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技能人才对市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技工院校是培养各类技能人才的场所,技工院校师资学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技能人才的培养,而在2015年的东莞市政府出台的《东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5-2017)》中,并没有将技工院校纳入进去。这样一方面打击了技工院校教师学历提升的积性;另一方面,也将影响到东莞市技能人才的培养成效,对东莞经济的长远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据统计,目前我市全市培养鉴定近30万技能人才,而高技能人才只有4.2万人,这远远不能满足东莞市的社会需求。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全球制造业企业落户我市,高技能人才短缺的情况愈加严重,许多企业招不到优秀的技工,这成为制约东莞市制造业发展的“瓶颈”。
最近,教育主管部门正在起草《(2017-2022)东莞市教师学历提升计划》。为了满足东莞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培养出更多适应企业发展的有知识有能力的高技能人才,有必要将技工院校教师的学历提升纳入新增东莞市教师学历提升计划。
建 议:
1.尽快出台新政策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2〕10号)和《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督导验收方案(修订)》要求,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我市教师队伍(包括技工院校)的学历水平,尽快制定出台《新增(2017-2022)东莞市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将技工院校教师的学历提升纳入新增东莞市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并给予参与学历提升的技工院校教师一定资助。
2.加强组织领导
在我市成立教师学历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局领导担任组长。相应各镇街和学校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学校教师学历提升工作责任第一人。
由市人力资源局成立技工院校教师学历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担任组长,相应镇街镇长和技工院校的校长作为工作组成员,各技工院校校长做为教师学历提升工作责任第一人。
3.做好统筹规划
根据我市创建教育现代化的有关教师学历要求,人力资源局和市教育局同步制定年度提升计划,明确我市中小学和技工院校教师学历提升年度计划指标,指导各类学校开展学历提升工作,组织定期督查,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完善相关考核制度
将教师学历达标与提升工作列入镇街、学校和校长评优评先和考核的主要内容。将教师学历达标与提升工作列入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将教师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习任务可以计算为当年度继续教育学时。
4.加强经费保障
将技工院校的教师学历提升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标准与《东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5-2017)》相同。具体为:幼儿园教师参加大专学历提升每人补助3750元,小学和初中教师参加本科学历提升每人补助4200元,高中(包括技工院校)教师参加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提升每人补助12000元,所需经费列入市教育局年度经费预算解决。参加提升学历的教师凭毕业证或学位证领取补助,从领取录取通知书当年开始计算,承诺必须在东莞继续工作五年或以上。
通过将技工院校教师的学历提升纳入新增东莞市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对技工院校教师学历提升起到很好的助推作用,同时也能为东莞培养一批有高知背景的高技能人才,更好地为我市的经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