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要求广东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建设法治国家的重大举措。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类矛盾纠纷随之增多。据悉,2018年我市两级法院受理案件数突破20万宗,创历史新高,法官人均结案413.1件,已连续10年居全省首位,人均工作量是全省法官的6倍,可见快速攀升的各类纠纷大量涌入诉讼程序,社会对纠纷的解决高度依赖法院的审理,导致我市司法资源供给矛盾凸显。事实上,大量的纠纷并无必要通过严谨耗时的诉讼方式化解,司法裁判虽具有最高的权威性,但社会成本高,不利于当事人修复关系,应让法院回归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地位。因此,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推动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运用和发展,为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适宜的纠纷解决途径,降低纠纷化解成本,是实现东莞和谐善治的重要举措,将有力促进我市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建 议:
一、建立党政主导、综治协调与多元共治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
强化纠纷解决的领导体系。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有力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协调联动,促进各种纠纷化解途径有机衔接。
构建基层网格化一站式纠纷化解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在纠纷解决机制中第一道关口的作用,设立镇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和村调解室,统筹解决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发挥驻村法律顾问、社区法官等专业优势,鼓励乡贤调解,开展社工调解,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于萌芽时。
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培育、扶持基层调解组织的发展壮大,配齐配强各镇街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推动调解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强化行政调解功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行政职能部门的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发挥行政职能部门的专业性优势,尽量做到行政纠纷以行政手段化解。
增强基层组织、社会团体的作用。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和消委会等团体的调解职能,参与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完善诉调对接制度建设。在两级法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通过配置专门人员,强化工作职责,发挥诉调对接中心诉讼辅导、分流过滤、调解速裁等功能,完善诉调对接程序与法院立案受理、司法确认之间的衔接机制。
建立纠纷化解的协调联动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形成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纠纷解决互动机制。
二、创新和发展解纷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搭建在线调解平台。依靠平台整合调解资源,实现全流程信息化共享,开展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等工作,通过平台进行裁判规则导引、类案推送,帮助当事人预判纠纷结果,引导理性选择解纷方式,提高调解质效。
引入社会调解力量。鼓励和支持优秀调解员、法律专业人士设立个人调解工作室。鼓励建立律师调解员队伍,支持律师加入各类调解组织担任调解员。鼓励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治功能,调解成员之间行业、专业性纠纷。鼓励商会、商事仲裁机构或者专业机构依法设立商事调解组织,提供有偿的商事纠纷解决服务。
三、完善激励考核机制,强化解纷机制工作保障
建立以政府支持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推进政府购买调解服务,探索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模式;对公益性调解组织给予补贴,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经费支持;支持和鼓励行业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律师调解组织市场化运作。
建立科学考核激励机制。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考评范围,调动各镇街、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同时对业绩突出者给予适当奖励。
东司函〔2019〕51号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190128号提案的会办答复
市委政法委: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128号提案《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市司法局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单位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成员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和贵委的协调下,根据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积极主动作为,探索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助力矛盾纠纷化解及平安东莞、法治东莞建设。
一、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我市通过购买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方式主动应对矛盾纠纷预防调处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一是打造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新机制。2013年10月28日,我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成立了具有“东莞特色”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构——东莞市和谐医疗争议调处中心(同称“东莞市医疗争议专业调解委员会”),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医调委具体实施的医患纠纷调处新模式。2014年设立医调委大朗、长安工作站,现有专职调解员18名,由市司法局负责日常管理,市卫生局进行业务指导。截至今年2月,五年多来市医调委共接受医疗纠纷报案2166宗,符合立案受理1307宗,累计调解结案1303宗,案件索赔金额56720万元,总结案金额5658万元,全市医闹案件从2013年58宗,减少到2018年9宗,降幅达84%,协议履行率和双方满意率均达到100%,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有效从源头化解医疗纠纷,节约了司法成本,缓解了法院工作压力,减轻了群众诉讼负担,促进了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经济效果的“多赢”。二是联合市公安局打造治安纠纷调解新模式。经市政府批复同意,为主动适应我市“陌生人社会”新形态,我局与市公安局积极采取以政府向律师事务所购买矛盾纠纷调解服务方式,通过公开招投标,由中标律师事务所选派552名专职调解员到全市125个公安派出所和32个司法分局,7×24小时及时调解公安派出所矛盾纠纷,提高矛盾纠纷调解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动形成我市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安全感和幸福感。据统计,各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调解工作室,自2018年11月挂牌运作至2019年2月底共调解案件8988件,调解成功8647件,调解成功率为96.2%,有效化解基层一线纠纷并释放了警力。
