。四是城镇化率不断提升。东莞目前的城镇化率已经达到90%,达到甚至超过发达国家水平。根据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在分类推进乡村发展中,建议城郊融合一类村庄向城市转型。结合我市发展的客观实际以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路径,我市乡村振兴战略的主攻方向应是大力推动镇村城市化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镇村发展碎片化。改革开放后镇村主导的粗放型开放建设模式,导致东莞乡村缺乏科学的城市规划,形成了低密度、碎片化、分散式的城市格局。在区域一体化发展的今天与现代化城市的目标难以契合,成为了城市化发展的主要障碍。

  (二)基本公共服务还有欠缺。本土农民虽然在户籍上已经转为市民,但其享受公共服务待遇上并未达到城市水平。在教育均等化方面,包括城乡之间、镇街与镇街之间以及镇街内部各学校之间均存在不均衡现象;在医疗卫生方面,城乡间医疗卫生条件存在较大差距;交通方面,道路交通拥堵严重、停车难等问题日益突出。非户籍人口所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以及为其创造的自我发展条件更加存在差距。

  (三)村级管理模式滞后。政经不分的管理体制制约了农村干部在发展经济和做好村级管理服务的积极性和精力。此外,农村经济承担了本应由政府负担的社会公共投入,农村公共服务开支挤占集体发展资金,农村集体经济成为政府的“二财政”。

  (四)人口素质有待提升。东莞劳动力人口整体素质与现代化城市发展需求还有不少差距,我市的产业工人,高中及以下学历的占比超过70%,人口素质亟待提高。
建    议:
  (一)依托园区统筹发展战略做好发展规划。按照我市六大片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目标,统筹片区内园区和镇街的城市发展规划,重点做好教育医疗、道路交通等城市公共服务布局,着力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以及环境治理等重点工作,整合片区资源,优化镇村发展环境,不断提高城市品质,加快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创新管理模式为村级城市化发展减负。推动政经分离,清晰界定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村(居)委会回归管理、服务职能,集体经济组织回归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职能。完善和优化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投入,在保持和扩大现行基本公共服务补贴政策下,逐步探索将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建设维护纳入市镇财政支持范围。

  (三)提高人口素质为城市化发展提供持续动力。立足发展实际,大力实施百万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打造“技能人才之都”,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推动“数量型人口红利”向“质量型人口红利”转变。另一方面,加大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放宽入户条件,在薪资待遇、子女入学、医疗、住房等方面给予倾斜,激励高素质、高技能、年轻人才落户东莞。

提案者: 周亚民

全面完成专项规划编制。2019年6月底前,我局将完成32个镇街和全市域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制定未来5年的更新目标、方向和规模,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改造政策分区,划定一批优先更新改造区域、连片“工改工”区域并给予优惠政策扶持,建立公共设施建设台账,同步落实更新单元捆绑实施责任。围绕广深科技创新走廊、美丽乡村建设、城市品质三年提升、城中村改造等工作内容,开展专题研究分析,建立重点项目库。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B)类

  东人社函〔2019〕167号

  关于对东莞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0190147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市农业农村局:

  周亚民代表在市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围绕乡村振兴推动我市镇村城市化发展的建议》收悉。针对提案中第三点建议“提高人口素质为城市化发展提供持续动力”的有关内容,我局结合部门职能,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制定出台打造“技能人才之都”政策

  2018年8月21日,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百万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打造“技能人才之都”的意见》(东府〔2018〕104号),提出到2021年,全市技术工人的比例提升 10%以上,开发认定 100 个技能培训规范标准,建设 100 个“技师工作站”,向社会提供 1000 门以上培训课程,培养 1 万名国际化技能人才,引进培养 1 万名急需紧缺“工匠精英”,推动 100 万人提升学历技能素质。政策出台后,分别召开打造“技能人才之都”工作推进会、政策新闻发布会、政策培训会,全面启动实施打造“技能人才之都”各项工作。下来,我局将加紧制定出台“打造技能人才之都”相关子政策和细则。

  二、2018年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情况

  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实施省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政策,发放补贴1780.69万元,推动9406人晋升技能等级。全市各类技能鉴定7.93万人次。推动“一镇一品”产业人才培训,开展24个精品培训项目,培训18万人。依托高训中心为400多家企业提供各类技能服务21万人次。加快提升企业培训动力,在大型骨干企业新建30家技师工作站,全市累计达到42家,唯美陶瓷获评全市首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引导企业完善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激励机制,完成15家次企业、6个工种的技能人才评价。加快提升技工教育水平,投入5100万元支持民办技工教育,技工教育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技师学院成为全省10所高水平技师学院创建单位之一。加快营造技能成才良好氛围,选树第三批100名“首席技师”进行培育,发挥高技能人才传帮带作用。开展各类技能竞赛,为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举办智能楼宇、粤菜师傅等18个工种的市级技能竞赛,108人获“东莞市技术能手”。

