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全面推进商标品牌培育、提升、保护、服务四大工程,全市商标品牌战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1-10月,全市新增注册商标4.6万件,同比增长28.9%;累计注册商标23.6万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77件,广东省著名商标264件,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482件。东莞商标品牌实力与先进城市相比,在驰名商标数量、品牌知名度、品牌价值等方面,依然存在着明显差距。东莞企业的商标注册意识仍然较差,无牌生产、贴牌加工普遍存在,企业商标权的保护意识和保护水平不高,区域品牌和特色产业品牌资源大量流失,全社会对商标品牌重要性的认识亟需提升。
  
建    议:
  一、完善品牌扶持政策。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工商总局、广东省等文件精神,借鉴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完善品牌扶持政策,优化品牌发展政策环境,有效补齐品牌政策短板。一是强化品牌发展意识。大力宣传品牌战略和品牌意识,明确品牌发展战略的重要地位,凝聚社会共识,把自主品牌发展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引擎,将“品牌立市”、“品牌强市”战略落到实处。二是加大品牌奖励扶持力度。参照深圳等城市的做法,加快出台《市长商标奖评审管理办法》《商标品牌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应优先选择本市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的商品和服务,在用地、用水、用电和融资贷款等方面对本市驰名著名商标企业予以优先安排。
  二、加快创建区域特色品牌。加快推动全市产业集群、专业镇的品牌资源整合,结合“一镇一品”区域产业特色,积极打造区域特色品牌。一是推动产业集群品牌示范区建设。总结、提炼、推广长安等创建产业集群品牌示范区的建设经验,鼓励各专业镇积极创建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国家级或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等区域品牌,推动产业集群从产品经营、资产经营向品牌经营升级。二是深入挖掘公共资源品牌价值。建立健全各镇街公共资源监测机制,开展全市公共资源的调查摸底和保护工作,深入挖掘知名景点、历史遗产、工艺美术、特色节庆、土特产品等公共资源品牌价值,出台 《公共历史文化资源商标注册与保护目录》。
  三、推动商标品牌国际化布局。大力引导东莞企业积极开展国际商标注册,提升品牌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带动产品、技术和标准走出国门,全面开拓国际市场,提高品牌国际化运营能力。一是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国际商标注册。引导企业在实施“走出去”战略中“商标先行”,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等途径,加强商标海外布局。二是大力提升本土品牌国际影响力。加大自主商标品牌海外宣传支持力度,鼓动企业持自主商标品牌参加各种国际展会、博览会,探索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东莞商标品牌馆。
  四、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附加值。引导企业制定品牌战略规划,协助企业提升品牌管理、营销、运营水平,加强商标品牌资源的开发利用,打造“东莞品牌”的良好形象,提升东莞品牌的知名度和附加值。一是搭建品牌营销推广平台。建立健全品牌营销推广体系,组织举办东莞自主品牌博览会、发布会、巡展推介会、产业链对接、供需见面等活动,全力打造东莞品牌营销推广平台,树立东莞品牌的良好形象和市场声誉。二是搭建品牌资产运营平台。充分发挥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品牌企业发展。鼓励对品牌企业在投资担保、融资信贷等方面提供优惠服务。三是搭建品牌中介服务平台。鼓励发展商标品牌中介服务机构,在商标品牌设计、价值评估、注册代理、法律服务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培育孵化商标品牌服务机构,搭建起商标品牌服务机构与企业的对接平台,并研究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鼓励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高质量、专业化的商标品牌服务。

