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服务业是世界经济增长最快的行业,专业化程度高、知识密集、价值链高端等,可降低经济增长对资源、高资本投资的依赖,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和拓展城市能级。
粤港澳大湾区集聚大量的生产性制造业,将对生产性服务业有着极大需求,未来发展空间必将极其巨大,而大湾区生产性服务业的资源分布相对分散、业态种类特别高端类较少、集聚程度偏低等;香港的生产性服务业优质且专业,在金融、科研、物流、信息、设计、营销等多领域极具优势,开放性强,未来必将外溢辐射,谋求更大发展。莞港合作发展之大势也呼之欲出。
莞港皆处于大湾区的核心位置,且两地交往合作密切。东莞可籍大湾区建设大势,加大与香港生产性服务业的合作,强强联手,集聚莞港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优势要素,布局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构建莞港生产性服务产业一体化格局。既可提供东莞制造业的坚强支撑,推动东莞的产业链和价值链向高端攀升,提高东莞参与国际分工的地位,培植动态竞争优势,推动东莞制造业的深刻变革;又可加速形成东莞的生产性服务业先进体系,将生产性服务业打造成东莞新的战略支柱性产业,推进东莞经济转型升级。
建 议:
一、加大莞港生产性服务业合作发展的开放力度。制定完善合作发展的相关法规及配套政策,突破莞港合作发展中存在的体制机制、行业标准、评估标准、专业资质认证、行业执业资格互认等方面差异的限制和障碍,从政策、制度上保障合作发展的畅顺;进一步扩大生产性服务业开放范畴,在市场准入、许可经营、招投标等方面有突破,形成大合作格局,实现资源整合、利益共享、合作共赢的局面。
二、基于莞港生产性服务业合作发展的战略层面考虑,对合作发展的理念、框架、策略、定位、方向、选项、模式等方面,有明晰的设计思路,利于主导和引领合作发展的工作,以构建更大的合作发展空间,创造更多的合作发展机遇,达到更高的合作发展境界,使合作发展之路更宽广、更长远,推动合作水平的全面提升和纵深发展。
三、完善莞港生产性服务业合作发展的营商环境。健全市场化合作机制,建立法治化、规范化的营商环境和秩序,提高市场化运作程度,发挥市场机制在莞港合作发展中的协调作用。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保障合作发展的重要支撑,把东莞的营商大环境做好了,有了良好的合作发展的土壤和氛围,自然会吸引更多的领域和更大的项目方面的合作发展。
四、优化莞港生产性服务业合作发展的结构,以战略性、高起点理念,布局优质、重点合作领域,引领高端、高效项目合作发展,提升合作的水平和高度。丰富合作的业态种类,创新合作的商业模式,提高合作的专业化水平,积极拓展一些香港优势的领域譬如科技研发、设计创意、金融、物流、会计、检验检测、国际贸易等领域的合作。
五、推动莞港生产性服务业合作集聚式发展。按照集聚发展、强化辐射模式,联手港资打造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平台(基地),集中布局特色的生产性服务业的区域性集聚区,譬如科技研发区、工业设计区、金融区、物流区、信息服务区、国际商务区等产业集群,吸引香港生产性服务业和高端服务业落户,促进生产性服务业的大型化、专业化,形成集聚辐射效应和规模范围效应。
六、加强香港生产性服务业与东莞制造业的紧密合作,形成产业链上形成有效互补、协同发展机制。以香港的金融业、服务业等为重点,与东莞制造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合作,以促进东莞制造业的技术进步、产品研发、工业设计、仓储物流、品牌策划、市场营销、绿色环保等方面的合作发展,为制造业的升级提供支撑,占领产业链的高端,推动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实现制造业服务化革命。
提案者: 邓雪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