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经济的飞速发展、人口寿命的增长,人口老龄化成为全球发展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长者高龄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目前也是大湾区城市集群发展要面临的重要问题。

  东莞作为湾区核心城市,有着便利的交通、雄厚的经济基础、丰富的人力资源,外来人口数量居珠三角前三名,外来人口占比75.7%,东莞也进入老龄化阶段。从户籍人口来看,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30.4万,约占全市户籍人口15.1%,户籍人口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从非户籍人口来看,一部分是改革开放以来前来东莞打拼,长期工作、生活在莞的外来人口已进入老年阶段,他们习惯了在莞购房置业,退休后暂未或也未打算回原籍生活,仍留驻东莞,甚至有部分迫于生计仍在岗,据不完全统计这部分群体超过10万;另一部分是因子女在莞就业而随迁至莞的老年群体以及少部分的旅居式养老、短暂旅游、探亲至莞的老年群体。

  我市已相继出台《东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推进社区居家养老、发展养老服务业、加快医养融合、加强老年教育工作等意见,推进养老福利服务,但暂未惠及到非莞籍老年群体。2016年8月出台的《东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规定非东莞籍老人符合男满70岁女满65岁且持居住证满6个月的可以申请“东莞市非莞籍敬老优待卡”。可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当口,进一步提升非莞籍老年福利是提升核心城市人才粘度的重要举措。
建    议:
      一是放宽老年优待卡限制,建立常住人口的同等福利机制。对于持居住证满半年的常住非莞籍老人均可享受满60周岁可办理优待卡,享受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免费报读老年老大学等福利,鼓励低龄老人发挥余热服务东莞,提高外来人口对莞的归属感和在莞老人的幸福感。
      二是打破地域壁垒,建立异地老年卡在莞通用机制。东莞作为大湾区核心城市,是人员流动较大的城市,打破城市间的壁垒,推动异地老年卡、老年证在莞通用,保障异地老人到莞享受相应的老年福利政策,倡导良好的爱老氛围,推动湾区城市间交流互动,也为“旅居式养老”大潮打下良好基础。
      三是将常住非莞籍老年人纳入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保障其养老服务福利。可参照《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面向非莞籍困难家庭老人或生活部分无法自理老人以及对莞贡献较大的模范人物等提供有偿性居家养老服务;面向其他常住非莞籍老人,可提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普适性服务,提高其在莞工作、生活的幸福指数和归属感。
      四是建立“时间银行”机制,兑换养老服务,建设幸福东莞。鼓励非莞籍常住人口参与爱心服务活动,以志愿服务、对莞贡献程度等兑换养老服务时数,一方面鼓励其发挥余热服务东莞、建设东莞,另一方面也为其老年时期享受服务打下基础,同时也为东莞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五是建立非莞籍老人入住养老机构优惠机制,减轻养老负担。与我市养老机构、养老护理院等建立合作机制,完善养老保险、社保等的互通机制,同时,以其本人及子女在莞工作年限、贡献程度等为标准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减轻在莞工作年轻人赡养老人的负担,为其安心建设东莞创造条件。
       六加大投入力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产业发展。加大在财政投入力度和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鼓励企业、社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到养老产品研发、异地养老服务模式探索中来,进一步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提升湾区城市养老品质。

提案者: 李梦伟

  东民函〔2019〕612号

  问题解决程度:B类

  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19011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梦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非莞籍老人敬老优待,提升湾区城市养老品质的建议”收悉。对于您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所涉事项的做法和成效

  自2016年以来,我市出台了《东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东莞市民政局敬老优待卡管理规定》,明确将在莞常住的非莞籍老年人纳入优待范围,并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养老服务惠及更多的非莞籍老年人。主要做法和成效有:

  (一)非莞籍敬老优待卡不断优化。2019年4月,我局印发《东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简化敬老优待卡申办流程的通知》,对包含非莞籍敬老优待卡在内的优待卡办理流程进行全面优化。一是办理时限缩短,优待卡办理时间从35个工作日缩短至8个工作日,非莞籍老年人从申请到领取优待卡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二是申请材料简化,取消了持有《居住证》后仍需连续在莞居住6个月以上的时间限制,同时无需再提供照片,由村(居)委会通过摄像设备现场拍照;三是实现领取方式多样化,非莞籍老年人可自主选择优待卡的领取方式,包括自行到村(居)委会领取和快递到户(邮费自付)。

  (二)居家养老服务不断完善。2019年2月20日,我市出台《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明确将服务供给对象由“东莞户籍年满60周岁老年人”拓宽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并丰富了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由过去单一的家政服务转变为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卫生清洁、助餐配餐、日间托管、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平安铃”等服务项目。同时,鼓励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服务需求拓展临终关怀、医疗保健、科技助老、金融助老等服务项目。

  (三)养老机构扶持力度不断加强。出台《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养老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养老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用地指标,加快办理项目用地手续。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均享受同一标准资助。对因新建或改扩建而产生的新床位,按每张床位补贴1.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属于医养结合的机构,按每张床位补贴1.8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床位运营补贴;对评定为三星级以上等级机构的,按照5—1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等级评定补贴。此外,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扶持政策,大力鼓励将闲置的厂房、仓储用房、学校、度假村、农庄等存量房产和土地改建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国有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兴建养老机构;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费用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二、关于其他建议所涉事项的现状和原因

  (一)建立非莞籍老年人与户籍老年人的同等福利机制方面。我市现行老年人免费乘车政策是依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制定的。下来将根据您的建议,了解周边城市有关做法,进一步摸清我市非莞籍老年人数量及乘车需求,适时调整非莞籍老年人免费乘车政策。另一方面,由于该建议提及的免费报读老年大学等其他老年人优待事项涉及多个领域,牵涉到的政府部门较多,机构改革后,老年人优待统筹协调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承担。

  (二)建立异地老年卡在莞通用机制方面。该建议超越本市事权范围,鉴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存在差异,老年人乘车优待政策各不相同,因此全国暂时未能建立统一的老年乘车优待制度及相关的跨市消费财政结算机制,所以我市暂不能实现外市老年乘车卡在莞使用。

  (三)推广“时间银行”方面。虽然一些发达国家和国内的一些大城市已推广“时间银行”养老模式,但由于该模式相对比较超前,我市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相对还不够完善。因此,近年来我们主要在基础设施和养老政策体系上全力推进,所以,“时间银行”养老模式目前在我市还不具备整体推进的可行性。

  下来,我局将进一步探索研究“时间银行”养老模式,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制度建设,完善养老服务配套政策,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养老服务资源,加大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扶持力度,拓宽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渠道,为非莞籍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养老服务。

  领导签字:

  承办人姓名:陆川

  联系电话:22832515(办公)

  东莞市民政局

  2019年6月20日

办理单位: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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