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单位: 财政局
答复文号: 东财函〔2018〕656号
答复日期: 2018年04月27日
联 系 人: 财政局
联系方式: 22831195
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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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关于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
提案第20180196号的会办意见
市城管局: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180196号《关于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及奖惩的建议》收悉。根据财政职能,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问题
我市于2011年已成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统筹机构,根据《关于印发2011年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1〕102号)有关精神,同意成立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协管副秘书长和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包括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房产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文化观点新闻出版局、团市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法制局、市文明办、市爱卫办等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和推进工作,具体负责制定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监督、检查、考核计划的落实;负责全市的宣传工作;负责制定分类指引、操作细则等;负责督促落实有关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的经费。
二、关于经费投入问题
1.试点补助经费安排情况。我市从2011年起开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试点期间所需经费由市、镇街财政按5:5的分担比例共同承担,市财政按照试点户数予以补贴(2011-2013年,补贴标准为161元/户?年;自2014年开始,因考虑到部分设备已添置等因素,下调为54.75元/户?年。历年来,市财政安排“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经费市财政补贴部分”合计3016.67万元,具体情况为:2011年安排422.74万元、2012年安排618.24万元、2013年安排676.2万元、2015年安排411.75万元、2016年安排506.46万元、2017年安排191.95万元、2018年安排189.33万元。
2.专项经费安排情况。从2011年起,我市成立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开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历年来,市财政安排“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经费”合计2883.5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办公经费、会议费、宣传费、有害垃圾运输处理费等,除2012年的“专项经费”中未明确宣传费用金额外,2013-2018年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宣传费用共1661.81万元,其中:2013年安排386.12万元、2014年安排295.8万元、2015年安排306.14万元、2016年安排276.05万元、2017年安排273万元、2018年安排124.7万元,主要的宣传方式包括:电视媒体宣传、广告牌宣传、大型活动宣传、专题知识讲座宣传、知识竞赛宣传和派发宣传资料等。
3.关于将经费保障情况纳入对镇政府年度考核。提案中提到,各级财政部门设立专项资金,将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建设及运行、公益广告费等纳入每年财政预算,并将经费保障情况作为镇政府年度考核的一项指标,建议贵局制定对镇街年度考核方案时,采纳提案的建议,将镇街投入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经费纳入对镇街的年度考核。
三、关于完善垃圾分类法律体系问题
经了解,我市已出台垃圾分类相关政策法规,包括《东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方案》及《2014年东莞市莞城、东城、南城和万江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计划》等。目前,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市发改局正联合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等职能部门研究制定《东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将于近期报市政府审查后印发执行。
以上意见供参考。
东莞市财政局
2018年4月23日
(联系人:行政政法科 王锦安,联系电话22833010,13631799899)
答复单位: 教育局
答复文号: 东教函〔2018〕647号
答复日期: 2018年05月11日
联 系 人: 教育局
联系方式: 2312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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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关于反馈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委员第20180196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东莞市城管局:
现结合我局职能,就第20180196号提案《关于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及奖惩》所涉及教育问题建议回复如下:
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是环境教育的一部分,青少年环境教育主要通过课堂教学渗透。根据各年龄段特点将环保知识有机结合到环境教育主学科,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中关于分阶段、分层次安排小学、初中、高中的环境教育内容的要求,从2007年起,我市各中小学统一将环境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印发了《关于在东莞市中小学开设环境教育课程的意见》(东教基〔2007〕11号),并安排了相应任课教师,规定了具体课时。我市环境教育专题教育课主要在小学、初中所有年级和高中一、二年级开设,每学年上、下学期各安排6学时,一学年共12课时。具体课时从地方课程课时和校本课程课时中安排。
下来,我们将在继续加强对学校开展环境教育课程指导的基础上,鼓励更多地学校开展结合垃圾分类为主题的环保开放日活动,让更多的学生从小认识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坚持垃圾分类的实践活动。
东莞市教育局
2018年5月9日
答复单位: 市法制局
答复文号: 东法函〔2018〕421号
答复日期: 2018年05月11日
联 系 人: 市法制局
联系方式: 袁伟轩 22831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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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市城管局:
市政协转来民盟市委会《关于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及奖惩的建议》(提案第20180196号)收悉,我局作为会办单位,针对建议内容,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近年来,我局配合市城管局起草了《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运营监督管理办法》《东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运营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方案》等配套文件,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制度。2018年,我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的要求,审核并报市政府通过由市商务局起草的《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初步建立城市生活垃圾“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垃圾分类回收体系。
