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为实现全省城乡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4号)中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宜居城乡创建活动。近日也出台了《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意见》,制定《关于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对新农村建设作出部署。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
从2011年开始,东莞市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建设宜居社区(村)的工作实施方案,并开展了相关工程建设。据了解,目前正在进行第三批10个美丽幸福村居试点、115个宜居社区(村)、1个市级名村及1个镇级名村的建设,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在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地改进和完善。
一、我市美丽幸福村居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
1、特色亮点不够突出。美丽幸福村居工程规划设计没有符合当地人文气息,特色亮点不突出。目前的工程建设主要着力解决村(社区)排水、垃圾处理、市容环境整治、道路修复、市政设施改善以及绿化美化等基础设施的功能性问题,没有对当地村(社区)美丽新农村建设做总体发展规划,没有突出当地特色的文化底蕴,只是想到哪里就设计到哪里做到哪里。
2、财政资金补助有限。美丽幸福村居工程建设资金补助有限,特别对欠发达村(社区)补助力度不够。如果没有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各镇街(园区)建设美丽幸福村居工程的积极性不高,不能更好更快地推动美丽幸福村居的建设。
3、工期延误质量欠佳。因目前美丽幸福村居工程大部分是对村前屋后的闲杂地进行亮化美化建设,但地块存在被长期占用、种植蔬果或搭设窝棚等情况,当地拆迁工作进度缓慢甚至有村民千方百计阻扰拆迁;建设工期被人为延误,且因赶工期导致施工质量控制不严,使得美丽幸福村居工程建设质量和效果受到质疑。
4、缺乏后期养护管理。工程完工后疏于养护管理,建设成果没有得到很好的巩固,虎头蛇尾。目前尚未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影响美丽幸福村居的建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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