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力推动我市共享汽车发展的意义
  共享汽车即分时租赁汽车,是以分钟或小时等为计价单位,利用移动互联网、全球定位等信息技术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自助式车辆预定、车辆取还、费用结算为主要方式的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20178月交通运输部、住建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指出要鼓励分时租赁发展,伴随着新政落地,共享汽车也迎来了新一轮的高速发展期。共享汽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具体到我市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推动构建多层次、差异化的城市交通出行体系。截止2016年我市常住人口826.14万,交通出行需求较大。发展共享汽车可以弥补我市公共交通出行短板,优化城市交通出行供给结构,提高交通出行供给效率,推动多种出行方式协调发展,为市民特别是年轻人提供差异化的出行服务,方便市民工作生活。
  2.有利于缓解城市拥堵情况、提高城市出行效率。目前,我市汽车保有量已突破了250万辆,城市道路拥堵以及停车难等问题日益突出。发展共享汽车,有助于一定程度上减少个人购车意愿,既有利于减轻市民负担,又有利于缓解我市私人小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的趋势。
  3.有利于践行绿色、共享新发展理念,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质。目前我市市场上运营的共享汽车采用的是新能源汽车,共享汽车行业发展及其引领示范作用,有利于引导市民更多使用和购买新能源汽车,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市民出行品质和城市形象。
  二、我市共享汽车行业发展现状及制约因素
  我市的共享汽车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我市共享汽车运营公司主要有宜步出行和联程出行两家公司,注册用户超过10万人,但是车辆投放不足400辆,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制约当前我市共享汽车行业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地方性的行业发展指导规划。根据《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出台相关发展规划,鼓励分时租赁发展,各地应充分认识到共享汽车发展的重要意义,并把其纳入城市总体交通规划之中。我市目前还没有相关规划或指导意见出台。
  2.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共享汽车的发展需要相对完善的基础设施,特别是租赁服务网点和充电设施的建设。目前我市共享汽车租赁服务网点和充电设施建设依然相对缺乏,网点覆盖有限。
  3.市场主体参与度低、行业扩张缓慢。目前的共享汽车运营主体基本上采取重资产运营模式,资金投入大、运营成本高、实现盈利难。由于我市在上牌、补贴发放等政策落实方面的原因,导致了我市共享汽车经营企业数量较少、发展较慢。
  4.资源共享不充分。共享汽车作为一种非集约出行方式,一定程度上也需要占用道路和停车资源。停车网点、充电设施、车辆信息、信用信息等资源充分共享是共享汽车行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城市管理的需要,目前这部分资源并没有实现有效共享。
  

    议:

  在推动共享汽车行业快速健康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合理定位、科学规划,通过创新管理和优化服务,营造良好行业发展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我市共享汽车行业快速健康发展。现阶段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我市共享汽车行业发展规划。成立由市交通局牵头的,住建局、发改局、规划局等多部门参与的共享汽车规划领导小组,尽快出台我市共享汽车(分时租赁)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我市交通运输整体规划之中。综合考虑我市交通出行结构、市民出行需要等情况,在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前提下,明确共享汽车在我市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定位,把共享汽车作为我市现有交通运输体系的有益补充,使其与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共享单车等出行方式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我市的城市交通出行体系。
  2.加快推进租赁营业网点和充电设施建设。应制定租赁服务网点和充电设施规划,扩大共享汽车服务覆盖范围,优化经营网点布局;应加强共享汽车与不同交通运输方式的换乘衔接,推进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重要商圈、大型住宅区、公园等人流密集区域的租赁营业网点和充电设施建设,方便居民出行需要;充分运用市场力量,创新合作和运营模式,调动各方积极性,鼓励和支持公共停车场、单位、住宅小区参与共享汽车租赁网点和充电设施建设,扩大共享汽车服务覆盖范围。
  3.加快大数据平台建设,促进资源共享。支持企业利用大数据,加快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促进企业自身服务网点、充电桩和社会停车、充电桩等资源整合,提高资源利用率,提高服务覆盖范围、车辆管理、调度使用效率;同时可以学习国内的一些城市的做法,由交警部门联合企业共同搭建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数据共享将用户使用共享汽车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个人征信体系,提高用户失信成本,共同维护企业良好运营发展。
  4.创新监管方式,完善政府服务体系。共享汽车作为新事物,目前还存在一些监管方面的不足,相关部门应加强信息收集,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我市共享汽车行业发展基本情况和发展动态;创新监管方式,维护公共安全,重点加强车辆安全检验、环保检验和保险购买和用户身份查验;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意识,在车辆上牌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和支持共享汽车经营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经营企业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条件成熟时推动成立行业协会。
  

提案者: 民革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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