接下来我局将立足职能,继续密切配合市城管等有关部门起草、制定、实施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及奖惩政策,为我市垃圾分类制度的建立健全提供法制保障,在保证依法依规执法的同时,不断提高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东莞市法制局
2018年5月4日
(经办人:张智,电话:22831367)
答复单位: 市城管局
答复文号: 东综管函〔2018〕1201号
答复日期: 2018年07月17日
联 系 人: 城管局
联系方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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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B ):类
东综管函〔2018〕1201号
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196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及奖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情况
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统筹协调工作由东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由市长担任主任,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城管局、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经信局等29个单位,下设办公室在市城管局,并由市城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工作的实施、协调和推进,组织开展年度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专项检查等。
(二)政策法规出台情况
2011年6月,我市出台了《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试点工作。2014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方案》《2014年东莞市莞城、东城、南城和万江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计划》,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从生活小区扩展到村(社区)。同时,我市还制定出台了《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运营监督管理办法》《东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运营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方案》等配套文件,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制度。此外,我市正在制定《东莞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作相关规定,计划年内出台实施。目前,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了《东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已报市政府审批。
(三)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情况
2011年6月,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我市正式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试点工作。目前,我市32个镇(街)共开展了51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单位和4个试点社区,以鼓励源头分类和宣传引导为主,在试点区域内推行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及其他垃圾四类分法,强调干湿分离,基本实现试点单位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和规范处置。
(四)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情况
市级层面,坚持每年举办生活垃圾分类主题演讲比赛和垃圾分类知识讲座培训,连续三年联合媒体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学校宣传活动,制作并播放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印发了近10万份的海报、宣传手册、邮简等,动员市民积极参与我市垃圾分类工作。镇级层面,在试点单位不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如茶山镇开展的“衣旧情深”旧衣物回收活动、南城街道开展的“小黄狗”智能分类资源回收试点项目和大朗镇开展的“暖墙”衣物回收、“报纸变艺术品”的手工活动等,吸引了大量市民关注和参与垃圾分类。
(五)生活垃圾分类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目前,我市正在加紧建设麻涌餐厨垃圾处理厂和市区餐厨垃圾处理厂,麻涌餐厨垃圾处理厂(一期150吨/日)现已进入带料调试阶段,正在收运服务范围内党政机关及学校、工厂、医院等公共机构产生的餐厨垃圾,市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年内可启动工程建设。此外,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大朗、塘厦等镇购置了小型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开展社区餐厨垃圾单独收运处理;常平、谢岗、麻涌、长安等镇在辖区内设置了大件垃圾分拆破碎点,购置了大件垃圾破碎设备,开展大件垃圾收运处理。
(六)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支持政策情况
目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经费由市、镇(街)两级财政按5:5比例分担,市财政按照试点户数予以补贴(2011-2013年,每年补贴标准为161元/户;自2014年开始,因考虑到部分设备已添置等因素,下调为54.75元/户),并对四个街道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社区一次性分别补贴80万元。
(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坚持推进再生资源市场改革,通过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秩序,建立了开放、公平的市场格局。截止2017年12月底,全市领取营业执照且办理备案手续的回收站场约有620余家。目前,全市32个镇街已完成信息交易中心建设,并投入运营;推进再生资源集中处理中心建设,现南城东供再生资源集中处理中心和石碣再生资源集中处理中心先后建成并运营;推动加工贸易废料网上交易平台建设运行,截至2018年2月,加工贸易废料网上交易平台成功注册企业4233家,成功拍卖项目15382个,成交金额达15.6亿元,溢价率约24.4%。
二、下一步计划
(一)实施《东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我市将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率先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推进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强制分类收运处理,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回收设施设备,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准体系,形成切合我市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二)加快建立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加强发改、财政、城管、机关事务局、商务、供销、教育、环保等部门协作,加大财政投入,发挥好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等模式,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系统和生活垃圾分类的衔接,多部门形成合力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三)探索智能分类和社会参与。我市将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等媒体平台呼吁市民关注和参与垃圾分类,联合环保企业、新闻媒体、民间组织等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此外,顺应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方向,探索 “互联网+垃圾分类”等模式,促进垃圾分类的智能化、数字化管理。