  三、出台创新型人才引进培养政策

  2018年,我市出台《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一是实施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项目,对我市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提供综合补贴。其中,对我市用人单位新引进的正高级职称人才最高补贴30万元,博士、副高级职称人才最高补贴20万元,硕士最高补贴6万元;对限定用人单位新引进的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人才最高补贴6万元,本科或初级职称人才最低补贴1万元。二是实施新时代创新人才提升项目,对在我市工作期间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才提供最高5万元的能力提升培养扶持。

  四、人才入户政策实施情况

  目前,我市现行人才入户政策比较宽松,学历类人才和技能类人才均可通过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渠道申请入户,实行“即来即办”。下来,我局将在人才入户政策调整时,争取继续放宽学历类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入户条件,进一步增强人才入户政策吸引人才、聚集人才的效应。

  责任领导:赵毅

  承办人姓名:马淑茵

  联系电话:22203619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7日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4月7日印发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东卫函复〔2019〕90号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

  第20190147号的会办意见

  市农业农村局:

  转来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0190147号《关于围绕乡村振兴推动我市镇村城市化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加强社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基层医疗资源合理布局

  我市自2007年起全面启动新型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要载体的基层卫生服务网络。目前全市共建成并投入使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01所,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3所、社区卫生服务站368所,基本搭建形成市、镇、村(社区)三级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网络,居民步行15分钟可就近获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2018年,结合我市城市品质三年提升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我局联合财政、社保部门印发了《东莞市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并纳入市政府民生实事,力争通过用两年时间完成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补短板”任务,包括业务用房新改扩建和医疗设备增加配置。市财政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对每个站点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2018年,全市已完成200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升级达标建设,超额完成市政府民生实事任务。目前东城、常平、大朗等1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建或新建项目纳入《莞版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库》。通过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改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环境、提升服务品质,进一步夯实健康服务网底,保障群众常见病、多发病及慢性病为主的基本医疗和健康需求。2018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量达到1973万人次,占全市医疗机构门诊总量28%,创历史新高;次均门诊费用仅为79.5元,参保人报销后次均门诊支出约24.9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价廉的医疗服务,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二、完善基本公卫项目财政投入机制,提高基本公卫服务均等化水平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必然要求。我市依托各镇街(园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免费为全市常住居民提供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等14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8年,全市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685万份,建档率达81.35%。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人数分别达15.6万人、5万人,规范管理率分别为72.93%、73.82%;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等多项指标高于国家和省目标要求。

  通过完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持续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投入力度。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市、镇两级财政按辖区内常住人口数包干安排,根据卫生强市实施意见和《关于调增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2017-2021年按照人均基本公卫项目补助标准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0个百分点标准,逐年提高人均补助标准。2018年我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至60.5元,高于国家和省要求的人均55元目标,全市实际到位补助金额达5.2亿元。2019年,全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已提高至66元,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

  此复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11日

  (联系人:莫林伟,联系电话:23281226)

 