二、有效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
近年来,根据矛盾纠纷的特点趋势,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我们积极探索第三方调解机制,按照“因需设立、谁主管谁负责”、“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保障一个、规范一个”的原则推进建设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2012年,由市消协发起,依托镇街工商分局和镇街分会成立了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镇街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大型超市、商场消费维权服务站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2013年指导成立东莞市医疗争议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东莞市工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2015年成立东莞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调解中心和东莞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17年指导成立东莞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18年指导市保险协会依托保险纠纷处置委员会探索成立“东莞市保险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规范因保险服务、保险合同引发的纠纷预防与调处。指导东莞市浙江商会成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探索发挥商会化解商会会员矛盾纠纷的主体职能作用。截至今年2月底,全市现有企业调委会397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224个(其中交通事故7、医疗纠纷12、劳动争议13、物业纠纷65、消费纠纷30、大型集贸市场47个,家事调委会33个,其他17个)同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镇街,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有专业知识、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如离退休法官、检察官、法学教授、律师或社会人士担任专职调解员。同时,发挥驻村公益法律顾问(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2348广东法网和市、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作用免费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三、强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加强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争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2015年7月,我市根据省司法厅的要求,聘请589名村(社区)法律顾问担任驻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为群众免费解答法律咨询,参与复杂矛盾纠纷调处,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为基层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调解技能培训,在村(社区)历史遗留复杂问题或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处理中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等,有效发挥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鼓励和支持优秀调解员、法律专业人士设立个人调解工作室,创新发展传统调解组织形式,有效延伸基层调解组织。2018年指导成立潘旭毅个人调解工作室,发挥医学专家专业优势,高效化解医疗争议纠纷。2019年3月5日指导成立黄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祥叔调解工作室,发挥基层优秀人民调解员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
四、发挥律师协会在调解矛盾纠纷中的特有优势
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合法权益,我市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一是参与化解复杂社会矛盾。2012年,我市成立了“东莞市律师协会调解中心”,根据律师擅长的专业领域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设立了七支律师专业调解员队伍。四年来共成功调处了多宗突发性、重大群体性纠纷事件,如2012年参与善后处理虎门“博运018”号涉外撞船海难事故赔偿,参与调处大岭山台升家具厂1700名工人怠工事件,为虎门港征地拆迁引发几十户村民群体性纠纷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等等。特别是在2014年4月高埗大型台资企业裕元鞋厂近5万人罢工事件中,市总工会组织了34名律师调解员多次深入现场积极开展工作,面对如何处理社保历史欠账等影响较大的问题,律师团提出的六个方面法律意见为该事件的最终平和解决提供了较好的思路,有效发挥律师作为兼职人民调解员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社会群众的认可。二是组织律师参与市信访接待,实现制度、常态化。起初,市律师协会积极安排律师在每月的5日、15日(市领导接访日)、25日,参与市政府信访值班接待工作,2016年后通过政府采购法律服务方式,由中标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参与市政府信访值班接待工作。四年来,共组织律师1500余人次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共接待涉法信访群众1078批6270余人次,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正当权益,受到了信访部门和广大群众的好评,缓解了信访压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健全完善诉调对接工作与行政调解相互配合工作机制