(四)探索创新再生资源回收发展模式。一是探索“两网”协同发展的新机制,试点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协调发展,在收集、回收、转运分拣、处理等重点环节加强对接;二是探索逆向物流建设的新方式,鼓励回收企业与上游生产商、销售商合作,通过“以旧换新”等方式,试点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再生资源品种逆向物流体系建设。
领导签名:
承办人姓名:周秀芳
联系电话:22012551
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8年5月28日
答复单位: 环保局
答复文号: 东环函〔2018〕890号
答复日期: 2018年04月03日
联 系 人: 环保局
联系方式: 2339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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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东环函〔2018〕890号
关于对市政协第2018019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城管局:
《关于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及奖惩的建议》(第2018019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协同处置是一种合法的处置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条,企业存在所列八种行为(分别是不按国家规定申报登记、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污染的等),由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这八种行为未提及进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其他的法律法规也没有相应的罚则。而国家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2014年实施)规定由环境卫生机构收集的服装加工、食品加工以及其他为城市生活服务的行业产生的性质与生活垃圾相近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以直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进行处置;另规定,在不影响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达标和焚烧炉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2008年实施)也规定服装加工、食品加工以及其他为城市生活服务的行业产生的性质与生活垃圾相近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以直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另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处理后,按照HJ/T300制备的浸出液中危害成分质量浓度低于该标准表一规定的限制,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修订)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规定,混入生活垃圾的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可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豁免管理的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协同处置是一种合法的处置方式。
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协同处置符合规划
《东莞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规划》(2001-2020年)以及其调整说明(2005年)均提到:东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充分综合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进入集中建设的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理、或卫生填埋场填埋处理。一直以来,我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都是进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协同处置。据了解,广东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方式大致相同,全省甚至全国都未建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专用焚烧处置设施,当前技术条件下不能利用且可焚烧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多进入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进行协同处置。据了解,上海、武汉等市均出台明确规定,除了列入负面清单(主要是工业污泥、粉尘等)的需进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未列入负面清单管理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可进入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进行协同处置。
三、工作建议
我局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但由于早期规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入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协同处置,城管部门规划的高热值垃圾及RDF项目尚未建成,短时期内全面禁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处置,势必引起新的社会、环境问题。为此,我局提出建议:分阶段实施,逐步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处置。过渡阶段即高热值垃圾及RDF项目建成前,由城管、环保两部门开展调研,尽快研究并明确可进入现有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协同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类别、协同处置比例;高热值垃圾及RDF项目建成后,实现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3日
(联系人:陆桂英,联系电话:23391165)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校稿:陈享华。
答复单位: 供销社
答复文号: 东供销函〔2018〕14号
答复日期: 2018年05月21日
联 系 人: 供销社
联系方式: 22222550
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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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民盟市委会提出的“关于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及奖惩的建议”具有很强针对性和富有很高的参考与指导价值,有助于我市推动生活垃圾分类问题的解决。根据我市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和市供销社系统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回复建议:
一、大力推进八项行动计划,掀起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新高潮
(一)全民动员行动计划。政府利用公共信息平台,大规模深入持久开展社会、媒体、基层和公益宣传活动,促使生活垃圾分类家喻户晓。供销社负责社区的宣传教育与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到2019年底,全市分类知晓率达90%以上,市民参与投放率达40%以上。
(二)校园环保行动计划。以“绿色学校”和“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创建评选活动为载体,今年内由供销社举办深垃圾分类进校园宣传推广活动,实现学生广泛参与分类,3年内在全市中、小学校及高等院校普及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所学校带动一个片区。
