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
东综管函〔2018〕1137号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235号提案会办意见
市环保局: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235号提案(关于工业生产垃圾处理办法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局职能,现将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一、关于升级改造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问题
目前,各镇(街)进厂生活垃圾中已混有较多工业垃圾,情况较为严重,据统计,混入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的工业垃圾超过2000吨/日,占生活垃圾总处理量的20%多,已严重影响我市各环保热电厂的正常运营。我局已积极与各环保热电厂进行研究探索,通过增加或改良运行设备,减少设备在非正常情况下的停炉检修时间,提高处理效率,同时,保证设备持久、稳定运行。但若想通过升级改造现有环保热电厂以适应处理大量的工业垃圾是不现实的,一是所需成本巨大,二是工期较长,任意一座环保热电厂长期停炉均将造成我市大量生活垃圾没有出路。
二、关于垃圾处理能力不足问题
目前,我市建有市区、横沥、麻涌、厚街四座环保热电厂焚烧能力达到11300吨/日,正在建设厚街环保热电厂一期技改增容工程,处理能力700吨/日,预计2019年上半年建成。届时,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12000吨/日,届时一般工业垃圾不混入生活垃圾收集系统,我市环保热电厂能够解决全市日产生活垃圾。
三、关于监管问题
目前,我市通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同时运用科学等手段加强环保热电厂日常运营监管,做到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保证我市环保热电厂规范运营。具体如下:一是制定了 《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运营监督管理办法》、《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关于<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运营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严格要求我市垃圾焚烧处理企业按以上规范进行运营;二是利用科学、信息化手段进行监管,2012年9月建成了环保热电厂远程在线监管系统,实现了对我市各环保热电厂的炉温、烟气、渗沥液数据,垃圾运输车辆过磅、垃圾库等情况,进行24小时的实时监管。三是成立环保热电厂运营监督小组,监督小组成员驻厂对环保热电厂进行监管。四是通过互联网(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布环保热电厂烟气排放数据,并于每月第三个星期二设立市民开放日,主动邀请市民参与我市环保热电厂的监督工作。
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8年5月17日
(联系人:市容环卫中心 古浩超,联系电话:22600383)
环保局:
东环函〔2018〕889号
关于对市政协第2018023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城管局:
《关于工业生产垃圾处理办法的建议》(第2018023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完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规划
2016年《东莞市危险废物与严控废物处理处置专项规划(2016-2030)》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规划建设我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经进一步协调论证,目前加紧推进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项目有:东莞市恒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项目,虎门港立沙岛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离子焚烧项目、厚街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等离子处置项目,同时协助城管局推进东南部卫生填埋场项目、高热值垃圾及RDF(垃圾衍生燃料)处理项目建设。下来计划组织推进编制我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探索进一步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二、强化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
全面推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应用管理。在推进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的基础上,为全面掌握我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现状,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监管,我市依托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开发东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功能模块,2017年10月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作为全省试点率先开展全市范围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下来将依托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扩展建设我市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综合平台,逐步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纳入系统管理,同时建设GIS信息数据库、转移运输GPS监管系统,对接移动执法功能,全面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垃圾焚烧厂环境监管
我市共有4个生活垃圾焚烧厂,分别是厚街环保热电厂(东莞市博海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市挚能资源再生发电有限公司)、市区环保热电厂(东莞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横沥环保热电厂(东莞市科伟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东莞科维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麻涌环保热电厂(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至2018年2月,我局对上述4个垃圾焚烧厂共检查78次,未发现相关的环境违法行为。
我市垃圾焚烧厂在原已安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烟尘的在线监控设备的基础上,开展了“装、树、联”工作,除了东莞市博海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已拆除外,其他均已完成一氧化碳、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浓度和炉膛内焚烧温度等6项指标,以及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流量、湿度、含氧量)的安装及相关指标联网,并按规范树立电子显示屏,实现对垃圾焚烧厂的废气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管。
我局将保持监管的高压态势,强化垃圾处理厂日常执法监察,加强环境监测,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并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严格落实相关要求,规范贮存和依法转移垃圾焚烧飞灰,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3日
(联系人:尹健,联系电话:23391992)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校稿:陈享华。
办理单位: 环保局,市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