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9月底以来,东莞市政府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模式,为全市592个行政村(社区)配备了法律服务,通过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调解纠纷、为社区管理提供法律意见、进行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等形式,使居民享受到在家门口的免费法律服务。经过这几年的推广实施,引导了众多民众运用法律手段和法律思维去解决问题纠纷,维护了居民权益,协助化解村居中的矛盾纠纷,保障了社区和谐稳定,效果显著。但实践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与不足,主要问题在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源较少,个别法律顾问责任心不强,长效工作机制不完善,法律服务效率不高,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宣传力度不够等方面。

    议: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极大地满足了居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笔者以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更及时更便捷地保障人民群众享受公共法律服务的权利。
  1.市司法局要对法律顾问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要针对国家有关农村政策、社情民意及相关法律业务等,切实增强法律顾问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在筛选村居法律顾问的时候一定要注重农村法务处理实践,熟悉农村工作,真正能为群众提供高效服务,以村民维权机制建设为核心,充分保障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积极协调村民之间利益关系。确保专业化法律服务及时到位和适合当地民情。
  2.双向选择,社区有权择优直接选择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模式,结合统一由司法局指派法律顾问的聘任模式,增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责任感,以促进服务质量,及能让社区律师顾问能更好的融入社区法律事务。
  3.完善重大事项参与机制。明确社区法律顾问应当参与社区重大事项的权利和责任,对社区重大经济、民生、社会管理、换届选举等重大工作应当邀请社区法律顾问参与,相关行政部门应做好村(社区)两委干部与法律顾问的协调工作,涉及重大涉法的事务法律顾问能列席两委会(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自治委员会),就重大涉法事务等事宜直接陈述意见,而无需转述。
  4.律师事务所内部成立社区法律顾问事宜讨论机制,就社区法律事务可以多方面多位律师参与讨论,形成法律意见,对于社区涉及法律方面的重大事项应当形成会议记录,书面备案,书面出具法律意见,保证服务质量。
  5.加强律所与村居的联系沟通。一方面,社区法律顾问除固定下社区值班之外,村(社区)联络员与社区法律顾问同时还可以上门走访,积极收集和了解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且,社区居民也可以上门去律师所咨询意见,多种形式并存。另一方面,采用微博、微信等新型传媒方式,进行法律顾问工作宣传,引导社区群众主动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矛盾。
  6.大力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宣传工作,扩大社会影响。通过会议宣讲、宣传栏、手机短信、微信等多渠道、多形式,可以尝试建立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制作二维码方便村民与法律顾问交流、咨询。加大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宣传力度,扩大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度,进一步推动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
  

提案者: 汤瑞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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