为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近年来,我们主动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与我市两级法院、基层法庭及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庭)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规范完善调解、诉讼、仲裁间的相互衔接工作流程、法律文书等,畅通司法确认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公信力和法律效力。二是加强访调对接。根据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协调市信访局探索推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调解事项,制定下发《东莞市关于深化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实施方案》,探索推动建立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长效机制。三是联合人民法院、交警支队、保险行业协会、交调、鉴定机构等推动建立全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机制及“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平台”,逐步实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部门联动、信息共享、诉前调解、诉前鉴定、在线诉讼与司法确认等功能,提高人民调解协议法律效力和履行率,方便当事人便捷高效解决矛盾纠纷,实现让数据多跑路、当事方少跑腿。人民调解领域的不断拓展与延伸,进一步筑牢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探索推进人民调解在线司法确认制度。
六、探索发展人民调解“互联网+”矛盾化解工作
为学习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深入了解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机制建设、运作与成效,以及人民调解“互联网+”矛盾化解工作的先进经验做法,探索在我市建立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的可行性及有效途径,先后协调组织人民法院、司法分局召开工作座谈会,观看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演示,到浙江省开展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机制学习考察等,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人民调解“互联网+”矛盾化解工作机制。
承办人姓名:周建春
联系电话:22480633
东莞市司法局
2019年3月18日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18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委政法委: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128号提案《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建议》收悉,涉及我会职能包括完善诉调对接制度建设、建立纠纷化解的协调联动机制、引入社会调解力量等方面,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目前,我会已成立东莞市商事调解中心(下称调解中心),推广企业应用商事调解法律服务;与我市两级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搭建莞港澳台商事调解仲裁联盟,积极争取设立东莞仲裁委员会,推动我市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为我市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涉外商事纠纷解决服务。
一、落实诉调对接联席会议工作布署,推进与我市两级法院诉调对接机制合作
(一)与市中院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协助调解涉外商事案件
随着“诉调对接”机制的进一步完善,调解中心作为市中院的特邀调解机构之一,积极参与市中院案件调解工作,发挥商事调解的专业领域作用,配合市中院的“诉调对接”工作。调解中心与市中院民四庭共同开展案件对接,针对我市涉外的一审、二审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工作,安排受训专业调解员跟进调解案件,协助民四庭调解解决涉外商事纠纷。开展工作以来,得到了市中院的大力支持。2018年,调解中心受理了涉及标的3.5亿元的案件,其中有涉及标的1.01亿元的案件成功以调撤方式结案。
(二)与市第二、第三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今年,市政法委和市中院联合下发了《东莞市关于全面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法委下发《东莞市诉调对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同时组织召开了全市诉调对接工作联席会议,初步构建了全市加强诉调对接工作联动机制。我会作为全市诉调对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商事调解中心也纳入法院系统的特邀调解组织名录,今年4月,我会积极落实全市诉调对接工作联席会议工作部署,发挥专业调解机构的职能,协助法院系统缓解案件压力,分别与市第二人民法院、市第三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作为市第二人民法院、市第三人民法院的特邀调解机构。
二、建立行业(商)协会“调解工作站”
调解中心与行业(商)协会共建调解工作站,发挥相关行业间的专业力量,联合解决会员企业的纠纷。我会调解中心提供专业的第三方调解服务为会员单位解决境内外的商业纠纷问题,用便捷、高效的方式化解矛盾,使企业能更专注于运营企业和开拓业务。目前,我会已与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市电子行业协会、市玩具行业协会、市酒类行业协会以及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等5个商协会建立了调解工作站。
三、牵头申请成立东莞仲裁委员会
我会从服务我市外向型经济,完善商事法律服务的实际出发,以东莞开展创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试点试验城市为契机,先行先试,参照中国贸促会的做法,向上级司法部门申请比照设区的市(东莞是我国五个不设市辖区的地级市之一)成立东莞仲裁委员会,填补我市本土仲裁机构的空缺,为我市企业提供完备的法律服务平台,经过努力争取,2018年4月,司法部终于正式同意我市可比照设区的市设立仲裁机构。目前我会正加紧筹备东莞仲裁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四、推进完善莞港澳台商事调解仲裁联盟的平台作用
由我会牵头组建的莞港澳台商事调解仲裁联盟,引进莞、港、澳、台四地调解机构共同组成跨地区调解联盟,根据企业、当事人的需要,由联盟提供多元化的调解服务,有效对接国际仲裁,以灵活快捷的方式为企业、当事人解决各种国内外商事争议。目前已有8家机构正式加入联盟。
五、探索建立“调仲对接”的国际渠道
调解中心与省内多家知名仲裁机构建立了初步合作关系,积极对接中国贸仲委及深圳国际仲裁院等国内优秀仲裁机构,探讨“调仲对接”的国际渠道,努力为跨地区纠纷解决平台打基础。
下来,我会将进一步推进商事调解、商事仲裁的发展,积极落实全市诉调对接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争取顺利成立东莞仲裁委员会,同时充实莞港澳台商事调解仲裁联盟的平台力量,健全我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我市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非诉讼纷争解决服务。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东莞市委员会
2019年5月21日
(联系人:卢偲旻,电话:22113566)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建议》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致公党委员会:
