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单位: 市规划局
答复文号: 东规议函〔2018〕62号
答复日期: 2018年05月03日
联 系 人: 市规划局
联系方式: 22383622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东规议函〔2018〕62号
关于报送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20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南城街道办:
东莞市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203号提案《关于在市行政中心南广场建设立体停车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在市行政中心南广场建设立体停车库”的建议,我局认为市行政中心周边停车供需极不平衡,停车难问题十分突出,确有必要采取相应措施去解决停车问题。我局正在组织编制《东莞市近期停车改善及发展规划》,包括了中心城区路内与路外停车特征分析,路内与路外停车管理政策研究,停车设施规划布局,立体停车库报建程序梳理等主要内容,将在规划层面上协助明确市行政中心南广场立体停车库的建设。
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4月28日
(联系人:沈穗湘,电话:22330419 18826803428)
答复单位: 南城街道
答复文号: 无
答复日期: 2018年05月28日
联 系 人: 南城街道
联系方式: 22417058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203号提案的答复
王雪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市行政中心南广场建设立体停车库的建议》(第2018020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划依据问题
根据东莞市行政文化商务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玉兰大剧院与科技馆之间已规划两块停车场用地——地块一(地块编号02-02)位于玉兰大剧院南侧,面积为719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S3社会公共停车场库用地,绿地率为30%,未设置容积率;地块二(地块编号02-04)位于科技馆北侧,面积为719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S3社会公共停车场库用地,绿地率为30%,未设置容积率。以上两地块可满足建设立体公共停车库的要求,但需通过开展控规调整工作为地块配置容积率和建设量(详见附件1)。
因东莞市行政文化商务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是由市城乡规划局编制的,若需调整,建议由其开展调整工作。现规划局已回复我街道,目前,“我局正在组织编制《东莞市近期停车改善及发展规划》,包括了中心城区路内与路外停车特征分析,路内与路外停车管理政策研究,停车设施规划布局,立体停车库报建程序梳理等主要内容,将在规划层面上协助明确市行政中心南广场立体停车库的建设”。
二、关于实施主体问题
市行政中心广场的全部区域属于市统筹直管的范围,由市城管局管理,根据其回复我街道的会办意见,“正开展中心广场公共停车场收费管理工作(包括科技馆与玉兰大剧院之间公共停车场),实施智能化收费管理,通过公开拍卖获得停车场经营权,经营期拟为5年……待中心广场公共停车场经营期满后,我局将认真研究提案中立体化停车库的可行性,若明确可行,将专题报请市政府实施”。因此,该提案应由市城管局主办并推进落实,南城街道将予以积极配合协助。
三、关于建设立体停车设施的相关建议
根据南城2017年底完成的《南城停车场建设工作方案及南城停车场规划建设研究》,南城拟投资建设一批社会公共停车设施,对市行政中心广场周边的停车场也提出了改造为立体停车设施的设想,除了上述两地块的立体停车设施建设,还建议将青少年宫南面的停车场和元美公园东侧的停车场改为立体停车设施(详见附件1),以充分利用现有的停车用地资源,增加停车供给量,缓解周边的交通阻塞情况。根据市城管局的回复,需五年之后才能启动立体停车设施的建设,为尽快改善市行政中心广场周边的停车环境和交通状况,建议将以上立体停车设施的建设交由南城实施并进行后续管理。
此复
附件:市行政中心南广场停车场用地示意图
南城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答复单位: 市城管局
答复文号: 东综管函〔2018〕776号
答复日期: 2018年07月10日
联 系 人: 城管局
联系方式: 22610178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东综管函〔2018〕776号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203号
提案会办意见
南城街道办事处: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203号提案(关于在市行政中心南广场建设立体停车库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局职能,现将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提案中建议在中心广场南广场科技馆与玉兰大剧院之间区域建设立体停车库。根据市政府文件批复精神,我局正开展中心广场公共停车场收费管理工作(包含科技馆与玉兰大剧院之间公共停车场),实施智能化收费管理,通过公开拍卖获得停车场经营权,经营期拟为5年。
下来,待中心广场公共停车场经营期满后,我局将认真研究提案中立体化停车库的可行性,若明确可行,我局将专题报请市政府实施。
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8年4月10日
(联系人:市政科 陈晋文,联系电话:22012515)
答复单位: 发展和改革局
答复文号: 东发改投资函〔2018〕35号
答复日期: 2018年03月22日
联 系 人: 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方式: 体改法规科 22830915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关于对第20180203号政协提案的会办意见
南城街道办事处:
政协第20180203号提案《关于在市行政中心南广场建设立体停车库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建议以居住区、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医院、学校、旅游景区等特殊地区为重点,在内部通过挖潜及改造建设停车场,并在有条件的周边区域增建公共停车场。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并按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3月21日
办理单位: 关于在市行政中心南广场建设立体停车库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