关于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190147号提案答复的函
 
市农业农村局:
周亚民委员提出的关于围绕乡村振兴推动我市镇村城市化发展的建议收悉。依据我局职能,建议答复如下:
为缩小镇街间和城乡间公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的差距,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各镇(街)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推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共同优质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义务教育的需求,2014年起我市启动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结对帮扶工作,在全市各镇街搭建一个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结对帮扶的平台,加强镇(街)内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民办学校在办学理念、发展规划、教育管理、教学教研、学生培养、队伍建设、校园文化、设施设备等方面的全面改善和提升,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过3年的实践和摸索,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结对帮扶工作取得预期的成效,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提升。为了深入推进公民办学校结对帮扶工作,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公、 民办学校的交流与合作,我局在全面总结第一期公、民办学校结对对帮扶活动的基础上,根据帮扶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结合新时期教育工作任务,出台了《东莞市第二期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明确了新时期下的帮扶任务和帮扶要求。各镇(街)认真筛选和配对公、民办结对学校,组织结对学校签订帮扶协议书,细化帮扶的责任和义务,目前,64对公、民办结对学校热情高涨,深入交流,已认真制定帮扶方案和计划,积极启动和有序开展公民办学校结对活动。据统计,截至2018年,全市64对公、民办结对学校参与帮扶的教师达到2.76万人次,协助民办学校完善学校管理制度369项,开展讲座、论坛、报告会、沙龙等活动超过436个,教学课例展示接近1200节,团队活动353次,项目满意度95%。
此外,近年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要求,紧紧抓住新时代区域教育发展不均衡不充分这个主要矛盾,以集团化办学为突破口,推进区域内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基础教育公共服务水平。通过实施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整体提升我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水平。2018年5月16日,我市印发了《东莞市推进中小学校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提出集团化办学的目标、原则、任务、要求和实施安排,计划到2020年,集团化办学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全市组建30个以上教育集团,集团化办学初具规模,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通过采取“名校+分校”“名校+新校”“名校+弱校”“名校+民校”等形式推进集团化办学,新建公办学校原则上纳入名校教育集团统一管理,缩短新校发展周期;统筹推进园区、镇(街)开展跨区域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整体提升我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水平。坚持原有行政隶属关系不变、产权归属不变、投入政策不变、入学招生不变等“四个不变”,做到教育理念统一、学校管理统一、课程建设统一、教师研训统一、文化建设统一等“五个统一”。2018年,我市在有条件的片区、园区、镇(街)先行先试,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全市组建了东莞中学教育集团、东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东莞幼儿师范学校教育集团、莞城英文实验学校教育集团、东莞松山湖中心小学教育集团、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集团、茶山中学教育集团、大朗中心小学教育集团和长安中心小学教育集团等10个教育集团。为加强资金保障,2019年2月28日,我市设立推进中小学校集团化办学专项资金,从2019年起至2023年连续五年共安排1.2亿支持集团化办学,用于保障教育集团日常运作,激励在集团化办学工作中承担重要职责、发挥重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市政府督查室转来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147号政协提案《关于围绕乡村振兴推动我市镇村城市化发展的建议》已收悉,根据分工安排,我局为会办单位。现结合部门职能,对提案关于“依托园区统筹发展战略做好发展规划”的有关建议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一、实施园区统筹组团发展战略
2017年,为了优化市直管镇体制,解决分散发展模式带来的资源、空间碎片化问题,市委市政府实施园区统筹组团发展战略,并以松山湖片区、滨海湾片区、水乡新城片区为先行片区,开展了改革探索。在不改变现有园区、镇街行政架构和空间范围的基础上,将全市划分为六大片区,通过园区统筹带动周边地区协同发展,重点强化对片区涉及经济发展的规划融合、土地开发规划、招商共享、交通基础设施、环境治理以及城市公共服务布局等重点领域的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发展水平。为了统筹发展规划,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全市推进园区统筹组团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了松山湖规划融合、公共服务布局、土地开发、招商共享、交通基础设施、环境治理等六大领域统筹指导意见,加强片区各重点领域的统筹力度。同时,成立市推进园区统筹组团发展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和松山湖片区、滨海湾片区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决策片区发展重大事项,为片区协调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去年以来,为了进一步深化园区统筹组团发展改革,我市以强化片区中心职能为重点,开展了积极探索,下来将在规划统筹、区域开发、招商引资、项目管理、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领域,加强片区中心的统筹能力,推动片区联动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引导
2018年,根据国家、省和市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我局牵头组织编制东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目前已形成了送审稿报市委市政府审定,规划印发后将为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指导。规划按照乡村振兴“20个字”(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围绕产业、生态、文化、组织、人才“五个振兴”,坚持把富裕农民作为乡村振兴的根本目标,把产业兴旺作为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把城乡融合作为乡村振兴的实现途径,把推进农村改革作为乡村振兴的强大动力,把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作为乡村振兴的根本保障,以产业培育、激发乡村活力与文化传承、彰显地域特色为“两大关键”,重点抓好“五推进一加强”,即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公共服务改善,推进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乡村振兴政策创设,推进我市乡村全面振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我们将结合园区统筹战略, 组织实施东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推动我市乡村全面振兴。
一是组织实施东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市委市政府印发我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后,我局将组织各有关部门、镇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以重大行动、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全面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引导各镇街按照园区统筹发展战略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工作,整合片区资源,做好教育医疗、道路交通等公共服务布局,着力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城市更新、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优化镇村发展环境,不断提高湾区都市品质。
二是强化片区中心的统筹职能。总结园区统筹组团发展工作经验,深入贯彻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关于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积极探索增强片区中心的统筹力度,赋予片区中心更多的资源协调支配权,理顺市、片区中心和片区镇街的关系,加强市一级的通盘统筹引领,提高片区中心的统筹力度,搭建片区统筹有力、镇街主动参与的机制架构,不断推进各片区统筹协同发展。

 