贵党《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建议》(20190128号)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并结合各有关部门意见和我委主要工作职能,现就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逐渐形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健全社会治理人人参与体系,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着力构建党领导下的协同共治社会治理格局。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制定下发《关于印发〈东莞市诉调对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和《在关于建立东莞市诉调对接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建设和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畅通诉调对接渠道。截至2019年2月底,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422个,其中镇(街道)32个,村(社区)587个,企业534个,工业园区28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241个。全市实现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全覆盖,共543名政府购买的专职人民调解员进驻派出所,实行7 * 24小时365天无休的全天候化解矛盾纠纷服务,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中心)17家,建立由323名律师组成的调解员库。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共开展普法宣传3185场次、化解纠纷矛盾369宗、追回拖欠款5058.5万元。2013年10月,我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成立东莞市医疗争议专业调解委员会,截至2019年2月的五年多时间,市医调委共接到医疗纠纷报案2166宗,经劝导息诉420宗,符合立案条件受理1307宗,调解结案1303宗。全市各镇(街道)成立了33个镇一级劳动争议仲裁独立办案机构,在村(社区)一级建立了589个人力资源服务站,各配备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共166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市、镇、村、企四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处理网络初步建成。市总工会、各镇(街道)和部分较大企业已建立“先锋号”职工服务中心,共计166家。设立12338妇女维权24小时服务热线,建成116个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室)、6个妇女维权服务站及612个妇女之家,在32个镇(街道)成立白玉兰人民调解委员会(家调委),针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开展人民调解。
(二)紧紧抓住“人”这一核心要素,平安文化建设成效初显。针对东莞外来人口与本地人口严重倒挂的特殊人口结构,以实现社会和谐善治为目标,以社会治理社会化为抓手,以完善长效机制为保障,突出平安文化在社会治理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良风美德,不断吸收东莞本地优秀地域文化、安全文化和法治文化的有益元素,通过道德榜样、村规民约、家训家风、生活礼俗的教化作用,引导社会行为,规范社会秩序,平息社会矛盾,营造和谐友善的良好社会环境。推动市委出台《东莞市关于推进平安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企业平安文化建设为突破口,选定了8个镇和41个异地商会为试点单位,开展平安文化共建。各镇街(园区)围绕落实“五个一”工程任务,建成67个平安文化体验公园,69个平安文化体验点。2018年度,全市共推送平安文化宣传信息3.9万条次,开展平安文化服务和活动5527场次,出动43786人次,参与群众211多万人,大大提高了公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认同感。引导异地商会、平安建设促进会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协助政府部门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其中,我市首个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东莞市浙江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18年11月成立,由商会法律顾问及部分律师担任特邀兼职人民调解员,主要受理涉及商会会员的各类民间纠纷,包括会员间、会员企业与职工间、会员与其他单位或人员间的纠纷等。江西商会则以设立法律顾问小组形式,对涉会员、同乡矛盾纠纷进行调处。2018年,全市各级“平安建设促进会”共受理矛盾纠纷1260宗,成功调解案件1175宗,成功处置突发事件88宗。通过平安文化创建,我市社会治安成效明显,2018年,全市立命案数同比下降25.2%,全市“两抢”立案数同比大幅下降77.55%,其中飞车抢夺同比下降90.13%。
(三)依托社会服务管理“智网工程”信息系统,莞版“枫桥经验”全面创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深化拓展“智网工程”工作效能,不断升级改造“智网工程”信息系统,逐步推动政府部门将业务数据汇聚共享,充分发掘大数据优势,开发具有“东莞特色”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功能模块,实现市、镇、村三级综治中心,市、镇两级综治成员单位应用全覆盖,不断提高对矛盾纠纷的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建立“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平台”、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和律师调解工作室等平台,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化解纠纷。进一步规范各级综治中心建设和管理,依托“智网工程”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对接,大力推进综治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建设,市、镇两级全面建成综治信息中心,综治工作有关单位以及市、镇、村三级综治中心均已开通了系统操作账户,并安排专人专职负责日常综治数据的录入、更新、管理等工作,全面实现综治信息的纵横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全市各园区、镇(街道)综治中心积极围绕排查防控违法犯罪、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以及群众诉求开展工作,加强对综治工作有关单位、“智网工程”指挥调度平台、网格管理员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推动问题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2018年,全市综治中心平台共排查各类违法犯罪线索7.16万宗,推动有效处置6.52万宗,处置率达91%;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68万宗,成功处置1.63万宗,处置率达97%;排查公共安全隐患44.45万宗,成功处置41.86万宗,处置率达94%。另一方面,网格管理员还身兼多能,既是信息采集员、巡查管理员,又是政策宣传员、纠纷调解员、民情联络员。2018年各园区、镇(街道)网格管理员通过设点咨询服务、驻点联系群众、帮扶群众以及推动市场、小区共治服务等方式,累计开展便民服务1.88万次,直接服务群众19.35万人。
二、主要工作思路和措施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工作建议和我市工作实际,我们将围绕“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的战略部署和价值追求,牢牢抓住“执行力建设年”的工作机遇,勇于担当作为,敢于迎难而上,立足于我市特殊市情,以提升我市社会治理智能化、科学化、精准化水平为出发点,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一)进一步深入推进平安文化建设,努力营造“人人友善 人人平安”的良好社会氛围。外来人口与本地人口严重倒挂的特殊人口结构,使东莞形成了典型的陌生人社会环境,传统的社会道德、风俗习惯对个人行为的约束力弱化,再加上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程度还不够高,对东莞缺乏归属感,人与人之间缺乏情感交流,缺乏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遇事容易冲动等实际现实,大大增大了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和激化的机率,也增加了调解的难度。针对东莞的实际市情,平安文化建设坚持目标导向的工作原则,紧紧抓住“人”这个核心要素,突出文化的引领、渗透、教化功能,形成全民参与平安建设、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友善、理性、平和的良好氛围,最大程度地压减矛盾纠纷的发生;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以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和解决矛盾纠纷;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特别是调解矛盾纠纷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积极作用,实现工作重心从上向下推移,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工作方式从外在强制向内心自觉转化,实现源头治理。
