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土地资源的日益紧张以及土地价值的不断升值,群众对于土地的依赖性和期望值都不断提高。部分镇街之间的插花地问题和矛盾,也日益呈现。插花地的形成,是城镇发展户籍管理变化过程中遗留的历史问题。小至一间房屋,大至一家企业、一个园区,都有可能身处一个镇街的辖区包围之内,但是国土、税收等关系却属于另外一个周边领地均不毗邻的镇街。这种犬牙交错、利益纠葛等情况,以莞城、东城、南城等城区片镇街边界上出现得较多。
“插花地”是一种不合理的行政区划现象,经常出现“三不管”地带或鞭长莫及的情况,不光给插花地所属群众带来生产、生活、教育造成极大不便,其户籍、房产、教育、治安、卫生等行政服务管理问题都一直难以明确,发生纠纷和命盗案件也没有部门及时处理。随着时间的推移,还容易孵化诸多不和谐因素,成为滋生异端邪说、秘密社会以及作奸犯科、无照经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温床。从国内外长期实践来看,均倾向于逐步消除“插花地”,形成整齐划一的行政区划。
因此,建议我市尽快出台关于解决插花地问题的指导办法供各镇街参考。
建 议:
一、关于插花户。对零星分散在相邻镇街的、以房屋为单位的插花户,分两种情况:
(一)房屋完全位于相邻镇街境内。从节省管理成本、科学管理的角度看,应坚持以零附整、属地管理的原则。如已办理了国土证的,也建议原属镇街和国土部门做好插花户的思想工作,将国土证从“原属镇街”换成“相邻镇街”。相邻镇街(即房屋所在镇街)从此负责其户籍、房产、教育、治安、卫生等行政管理服务,享有管理权属。
(二)房屋位于两个镇街界线之上。这些房屋横跨两个镇街,不好分割,建议以尊重群众意愿、自主选择为原则,由群众根据实际选择两个镇街中的一个办理相关权属。
二、关于插花地。对于面积较大,涉及人数较多的插花地,这些插花地可能涉及到一家或者多家企业、单位、园区等。这些地方往往关系到群众的集体利益,因城市化进程、企业改制、租转征等因素成为插花地。这些因素造成的插花地,其地块的最终归属没有十分明确的政策和法律依据,处理得不好,容易激发较大的矛盾纠纷。建议分两种情况处理:
(一)地块完全位于相邻镇街境内的。这些地块如果不属于民族型、军事型、矿区型、扶贫型、经济型等政策性较强或者难以移交的飞地行政区域,可在充分协商理清相关税费问题后,移交回相邻镇街(即物业所在镇街),保持双方行政区划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地块横跨两个镇街的。应视地块上项目能否分割为原则,如项目可以分割成两个独立的区域,则插花部分理清相关问题后可平稳移交对方,由两个分区域共同管理;如项目不能分割成两个独立的区域,则可参照南城与东城就民盈大厦的税收分成和行政管理划分的做法,按项目面积进行税收分成,并友好约定(一般由面积占多数的街道)谁来负责该地块的行政管理;或异地置换相同面积的地块。涉及置换地块价值、面积不一的情况,可双方约定一定的价值补偿,同时报市人民政府报备,并调整行政界线。
提案者: 南城街道办政协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