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财富之母。在加快发展的过程中,土地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生产因素,土地资源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和基础,但随着中央宏观政策的调控,土地等资源方面的宏观环境越来越紧。
严格的土地审批制度,低数量低指标的可用土地面积已越来越成为我市经济快速可持续发展的一个瓶颈。一方面是土地资源的告急,另一方面土地浪费现象也存在。由于市场经济的冲击,有的企业尤其是一些乡镇企业因经营亏损或其他原因关停,造成土地空置、闲置在那里,或有的因债务土地使用权低偿给银行,但这些空置的厂房,土地能够合理利用的不够。为了进一步推动招商准备。
建议:
1、强化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求,由市政府责成各镇区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国土部门一要强化责任,严格奖惩,坚守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确保我市基本农田总量的长期稳定。二要从严抓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专题规划工作,实行精细化管理,力保有限的耕地资源真正成为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2、积极盘活闲置存量土地。开展闲置存量建设用地摸底工作,加大处置力度,力争把“死地”变为“活地”,努力提高闲置存量土地的利用效率。一是对供而未用的闲置土地,要加大土地闲置费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力度,促使用地单位尽快完成投资;二是对无项目或无力投资的,要通过依法收回或土地转让,统一调剂、调整使用,保证重点项目用地;三是对关停企业及学校等空闲地,要根据其权属、规划等情况确定重新利用方式和途径,保证中、小项目用地;四是对已批未供土地,已建设的要尽快完善供地手续,未建设的要重新确定项目进行调整使用。五是要鼓励企业将闲置多余和开工不足的土地通过转让、入股及租赁等方式,提供给新上项止用地;六是动员占多用少的农村居民点撤并后向中心村、集镇集中,将多余的建设用地尽快调整到急需的重大建设项目,以缓解用地偏紧的压力,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3、加强项目预审,切实推进集约利用土地。国土资源部门一要主动会同市规划、发改等部门加强对项目和用地的预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供地政策,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强度大、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项目,优先保证重大项目、外商投资项目、节地项目。二要严格执行广东省建设用地指标,依据规定的行业、产业用地控制指标及单位面积的投资强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建设项目供地数量,杜绝超指标用地,尽快建立集约用地的“倒逼机制”,坚决杜绝借假项目圈占土地、宽打宽用、浪费土地行为。三要加强土地批后跟踪和监督管理,及时进行竣工审核,凡项目实际投资强度未达到土地出让规定要求的,要优先用足建设用地,新旧用地一并核算投资强度。
4、注重做好土地资源整合工作。各镇区要结合乡镇行政区域调整的新情况,科学、合理进行规划调整。有关部门一要组织力量抓紧做好全市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的工作力求把有限的用地指标重点向重点园区集中,确保园区重点项目用地的顺利实施。二要强化地籍基础业务工作,全面摸清被撤合乡镇可利用的土地资源。三要围绕中心村建设,尽力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让有限的土地发挥最大的空间。
5、从严实施建设用地置换。要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许可的前提下,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明确的重大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一要尽最大努力办理相关的建设用地置换手续。二要对确实有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设项目,由集体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的建设用地置换手续和按程序供地。 提案者: 邓献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