提案者: 民建市委会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114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商标品牌战略,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案第20190114号)收悉。作为该提案的承办单位,我局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品牌扶持政策”的建议
  今年5月8日,我局牵头起草的《东莞市商标品牌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通过市常务会议审议,《办法》在结合我市实际,学习借鉴深圳、佛山、宁波等城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经充分调研、论证制定而成。《办法》提出设立商标品牌战略专项资金,对国际商标注册、创建地理标志商标、证明商标和区域品牌示范区给予资助,对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商标金奖的创建者给予奖励,重奖高含金量项目,激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商标品牌建设。2016年12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东莞市关于推动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行动计划(2016-2018年)》,提出推动加工贸易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支持企业自主品牌建设,实施商标品牌培育工程。2016年6月,东莞市府办印发《东莞市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全面提升外经贸水平的实施方案》,提出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打造生产型出口企业百强品牌。
  下来,待《办法》正式出台后,我局将迅速开展广泛宣传,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各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按规定组织好评审程序,落实相关奖励资助政策。鼓励各镇街在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特点,制定特色的商标品牌奖励政策。
  二、关于“加快创建区域特色品牌”的建议
  我局坚持本土资源与品牌培育相结合,深挖全市集群产业、文化遗产、镇街(园区)名称、特色行业等公共资源,着力打造更多特色区域品牌。推动各地的集群产业、知名景点、文化遗产、镇街(园区)名称、工艺美术、传统戏剧、体育赛事活动、特色节庆、土特产品等特色产业资源和传统人文资源转化为商标品牌资源。设立区域品牌专项资金,鼓励各镇街(园区)积极根椐产业集群和地方特色培育区域品牌。委托专业机构实地调研,指导镇街(园区)明确本区域品牌的定位和核心价值,帮助骨干企业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结合行政区域内特色产业集群分布特点,发挥行业协会、技术联盟的作用,建立适应市场需求、技术指标水平领先的的团体标准体系,推动创新和科技成果的商业化、产业化,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和质量水平,促进产业链的优化,形成优质资源集聚效应,打造区域特色品牌。
  下来,充分发挥“区域品牌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各镇街(园区)根椐产业集群和地方特色,制定区域品牌培育方案,实现各镇街(园区)区域品牌商标注册全覆盖,通过商标注册保护我市产业集群、知名景点、文化遗产、镇街名称等公共资源。推动各地的工艺美术、传统戏剧、文化旅游、体育赛事和活动、特色节庆、土特产品等传统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转化为商标品牌资源,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开展公共历史文化资源调查摸底和保护工作,支持行业协会等组织申请注册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运用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开展商标品牌整合,通过区域品牌推动我市特色行业、产业集群的可持续发展。
  三、关于“推动商标品牌国际化布局”的建议
  东莞是一座外经贸大市,产品远销世界各地。我们一直坚持国内深耕与国际推广相结合,积极增创开放竞争新优势。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建立知识产权品牌战略合作关系,就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国际合作开发、学习培训交流、信息互联互通等方面开展合作。充分发挥商标国际注册项目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对通过马德里体系、欧盟或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单一国家、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取得商标注册的主体给予资助,鼓励企业“走出去”,加强商标海外布局。设立东莞商品南非展销中心和东莞品牌迪拜展销中心,面向非洲、中东等新兴市场重点推广东莞名优产品,打造“东莞制造”的集体品牌,更好地为东莞产品“走出去”提供服务和支持。组织优质企业参加广交会、美国国际消费电子产品展、英国伯明翰秋季消费品博览会、印尼雅加达-广东(印尼)商品展览会、中国国际玩具教育设备及婴童用品展览会等境内外知名展会,帮助企业进一步推广品牌,开拓国内外销售渠道。
  下来,我局将加快商标品牌国际化布局,依托东莞市商标品牌研究院,适时举办东莞商标品牌高峰论坛和东莞知名品牌、产品博览会,提升东莞品牌和东莞制造的知名度,进一步营造商标品牌建设的良好氛围。支持东莞品牌海外展销中心建设,打造“东莞制造”集体品牌。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目标区域,逐步推进东莞品牌展销中心建设,支持现有南非、迪拜等东莞品牌展销中心升格为省级名优商品展销展示中心,进一步提升“东莞制造”品牌的展示规模与展示档次。
  四、关于“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附加值”的建议
  2014年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莞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资助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鼓励企业运用商标专用权进行质押融资,并对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予以资助,期间马可波罗、金河田等商标通过商标质押融资约4亿元,《暂行办法》实施到2015年到期。2018年3月,市政府印发《东莞市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服务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的意见》,提出提升商标品牌资产运用能力,推进商标质押融资,强化商标品牌营销推广,我局正在加紧研究制定新的商标质押融资政策,进一步开展商标专用权价值评估、商标服务机构等工作,有效盘活商标资源。积极推动申报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城市,争取国家财政支持,搭建商标品牌资产运营平台,吸引国际、国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做大做强,打造市级知识产权服务也聚集发展区,统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充分释放商标品牌知识产权综合运用效应。
  下来,我局将加强与省局国家局的请示汇报,全力以赴,争取成功申报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城市。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业务,优化业务流程,提升对商标专用权所有者的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利用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解决融资难题。打造市级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发展区,研究与东城街道办事处合作,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综合试验基地打造市级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发展区,发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综合试验基地的聚集优势、场地优势、政策优势,引进、培育一批商标知识产权的设计、创意、评估、运用、营销等专业服务机构。搭建商标品牌服务机构与企业的对接平台,并研究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鼓励服务机构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高质量、专业化的商标品牌服务。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局工作,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此复。
  领导签字:
  承办人姓名:何雨
  联系电话:26986566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6日

办理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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