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
关于报送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234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金融工作局: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234号提案《关于融入〈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高标准推动新兴金融业态集聚区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局经研究,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我市将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住房工作要求,把人才住房建设作为完善人才安居工作的着力点,通过构建多主体住房体系、多层次安居模式、多元化供给方式,全面推动人才安居建设。
一、从构建多主体住房体系着手谋划人才安居思路
把人才住房建设与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租赁性住房等统筹发展,构建以商品住房、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三类实物房源为有效供应,以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积极推进“去库存”工作为重点的“五位一体”协调发展的住房体系。同时,出台《东莞市住房建设规划(2017-2020年)》和《东莞市住房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明确至2020年实现新增人才住房8.7万套,其中高层次人才住房2.9万套,基础型人才住房5.8万套,并在市层面组建具有东莞市特色的安居运营机构,由市政府对安居运营机构提供政策和资本金支持,负责人才住房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二、从构建多层次安居模式着手建立人才安居体系
在推进特色人才安居方面,依据《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分特级人才、一类人才、二类人才、三类人才、四类人才等类别进行保障;在推进高层次人才安居方面,拟出台《东莞市人才安居积分办法》,根据高层次人才的自身素质、工作贡献、荣誉奖项、行业因素等因素进行积分评定排序;在推进基础型人才安居方面,将修订《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进一步降低基础型人才申请条件,提高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入户的基础型人才的保障力度。
三、从构建多元化供给方式着手实施人才安居保障
按照“租为主、租售补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租赁补贴、实物配租、购房补贴等多种供给方式实施人才安居保障。比如,在发放租赁补贴方面,特色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分类分级申请不少于1500元/月的住房租赁补贴;基础型人才可申请每人3000元/年的住房租赁补贴,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入户本市可申请最高每人9000元/年的住房租赁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3日
(经办人:住保科 张健强,联系电话:22670035、13929227117。)
科技局:
市金融工作局:
关于贵局主办的《关于融入〈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高标准推动新兴金融业态集聚区建设的建议》提案。我局作为会办单位,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强化科技金融政策顶层设计。先后制定并以市委或市政府名义出台了《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的意见》、《东莞市创新财政投入方式 促进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工作方案》、《东莞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推动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政策措施,逐渐建立起了拨、投、贷、保、贴、补等相结合的科技金融结合机制,健全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创新的机制。
二、实施科技信贷支持计划。会同财政部门推动设立了2亿元信贷风险资金池和每年6000万元的贷款贴息资金(从今年开始提高至9000万元),积极引导和支持相关银行加大对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的信贷支持力度,同时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去年前三季度我市相关银行共为约1100家企业发放信用贷款超95亿元,市财政给予相关企业贴息近5000万元,其中通过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达65亿元,占全省48%,东阳光药业公司以18件发明专利作为部分出质物,获得32亿元贷款,创全省单笔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历史新高。
三、开展普惠性科技金融试点。去年我市成为全省首批开展普惠性科技金融工作的7个试点城市之一,对此我们联合建设银行制定《关于开展普惠性科技金融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专门设立2000万元普惠性科技金融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重点支持建设银行建立小微科技企业专属贷款审批评价体系,推动其将“名单审核制”优化为“定义准入制”,惠及了广大的小微科技型企业及各类“双创”主体。该项工作试点以来,我市累计投放普惠性科技金融贷款856笔,支持相关科技企业687家,累计投放贷款金额11.24亿元,贷款金额达全省一半以上。
四、对早期初创科技企业给予股权投资支持。推动市财政设立了首期5000万元的创新创业种子基金,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专业投资管理机构,采取与受托管理机构联动投资的方式,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我市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早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我们不定期召开科技企业孵化器投融资座谈会和组织科技企业投融资现场对接活动,收集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在孵企业的投融资需求,宣传解读相关科技投融资扶持政策,为种子基金等金融投资机构与初创科技企业搭建对接平台。目前种子基金已投资了大研自动化、沁智智能等9家科技企业,总投资金额1566万元。
五、实施科技企业科技保险补贴支持计划。我市是全国第二批科技保险试点城市,为了降低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的风险和成本,我们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市内科技企业购买相关科技保险产生的费用予以最高60%的保费补贴资助。结合科技企业自身特点与实际需求,确定了高企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13个险种,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中国人保、平安保险等6家保险机构以及建设银行、东莞银行等4家银行机构。去年我们共推动94家企业参与投保,保费共计828万元,保额达165亿元,为相关企业发放保费补贴270多万元。
六、构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网络。会同相关部门推动东莞银行、东莞农商行和浦发银行分别成立了科技支行,并牵头成立了东莞科技金融集团、科技金融促进会等,引导股权投资机构、银行、小额科技贷款公司等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发展,目前正推进成立科技创新金融集团。还成立了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东莞分中心,搭建了科技创新大数据平台、政策服务平台、投融资平台,并在全市各镇街(园区)和重点科技孵化器建设了47个科技金融工作站,实现了科技金融服务网络全覆盖和省市镇三级联动。此外,积极推动和支持开展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科技投融资论坛、科技项目路演等科技与金融“线上”、“线下”对接活动,切实帮助科技企业和科技创业者打通与金融资本对接的渠道。
下一步将加大力度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着力推动打造更高质量的创新创业和营商环境,重点加强联动协作,推动形成科技金融工作合力;加强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投融资产品,推广普惠性科技金融试点工作;加快科技创新金融集团组建步伐,开展对新兴产业和创新企业的多元化融资服务;加快发展引进更多优秀的科技金融机构,推动形成全市科技金融集聚区。
此函
万江街道:
金融工作局:
市政协《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180234号)已收悉。结合我街道职能,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万江街道通过印发《万江街道扶持产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万江街道打造创新驱动发展升级版行动计划暨推进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万江段建设规划(2017-2020年)》等一系列政策,鼓励企业多层次对接资本市场,扶持成功上市、挂牌新三板、新四板、科创板及利用融资租赁方式更新设备的企业,对其进行奖励。并提出实施科技金融产业“融合计划”,支持金融业的发展。对街道财政或经济增长贡献大的企业,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由企业提出申请,经街道党委扩大会议审核后,给予企业政策上的支持。