  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14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农业农村局:
  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上,周亚民委员提出的第20190147号“关于围绕乡村振兴推动我市镇村城市化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我局的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2018年,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出台了《村(社区)党工委、村(居)委会、经联社职责清单》等三份文件(东组通〔2018〕31号),清晰界定了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责任务。其中,党组织作为村(社区)各种组织和一切工作的领导核心,确保村(居)委会、村(社区)经济联合社在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村(居)委会负责办理村(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发展和维护村(居)民合法权益;经济联合社负责村(社区)集体资产的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
  东莞市民政局
  2019年5月23日
  (联系人:林特宏,联系电话:22832563)

 

 

B类
                                                            东农农函〔2019〕183号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147号提案的答复
周亚民代表: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围绕乡村振兴推动我市镇村城市化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市、镇、村统筹发展工作的关注,并反映了存在问题及提出了宝贵的建议。经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等部门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统筹镇村发展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市一级的通盘统筹引领,搭建起片区统筹有力、镇街主动参与的机制架构,有效推进了市、镇、村协同发展,避免了镇村发展碎片化。
  一是统筹区域发展。为优化市直管镇体制,解决分散发展模式带来的资源、空间碎片化问题,市委、市政府从2017年起实施园区统筹组团发展战略,以松山湖片区、滨海湾片区、水乡新城片区为先行片区,开展了改革探索。在不改变现有园区、镇街行政架构和空间范围的基础上,将全市划分为六大片区,通过园区统筹带动周边地区协同发展,重点强化对片区涉及经济发展的规划融合、土地开发规划、招商共享、交通基础设施、环境治理以及城市公共服务布局等重点领域的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片区联动高质量发展。
  二是科学规划引领。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组织编制了东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目前已形成送审稿报市委市政府审定。规划按照乡村振兴“20个字”总体要求,围绕“五大振兴”,聚焦产业培育、城乡融合、农村改革、社会治理、文化传承等重点,全面推进我市乡村全面振兴。
  二、关于完善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问题
  我市在医疗保障、教育事业、公共交通等公共资源配置方面不断提档升级,切实推动了市、镇、村三级均衡发展,推进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建设一体化。
  一是加强社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改革,目前全市基本搭建形成市、镇、村(社区)三级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网络,建成并投入使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401所,2018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量达到1973万人次。持续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投入力度,目前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市、镇两级财政按辖区内常住人口数包干安排,2017-2021年人均基本公卫项目补助标准逐年提高,且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0%,2019年人均补助标准已提高至66元,多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指标高于国家和省目标要求。
  二是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实行城乡统一的教育经费政策,如公办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340元、初中4200元等, 2018年全市教育总支出达149.3亿元。落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2018年对困难家庭幼儿发放补助686万元,对残疾学生补助超过95万元,发放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近900万元。积极完善积分入学政策,以随迁子女父母在莞服务、居住、参保、纳税等多方面的情况作为依据进行积分,从高分到低分安排随迁子女入读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扩大非户籍学生免费义务教育的受惠面,通过“民办学位补贴”的方式,2017年向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提供了4.9万个学位补贴资格。开通人才子女入学绿色通道,进一步推动企业骨干人才子女入学工作。
  三是推进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农村道路硬底化,抓好农村“四好”农村公里建设,启动实施村际道路联网升级改造、镇际联网路升级改造两大工程,建成镇村四通八达的道路交通网络。2018年底,农村公路总里程4467公里,建制村公路通达率达100%,2003年开始谋划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在全国率先把镇农村客运纳入城市公交体系,基本形成覆盖全市的公交服务网络,形成有东莞特色的公交发展模式,在全省较早地实现了“市区、镇镇有站、符合通客车条件的行政村100%通客车和100%有候车亭”的工作目标,中心城区万人公交车拥有量达21.39%。
  三、关于优化村级管理模式的问题
  我市切实加强基层管理,推动政经分离,不断完善村(居)党工委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和经联社理事长“三位一体”模式。
  一是明确三大基层组织的职能分工。联合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出台《村(社区)党工委、村(居)委会、经联社职责清单》、《村(社区)“两委”干部和经联社理事会成员职责清单》和《村(社区)党工委、村(居)委会、经联社议事决策工作规范》,重点突出了村(社区)党工委总揽全局的作用,明确基层各组织的职责分工,理顺各自职能关系和议事决策程序。
  二是强化基层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领导。发挥村(社区)党工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提倡村(社区)党工委书记通过选举兼任经联社理事长、党工委委员兼任理事会成员,鼓励党员参选理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代表。在2017年村级换届中,95%的经联社理事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90%的理事会成员由党工委委员兼任,监事会成员、股东代表中党员的比例分别为42%和28%。
  三是试点经济账与行政账分开核算。积极探索“政经分开”,在莞城、黄江、凤岗等镇试点探索村(社区)经济账与行政账分开核算,目前已有46个有集体经济的村(社区)推行分账核算管理。
  四、关于提升劳动力人口素质的问题
  结合我市打造“技能人才之都”政策,通过各类培训教育、激励机制、人才引进等政策,有效提升我市劳动力人口整体素质。
  一是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政策引领,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百万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打造“技能人才之都”的意见》,并通过工作推进会、政策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解读推广,全面启动实施打造“技能人才之都”各项工作。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实施省技能晋升培训9400多人次,“一镇一品”产业人才培训18万人次,为400多家企业提供各类技能服务21万人次,并在42家大型骨干企业建立技师工作站,引导企业完善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激励机制。加快提升技工教育水平,投入5100万元支持民办技工教育,不断优化技工教育发展环境。加快营造技能成才良好氛围,通过开展“粤菜师傅”等各类技能竞赛,为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并选树第三批100名“首席技师”进行培育,发挥高技能人才传帮带作用。
  二是出台创新型人才引进培养政策。2018年,我市出台《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实施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项目,对我市符合条件的各类新引进人才提供1万至30万元不等综合补贴。同时,继续放宽人才入户政策,对学历类人才和技能类人才,均可通过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渠道申请入户,实行“即来即办”。
  以上是对您所提建议的答复。感谢您所提出的宝贵意见,并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全市乡村振兴工作,并积极建言献策!

