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城镇化等社会经济转型过程,居民基本健康需求增长迅速,为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有效满足国民预防、治疗和康复、护理等服务需求,党的十八提出构建分级诊疗服务体系的要求。分级诊疗制度的内涵概括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以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构建分级诊疗制度是“十三五”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以推动分级诊疗制度落实。该指导意见落实了基层、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要求各级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连续性诊疗服务;加强规划设计,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对医联体的支撑作用,推进医联体相关医院管理、医疗服务等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实现医联体内诊疗信息互联互通。
  我市基层医疗服务机构为各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下属各站点,均通过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为凡在社区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人口建立电子化健康档案,进行医疗过程电子化管理。该信息平台仅关联东莞市社保局,但未与各级医疗机构进行网上对接,居民也无法通过系统进行个人查询。医疗信息互不联通,给分级诊疗工作带来不便:
  1.诊疗服务不连贯。社区患者于医院就诊时,无法提供社区诊疗资料,可导致:需序贯性的治疗无法进行;增加相应的检查化验费用,延迟治疗时间;药物选择、检查结果的判读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可能的药物不良反应无法进行溯源;存在重复用药,超量用药的风险等。
  2. 导致“双盲”式转诊,慢性病健康管理不到位。社区患者仅凭转诊单前往上级医院就诊,无法提供社区诊疗信息及慢性病管理信息。医院相关诊疗资料均由患者保管,而不是转交给社区医生。双向转诊无医疗与预防的连续性。慢性病患者出院时的相关资料(出院病历、各项检查报告、出院带药、随诊要求、健康指导等)由患者自行保管。但患者年龄、文化程度、经济条件等因素会影响其出院后治疗、随诊的依从性,可导致患者出院后病情在短期内反复,增加返院率。
  3. 降低居民对社区医生的信任度。绝大多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提供患者病历资料。社区患者无法对个人社区诊疗信息进行查询,对自身诊疗的知晓度不高。在急诊或转诊治疗中,患者常对社区诊疗水平表示不信任。
  
建    议:
  1. 由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筹办,以公立医院为主导,构建区域内医疗联合体;建立协作医疗机构内信息系统的网络对接,建立信息化工程管理,做到在各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间医疗信息共享、重要信息推送、转诊通知等,进一步完善“双向转诊”工作。
  2. 建立二、三级医疗机构重点科室专家信息库和家庭医生信息库,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预约诊疗、远程医疗、远程培训等服务。
  3. 以我市家庭医生签约制度为契机,通过信息系统加强对慢性病患者的疾病预防及健康管理,设置个性化服务提醒功能;进行网上预约转诊,简化转诊流程。
  4.进一步促进居民健康卡功能的完善,提供预约诊疗、诊疗报告查询、医患交流、健康知识传播等服务。在获得居民授权后,医联体内各级机构医务人员可查询个人健康资料及诊疗信息;因患者病情严重,无法获得个人授权时,可通过签约家庭医生许可,进行相关信息查询。
  5. 通过医疗信息化系统的建立,促进健康信息大数据化管理。
  6.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于流动性人口(非建档人员)进行诊疗服务时,仍应遵守国家各项医疗规范要求,提供正规医疗病历,以便于患者后续治疗。
  

提案者: 民革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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