此复
教育局:
关于反馈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80234号会办意见的函
按照相关要求,并结合我局有关职能将有关东莞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第20180234号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解决企业人才子女入学问题。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近年来我市出台了《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和《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骨干人才子女入学资助实施细则》等政策,有效地解决了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的问题。
从2013年起,我市就出台了《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2016年,我市修订出台了《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进一步扩大了高层次人才和优惠企业类型的范围,简化了办理方式,加大了优惠力度。符合条件的在莞就业的高层次人才和“三重”企业、大中型企业、名优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的聘用人才的子女可以免积分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2013年—2015年我市分别提供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学位数3657个、3940个和4183个。2017年我市提供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学位数由2016年5401个增长到7232个(含倍增计划),比去年增加了34%,相比2013年几乎翻了一倍,较好地满足了企业非莞户籍员工子女入学的需求。
为进一步加大对“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支持力度,切实做好该类企业骨干人才子女入学工作,我局已协同市倍增办等相关部门,提请市政府于2017年7月以市府办名义颁布《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骨干人才子女入学资助实施细则》,不仅给予倍增计划企业公办学校指标数和民办学校补助指标数都有大幅提高,而且规定骨干人才按企业获得指标数可为其子女在自有房产或企业所在的申请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下来,我们还将按照有关要求一如既往做好各类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工作: 一是按照《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和《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骨干人才子女入学资助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进一步理顺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对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服务保障工作;二是在遵循教育公平原则基础上,协调好我市公办学位供给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关系,积极协助市倍增办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有关人才子女入学政策。
东莞市教育局
2018年4月3日
南城街道:
市金融工作局:
根据《关于融入<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高标准推动新兴金融业态集聚区建设的建议》(第20180234号提案),经我街道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关于新兴金融业的发展
2013年下半年经省批复确定在南城打造全省第三条民间金融街,并于2015年升级为众创金融街以来,南城一直鼓励和吸引新兴金融业在南城聚集发展。经过近5年时间的引导、鼓励和资金扶持,目前众创金融街已全部出租完毕,共吸引了111家金融和类金融企业在此聚集发展。除1家银行分支机构、6家保险分支机构,以及个别配套企业之外,其他均为类金融企业和新兴金融业态企业。金融街启用至今这些新兴金融业态企业已累计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了约50万笔融资交易,融资额达1331亿元,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发展。
二、关于金融产业规划布局
由于南城聚集了全市50%以上的银行区域性总部,吸纳了全市1/5以上的银行存款,南城金融一直以打造全市金融中心作为规划定位,与其他镇街的特色金融小镇、金融片区并不矛盾,也不存在重复。为了进一步巩固金融中心的地位,丰富各类金融业态,未来我街道会适时补充出台金融政策,适当扶持和吸引目前相对缺失的金融业态,从而不断完善整个金融生态圈。
专此函达。
南城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4日
财政局:
关于东莞市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20180234号的会办意见
市金融工作局:
东莞市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关于融入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高标准推动新兴金融业态集聚区建设的建议》(第20180234号)收悉。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为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补齐我市金融发展短板,完善我市金融服务体系,构建更高水平新型金融供给,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持, 2017年我市出台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新兴金融业态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一系列配套政策,从顶层设立入手,统筹我市新兴金融业态的培育发展,明确了我市加快培育发展新兴金融业态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
当前,我市适逢粤港澳大湾区和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的历史机遇,鉴于该建议内容与我市加快培育发展新兴金融业态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总要求和目标任务相吻合,我们建议贵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对标深圳广州等周边城市的先进做法,着力优化扶持奖励政策措施,加快推动松山湖基金小镇、龙湾梧桐资本小镇、众创金融街等新兴金融集聚示范区建设,促进新兴金融业态聚集发展,完善我市金融服务体系,构建更高水平新型金融供给,深入推动我市科技金融融合发展,为我市建设广深科技创新走廊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提供有力支撑。
东莞市财政局
2018年4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卢耀滔,0769-22831161)
松山湖(生态园):
关于东莞市政协2018023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的函
市政府金融工作局:
东莞市政协第20180234号提案《关于融入《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高标准推动新兴金融业态集聚区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结合松山湖实际,我委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为推进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激励作用,进一步推动松山湖基金小镇建设,在《东莞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实施细则》基础上,我委根据松山湖的实际情况,出台了《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促进基金业发展实施办法》。该办法主要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证券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企业拟从租金补贴、经济贡献奖(企业和高管的税收返还奖励)、银行托管奖励等进行扶持;该办法是松山湖对市一级办法的重要补充,在实施当中,两级办法并行实施,一定程度上降低各类基金及基金管理企业的运营成本,有利于促进园区基金业的集聚和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实体经济和创新创业型企业,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专此函达。
办理单位: 金融工作局,财政局,科技局,松山湖(生态园),南城街道,万江街道,住建局,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