(三)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各方调解资源。正视社会矛盾存在的多样化特点,着眼于“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要求,正确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一是强化社会矛盾预警机制。严格落实“日排查、周研判、月分析”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加强社会风险矛盾排查研判,着力发现潜藏的社会矛盾,切实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决策,充分听取民意,广泛吸收民智,源头防范重大社会矛盾。深化劳资纠纷风险预警系统等预警平台建设,对各类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快应对。二是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在整合资源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强化诉前联调平台建设,完善诉前联调工作机制,鼓励引导当事人通过先行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支持和鼓励社会多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借鉴医调委、交调中心的经验做法,加强以劳动争议、物业管理、妇女儿童权益为重点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三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积极运用市场化、社会化机制,支持和鼓励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承担更多公共职能,增强团结教育、维护权益、服务群众功能。扶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健全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拓展外来人口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和方式。鼓励和引导律师、社工等专业队伍,异地商会、平安建设促进会等社会组织以及“莞香花”、“白玉兰”、“心灵驿站”等社工机构参与社会治理和矛盾化解。
(三)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增量。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加强三大调解。牢牢坚持和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做大做强专职调解,建设一支稳定专业的专职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律师调解专业化优势逐步推进诉调对接、诉中力调、执行和解,从入口上减少一审案件增量,减少二审上诉案件、执行案件的数量。着力提高诉讼案件的调解率,进一步将社会调解力量拓展到诉讼程序、执行程序,全力推进诉中力调、执行和解,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始终。二是完善工作平台,提升信息化水平。完善“多元诉调线上平台”建设,将专职调解、特邀调解、律师调解全部纳入统一平台管理,努力让在线平台发挥更大作用,构建“互联网+社会治理”在线调解模式,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法院升级版。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加强调解员培训,探索建立全市法院调解员名册,通过名册制度、资质认证、续职认证等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调解员的职业素质和公信力。拟与香港和解中心等调解培训机构合作,引进先进调解培训课程,加强调解员专业化培训。结合审判业务,培育法院系统的调解培训导师,开发线上调解培训课程,分专业、分级别建立调解培训师资库。四是加强督导,确保落实。加强考核通报,建立每月通报机制,将诉调对接调解率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对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四)进一步加强综治中心建设,着力打造智慧治理新格局。全面加强各级综治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和目标化管理工作,围绕“三大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我市现有和在建的各类社会治理智能化手段,增强综治中心的统筹协调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源头治理。一是深化拓展“智网工程”工作效能。进一步升级改造“智网工程”信息系统,逐步推动政府部门将业务数据汇聚共享,探索移动运营商手机信息、水力电力信息、微信和支付宝用户信息等企业信息汇聚新模式。进一步关联涉人数据,通过关联居住信息、社保信息、教育信息、医疗信息、政法信息等不同数据资源,形成以人口数据为核心的涉人数据链。进一步发掘大数据优势,探索通过网格事件、警情信息、安全隐患等各类信息进行关联比对,及时发现区域性重点整治问题,并落实责任部门介入处理。二是加强综治中心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建设标准,围绕“三大目标任务”全面实施目标化管理,不断加强各级综治中心的硬件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强队伍建设,配足配强窗口工作人员,并开展各类业务培训,提升调解矛盾纠纷的专业化水平;加强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的工作力度,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苗头。三是积极推进综治工作智能化应用。推进综治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开发具有“东莞特色”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功能模块,实现市、镇、村三级综治中心,市、镇两级综治成员单位应用全覆盖,有效提高对矛盾纠纷的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加快全市综治视联网建设,推动视联网技术与“智网工程”指挥调度功能体系的有机融合,强化视频调度指挥的实战效能。
虽然我市各有关部门在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各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实际工作中我们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感谢贵团一直以来对此项工作的关注,欢迎您继续对此项工作建言献策!
中共东莞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4月30日
办理单位: 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中级人民法院,贸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