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随着交通的突飞猛进,人们的户外活动范围和频率大大加强,在户外活动中,产生了垃圾污染问题。研究解决户外活动垃圾问题,既是改善人居生活环境品质的需要,也是十九大报告中 “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

  一、东莞市和松山湖园区户外活动垃圾情况

  经调研了解,2018年东莞市日产生活垃圾约13000吨,松山湖日产生活垃圾170吨/天,经调研统计,松山湖的公园、道路等户外日产垃圾约28吨/天,由此推算,东莞市户外活动产生的垃圾约2000吨/天。

  二、 关于户外活动垃圾防治的调研及存在问题

  通过问卷调研分析和实地走访,发现户外垃圾防治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法治方面,违法成本低,执法程序繁杂,责任不清晰。

  2、思想方面,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

  3、现有户外存量垃圾分布广,数量多。

  4、地区经济不平衡,导致环卫人员、设备设施投入不均衡。

  5、难监管。

  
建    议:
  (一)用法治的手段为户外活动垃圾防治工作保驾护航

  1、加大违法成本和增加违法形式。可增加考虑纳入信用系统不良记录、递增罚款、递增罚社会服务令时间、递增罚入刑等多种形式,其中处罚金额与执法成本、执法时间、经济发展程度相适应。

  2、明确户外垃圾管理主体责任。包括产生者、投放者、分类者、回收者、处理者、监管者、土地使用管理者、公众等责任主体,平衡利益与社会成本、经济与效率、效益与公平。

  3、增加税收调节或补偿机制。研究制订产品生产和回收环节使用阶梯垃圾税和环保税达到减量、环保用材等调节作用。

  4、减化、优化执法程序。

  5、制订办法推动户外垃圾实行3r原则。研究制订户外活动垃圾强制带回的办法,推动户外LNT原则。制订停用各类牛皮癣、违法广告中联系电话号码的制度。

  (二)用文化、教育、宣传、培训等手段为户外活动垃圾防治提供思想保障

  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伦理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2、从小教育,从家庭、学校、社会多层级教育,纳入教材教育内容。3、加大宣传力度,采用电视、报纸、网络、社区等多途径、多形式宣传,制订公益宣传的长效机制,使垃圾防治相关知识深入人心。4、多宣传户外垃圾防治过程中的典型人物或事件。5、在社区,加强户外活动垃圾防治相关知识、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6、鼓励的倡导户外垃圾防治方面的文化创作和艺术创作。

  (三)用行政的手段清理存量垃圾和建议户外垃圾管理的长效机制。

  1、建议建立户外活动垃圾防治领导专项工作小组。

  2、制订详细的存量户外垃圾治理方案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3、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并实行适当的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公众、各相关部门等一起的防治联动机制。

  (四)用经济的手段为户外垃圾防治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户外活动垃圾防治纳入年度地区预算,平衡地区间预算支出,接受公益机构或个人捐助,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五)用科技等的手段为户外活动垃圾防治提供创新治理

  1、利用互联网,建立户外活动申报和管理、垃圾分类、投放、运输、回收利用、处理,以及垃圾的生产回溯监管、投诉举报、执法取证、案件管理等领域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2、鼓励科技研发和应用,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到垃圾治理的创新创造中来。(1)加强户外垃圾智能收集,智能分类,智能压缩运输(如地形复杂区域无人机运输等),智能处理等领域的研发和应用。(2)研究垃圾的处理多样化,环保化等。

  

提案者: 刘蕾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刘蕾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户外活动垃圾防治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税务局业务部分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此项规定明确了居民个人不属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居民个人排放生活污水和垃圾对环境影响很大,但考虑目前我国大部分市、县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已进行集中处理,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得到了有效控制。同时,为平稳实施费改税,避免增加纳税人负担,所以在立法安排上,将排放生活污水和垃圾的居民个人未列入征税范围,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

 

  根据第20190136号《关于加强户外活动垃圾防治的建议》提案要求,现把我们的相关工作情况提供给贵局,以供参考。

  为加强垃圾防治的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2018年以来,我们在东莞电视台、电台滚动播放垃圾分类等环保宣传口号,加大“加强环境污染治理”等宣传引导。在多个重点地段的东莞日报阅报栏上结合我市的蓝天保卫战、治水攻坚战、净土防御战等污染攻坚战张挂环保公益标语和口号,并在大型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标语。为进一步全市的宣传工作,2019年我们拟继续组织各镇街(园区)统筹落实张挂环保宣传标语和口号,要求各镇街(园区)通过在大型广场、社区继续设立设置大型宣传广告牌、宣传专栏、桥梁横幅和张挂灯旗,不断扩大环保和垃圾防治的宣传力度和广度,持续做好社会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形成全民参与环境污染治理的宣传高潮。

 

办理单位: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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