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儿所是专门帮助家长照顾婴幼儿的托育机构。我国在计划经济时代曾经大量举办福利性托儿所,进入上世纪90年代,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原有的企业、社区、农村托儿所大部分不复存在。0-3岁婴幼儿主要依靠家长照顾,家里如果没有老人帮忙,职业女性在生育后往往被迫辞职,或聘请专职保姆。
随着“二孩政策”的实施,0-3岁婴幼儿的托育需求剧增。一方面,大量“二孩”出生后家长要同时照顾两个孩子;另一方面,许多生育“二孩”的80后、70后的父母已年近古稀,根本无力帮忙带小孩。特别是东莞是一座年轻的移民城市,父母随迁比例不高,双职工家庭的托育难题更加突出。近年来,我市专职保姆日益紧缺,工资待遇水涨船高,普通工薪家庭难以聘请。因此,越来越多的职业女性变成专职太太,这对妇女的充分就业造成严重影响,也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017年,我市常住人口834.25万人,出生率22.22‰,每年有超过18万的婴儿出生。与此同时,全市没有一家正规的托儿所,各种打着早教名义的半托养机构鱼龙混杂,既无法真正满足托育需求,也存在较大的安全监管隐患。
建 议:
一、研究制定婴幼儿托育行业管理政策。2018年8月1日,上海市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开始正式受理3岁以下托育机构申办业务。建议我市由教育部门牵头,卫生、民政、安监、妇联等部门共同参与,开展婴幼儿社会化托育专题调研,深入学习上海市经验做法,研究我市托育行业管理政策,制定完善监管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培育发展企业、社区托育机构,推动我市托育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当前,婴幼儿托育需求旺盛,社会力量举办热情高涨,建议尽快明确我市婴幼儿托育机构的主管部门、申办条件和流程,加强对托育机构的事前审批和事后监管,将托育行业纳入法治化、制度化管理轨道。尽快研究建设全市幼儿托育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向举办者、家长和管理者提供咨询、申办、管理等一站式信息化服务。
三、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设内部托儿所。支持大型企业率先开设服务内部员工的托儿所,由企业自主运营管理,政府可考虑给予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社工支持等扶持政策,提高企业主动性、积极性。建议采取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方式,充分发挥试点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广大企业积极举办托儿所,切实解决企业员工子女托育难题,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提案者: 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