(三)社区分类行动计划。以创建“绿色社区”和“垃圾分类示范小区”为载体,采用居民最容易接受的方法和手段,与现代科技相结合,在全市各居住小区普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标准化建设工作。镇(街道、园区)组织、居委会监督实施,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评价标准》,逐个社区设立垃圾分类收集工作间、再生便利资源回收点,统一配置分类收集容器等设施。
(四)执法监督行动计划。城管部门加大垃圾分类执法工作力度,动员党员干部带头,社团部门组织发动志愿者、广大市民在公众场所对不文明投放垃圾行为进行监督、劝导,协助供销社进行社区垃圾分类工作有效推进。
(五)公共机制行动计划。由供销社负责对接回收全市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产生的可回收物,并对各单位开展垃圾分类情况进行第三方检查督促,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社会快速形成垃圾分类声势。
(六)酒店宾馆行动计划。发挥酒店和宾馆餐厨垃圾相对容易集中处理的优势,简单就地减量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相结合,引导中介组织积极参与,协调解决现有收运处理模式和分类收集处理模式之间的矛盾,确保餐厨垃圾资源化、无害化。
(七)物业公司行动计划。以垃圾分类为核心,开展物业公司保洁服务达标活动,城管和房管部门协作,全面检查保洁项目的招投标执行情况,在有条件的物业公司率先实施小区内生活垃圾分类。
(八)市场减量行动计划。各类大型批发市场(含果菜批发市场、其他批发市场等)、专业贸易市场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工商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商业垃圾由供销社直接回收,有机易腐性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转运,可先在市场内进行脱水处理或无害化处理,然后逐步实现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处理。
二、优先支持和鼓励供销社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一)供销社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着良好的基础。供销社自上世纪50年代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城乡可回收物的资源回收、分拣等工作,有比较完善的网点、体系和队伍,建设并运营东莞市加工贸易废料网上交易平台和供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基地,承接并运营两个再生资源集中处理中心和全市医疗机构一次性输液袋(瓶)回收工作,正会同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开展废机油回收中转站试点工作,建设并试运营全市最大规模的废纸生产加工基地,正会同国内再生资源行业中最大的央企——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在万江街道筹建华南地区废纸交易中心,具有供销社特色的城乡资源收运、分拣、循环利用的一体化运营体系正逐步形成。可以说,我市供销社系统在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方面拥有其它社会资源不具备的相对完善的收运体系,更有效建立起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并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城乡垃圾收运处置一体化。
(二)供销社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着明显优势。供销社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更能体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社会公益属性,更有利于遵循“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公众参与、市场运作、社会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原则,更便利于运营主体接受政府和部门的监督管理,更有利建立一套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的长效处理机制。
特别是近年来我市供销社通过对国内一些先行先试城市进行考察,对不同的模式进行辩证分析、探讨比较,初步形成了供销社自己的运营模式和试点方案,即将投入试运营。因此,我们建议市委市政府和城管等有关部门,参照苏州市的做法,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重在政策指导和统筹保障,负责制定相关的产业政策、产业规划和管理办法,培育生活垃圾分类的产业链,支持供销社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各个环节,规范强制倒逼公共机构实施分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进一步促进垃圾分类的市场化。
三、落实四项改革措施,建立生活垃圾长效机制
(一)制定和完善垃圾分类法规。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明确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广东省人大于2015年出台的《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明确提出“从现在起,要以《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为法制保障,坚持政策指引在先,出台垃圾分类工作指引和标准,各类人员各个环节都要有工作指引和作业标准,严防生活垃圾分类无序和失控。”因此,我市应尽快出台《东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形成全市强制倒逼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法规保障制度体系。通过制定政府法规,不断完善适合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法规体系,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公共机构与家庭的信用体系,对失信单位、家庭或个人不得享受本市公共部分服务项目。
(二)出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用地和财政补贴标准。以生活垃圾减量化和无害化的成本为基准和参数,明确补贴环节和方式,关注大件家具、园林等废弃物用地和低价值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利用,从主要依赖市场企业回收逐渐过渡到供销社统筹生活垃圾应收尽收的方向转变。严密防止因市场失灵而造成我市城乡生活垃圾迅速增多的被动局面的出现,以逐步推进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回收利用产业体系的形成和健康发展。
(三)坚持生活垃圾多级分类。家庭垃圾简单分类,关键做到餐厨垃圾与其他垃圾分开投放;社区在坚持将餐厨垃圾分离出来实行统一收集的基础上,通过供销社建立绿色分拣中心,逐步对其他垃圾实行分类处置;在分类运输的基础上,将填埋与综合利用技术有机结合,确保生活垃圾得到最大程度的循环利用。
(四)整合垃圾分类处理资源。由市城管部门统筹负责,各镇(街道、园区)属地管理,根据推广垃圾分类工作进程,因地制宜配套设置生活垃圾就地处理设施,结合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现状,逐步完善整个处理体系。
(五)加大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投入,提高公众参与度。一是联合市教育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主题班会课活动;二是创建校园垃圾分类减量教育实践基地,选拔“生活垃圾分类”学生形象大使;三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在报刊、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开设专栏,组织主题活动,开展宣传攻势。开设“城市因您而美”垃圾分类和减量专题栏目,设立“东莞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功能,增设法制专题等内容,策划主题突出、形式新颖的传播活动,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提升互动性趣味性,吸引市民关注;同时,利用户外广告牌、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以及电影院、建筑围挡、公交候车亭、社区宣传栏等载体,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
四、以系统工程的理念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产业化发展