  领导签字:张永忠
  承办人姓名:文兆康
  联系电话:22830837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28日

 

 

  市政府督查室转来周亚民代表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围绕乡村振兴推动我市镇村城市化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根据我局职能,提供会办意见如下:

  一、加快推进全市交通治理工作,逐步缓解镇村交通拥堵状况

  (一)组建了治堵工作专班。为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加强治堵工作统筹规划、督导协调作用,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局牵头组建市综合交通运输联席会议办公室,从市交通、发改、规划、城管、交警、公路、城建、交投等部门各抽调了1名业务骨干组建治堵工作专班,到我局集中办公。通过该办公室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形成部门治堵合力,推进各项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共同研究拥堵节点改善方案及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切实保障节点按期尽快完成改造。

  (二)持续开展交通拥堵节点整治。一是完成了第一批交通拥堵节点整治。针对东莞大道、环城路等主干道交通拥堵问题,梳理群众反映强烈、急需整治的第一批12个交通拥堵节点,已在2018年9月底完成改造;二是完成了第二批交通拥堵节点治理。针对镇街较为突出的节点拥堵问题,梳理第二批34个交通拥堵节点进行整治,已于2019年1月底全部完工;三是持续推进第三批22个交通拥堵节点治理。其中4个拥堵节点已经完工,剩余18个拥堵节点开始招标,计划2019年9月底前完成改造。通过改造,上述节点通行效率明显提升,拥堵现象得到有效缓解,群众出行更加便捷。

  (三)不断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一是结合市民的出行需求,持续做好公交线网的优化工作,不断提升市民的公交出行便利性;二是继续按照《东莞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合理调整运力规模,实现出租汽车服务供需平衡。三是有关部门和镇街要进一步加强轨道站周边公交停靠站及首末站场设施的规划建设,为不断优化常规公交线网布局、扩大公交服务覆盖范围提供设施保障。

  二、加快推进全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

  为进一步缓解城市交通“停车难、乱停车”现象,2019年4月市政府草拟了关于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提出了加强停车设施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停车设施的土地和空间供给、创新停车设施的投融资模式、提升停车设施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等具体举措。接下来,我局将会同自然资源、发改、规划、城管、交警、交投等部门以实施办法为依据,构建以配建停车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开放高效的停车供给体系,逐步缓解各镇街停车供需矛盾。

  特此回复

 

 

  《关于围绕乡村振兴推动我市镇村城市化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部工作职能,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

  制定出台了《村(社区)党工委、村(居)委会、经联社职责清单》《村(社区)“两委”干部和经联社理事会成员职责清单》《村(社区)党工委、村(居)委会、经联社议事决策工作规范》等3份村级微权清单,明确了党组织、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责边界,科学设置村级组织决策、执行和运作机制,进一步巩固了党组织的领导地位。

  二、工作计划

  一方面,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推行村(社区)党工委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委会主任和经济联合社理事长,落实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形成以党组织为核心、各类组织各归其位的村级组织运作机制。另一方面,在农村重点建设一批“协同共治”标杆示范点。以组织力提升为重点,在农村打造一批“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的示范点。

 

办理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交通局,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委组织部,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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