目前,国家认定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有46个,还有不少城市自行摸索,其中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宁波、厦门、苏州等城市取得了积极进展,他们都形成了各自的特色和模式。我们认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无论哪种模式,首先必须要接地气,立足当地实际,不要单一、片面地考虑生活垃圾分类这一范畴,我市类似面临要考虑的还有(污水处理厂和造纸厂产生的)污泥、餐厨垃圾、工业固体垃圾、建筑垃圾、废机油、危废物等,在这些方面管理我市的法规政策还相对滞后和缺失,这些项目在立项、用地等方面必须从市的层面去统筹考虑和综合解决,避免立项难、落地难和推诿扯皮、重复建设、环境污染等问题;应更多的是从生活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资源循环利用等产业发展和城市综合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保障和人文素质教育等领域建设中去考虑,把它作为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严峻的社会问题来全局统筹、通盘考虑,形成全盘布局,各抓一头的默契。重点要规划先行,以现有和拟建的终端处理设施为前提,加快垃圾强制分类的后期设施建设,确保前期强制分类好的垃圾最终的归属去处,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一体化的“两网融合”工作,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这样才能使垃圾分类工程健康持续地进行下去
答复单位: 商务局
答复文号: 东商务函〔2018〕251号
答复日期: 2018年04月24日
联 系 人: 方曦
联系方式: 13763263398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东商务函〔2018〕251号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19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城管局:
政协第20180196号提案《关于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及奖惩的建议》已收悉。我局根据自身职能,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坚持推进再生资源市场改革,通过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秩序,建立了开放、公平的市场格局。截止2017年12月底,全市领取营业执照且办理备案手续的回收站场约有620余家。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我市回收废钢铁15.9万吨,废有色金属2.09万吨,废纸24.59万吨,废塑料17.96万吨,行业总成交额约65842.55万元。由于近几年经济下行,回收价格一路走底,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正处于困难时期,整体回收量下降已超过50%。
二、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情况
(一)构建再生资源信息交易中心。全市32个镇街已完成信息交易中心建设,并投入运营。再生资源信息交易中心的建立为产废、收废、用废企业和社会大众提供再生资源信息、市场指导价格、网上竞价拍卖交易、咨询及服务,提供公平、公开、公正交易的平台。
(二)推进再生资源集中处理中心建设。根据区域产业布局和“专业镇”产业特色,全市规划建设8-10个再生资源集中处理中心,引导就近的临建堆场、站点和散小经营者入驻,统一规范化管理,与再生资源信息交易中心有机结合,打造集信息发布、集中交易、产收对接及初步分拣加工等综合功能的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目前,南城东供再生资源集中处理中心和石碣再生资源集中处理中心先后建成并运营。
(三)推动加工贸易废料网上交易平台建设运行。为了推进加工贸易废料交易方式的改革创新,市政府会同黄埔海关在借鉴苏州经验基础上,开发建成了加工贸易废料网上交易平台,这彻底改革了我市保税废料原有的线下交易模式,既符合海关监管方式的创新摸索,又符合地方政府规范废料交易市场的工作要求。截至2018年2月,加工贸易废料网上交易平台成功注册企业4233家,成功拍卖项目15382个,成交金额达15.6亿元,溢价率约24.4%。
三、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一)研究编制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由于旧《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东府〔2012〕203号)已于2017年12月31日失效,目前我局草拟的新《管理办法》待市府常务会议讨论审核。下来,我局计划在新《管理办法》出台后,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编制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规范,以进一步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回收行业的有序规范发展。
(二)探索创新再生资源回收发展模式。一是推广“互联网+回收”的新模式,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在有条件的社区、商场等公共场所试点设立智能型自动回收机;二是探索“两网”协同发展的新机制,试点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协调发展,在收集、回收、转运分拣、处理等重点环节加强对接;三是探索逆向物流建设的新方式,鼓励回收企业与上游生产商、销售商合作,通过“以旧换新”等方式,试点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再生资源品种逆向物流体系建设。
(三)引导社会参与回收综合利用。鼓励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积攒交售再生资源;对废旧电池、废玻璃等影响环境和低价值的再生品种,给予政策支持鼓励积攒交售和回收;鼓励研发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加工设备等应用分拣加工新技术;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带动作用,扶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综合利用的产业发展和科学研究等。
东莞市商务局
2018年4月24日
(联系人:梁千金,联系电话:22817535)
答复单位: 发展和改革局
答复文号: 东发改社会资环函〔2018〕200号
答复日期: 2018年04月09日
联 系 人: 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方式: 22830936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随着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生活垃圾产生量随之不断增加,对垃圾进行分类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有力举措。我市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市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城市、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工作,积极主动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目前,我市已将该项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纳入2018年全市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责任清单,拟于近期研究出台《东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该方案将明确提出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确保实现2020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的目标。
下来,我市将同步加快推进一批垃圾处理终端项目如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等建设,尽快实现餐厨垃圾收运范围全覆盖,合理布局大件垃圾、园林废弃物临时收集点,加强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逐步建立完善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从而有效改善城市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办理单位: 市城管局,环保局,财政局,教育局,市法制局,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局,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