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单位: 信访局
答复文号: 无
答复日期: 2018年04月17日
联 系 人: 信访局
联系方式: 22832476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市委政法委:
转来由贵委主办的民盟市委会《关于完善基层维稳和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的建议》收悉。对照我局实际工作,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贵委汇总答复意见的参考。
一、关于加强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的宣传
(一)注重加强信访接待场所的宣传
为提高信访法规的普及度,我局和各镇(街道、园区)都制作了《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宣传展板悬挂在候访区的墙面上,供群众阅读学习。我局注重宣传方式的创新,围绕信访便捷渠道、诉访分离、信访受理范围、信访秩序等主题,精心策划制作了信访法规系列宣传动画,通过喜闻乐见的卡通形象,生动地将信访法规条文和典型案例表现出来,让群众能够更简单直接地理解信访法规条文。宣传动画在市人民来访接待厅和“东莞市网上信访大厅”滚动播放,并主动推广至各镇(街道、园区)接访场所。我局还从信访法规条文中提炼出精辟的内容,编制出《信访法律知识问题》宣传展板和《信访法规微知识》宣传手册,放置在市人民来访接待厅供群众阅读,进一步加强群众来访的指引。各镇(街道、园区)参考市信访局的宣传方式,结合实际工作,在各个合适的场所内播放信访法规系列宣传动画,放置《信访法律知识问题》宣传展板和《信访法规微知识》各类宣传资料,供各镇(街道、园区)的群众阅读学习,大大地扩展了信访法规的宣传范围,让更多的群众了解信访法规。
(二)注重访前法律工作室“社工+律师+信访”三位一体接访模式的宣传
自2015年11月2日启用市访前法律工作室后,市信访局积极构建“社工+律师+信访”三位一体接访模式,通过专业、中立、耐心的法律解释和情感关怀,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在接待近万人次来访群众中,未出现因接访工作不当引发的投诉。通过与各镇(街道、园区)、各职能部门有效衔接,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审查甄别分流准确率、劳动争议案件引导或综合调处成功率、公检法司涉法涉诉案件衔接反馈率,这三项指标均达到100%。东莞日报、东莞时间网等各大东莞主流媒体均报道了市访前法律工作室“社工+律师+信访”三位一体接访模式的情况,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维权。(附件1:东莞各主流媒体关于“社工+律师+信访”三位一体接访模式的报道)
(三)注重每年的“广东省信访法规宣传普及日”工作
为营造依法信访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做好信访法规宣传工作,推动信访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广东省信访局根据国家信访局有关部署,决定从2015年起将每年7月1日确定为“广东省信访法规宣传普及日”,要求各地信访部门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效果。根据有关要求,每年我局均联合各镇(街道、园区)信访部门,在当地人群密集场所摆摊设点,采取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推广《信访条例》和《广东省信访条例》。同时,邀请新闻媒体到场采访报道,并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平台,把“依法表达和解决诉求”的理念宣扬开去。各镇(街道、园区)结合本地信访工作特色和亮点,积极开动脑筋,在镇(街道、园区)的人民接待场所,或者其他合适的场所创造性开展宣传工作。如2017年,莞城街道、茶山镇寓学于乐,设立有奖问卷调查游戏,让群众通过在宣传资料上查找答案的方式深入了解信访知识。塘厦镇结合公安机关举办的“以案说防”活动,向群众宣传《劳动法》、《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及《以案说防》等法规,引导群众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大岭山镇以“学好用好《信访条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阳光信访在路上,为民解难在心上”等鲜明醒目的标识,吸引大量群众咨询,有效拓宽宣传范围。桥头镇以当地荷花节为契机,在人流密集的赏花现场设立信访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台,为群众答疑解难。(附件2:东莞市信访局扎实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普及活动)
(四)注重社工信访知识宣传活动
为了更加普及信访知识,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我局社工自2015年以来在各个镇(街道、园区)开展了24场信访知识宣传活动。根据群众的实际需求,开展各类形式的活动,例如邀请信访骨干、经验丰富的律师现场讲解案例,在抽奖问答等游戏方式中传播信访知识,使得信访知识更加接地气,群众更容易接受。在活动过程中,我局社工充分发挥教育者的角色,向群众提供信访知识,并进行通俗易懂的解释,让群众学习有关信访知识,并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给予意见和建议,帮助群众获得新的认知,预防群众进行非理性信访。
二、关于建立多元化的社会救助制度
(一)设立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经费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的决策部署,继续全面深入推进“事要解决”,促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和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我局专门设立了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经费,制定《东莞市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积极推动解决长期积累、久拖未决、难以划分责任主体的特殊疑难信访问题,特别是对事关民生的“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等特殊疑难信访个案实施适度救助,把信访专项经费使用与落实政策、化解矛盾、疏导教育等多种措施相结合,确保“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二)设立访前法律工作室法律咨询以及申请法律援助服务
为进一步深化诉访分离工作机制,在访前法律工作室的基础上,我局断整合法律援助、法律服务资源,加强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法律援助工作。2017年7月21日,市法律援助信访工作站在市人民来访接待厅正式揭牌成立。市法律援助信访工作站由市信访局和市司法局共同设立,设在市人民来访接待厅访前法律工作室内。主要工作职责是开展法律援助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对信访人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初审并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报送,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在接待来访群众期间,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向信访部门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对提出无理信访诉求的,做好信访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市法律援助信访工作站的成立是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诉访分离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多方参与、有机衔接、优势互补、合力共赢的多元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下来,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将整合资源、强化合力,在充分发挥市访前法律工作室甄别审核、衔接协调功能的基础上,通过为信访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其依法依规理性反映诉求,不断巩固强化涉法涉诉信访事项退出普通信访领域后有效善后衔接工作成果,加快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进程。
三、关于正确认识合理引导依法处理群体事件
(一)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退出普通信访领域后有效善后衔接机制
群众信访反映问题无论属于哪种类型,最终目的都是为解决其诉求。日常工作中,绝大部分的信访案件属于涉法涉诉类,不属于行政机关信访受理范围。为切实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早在2015年,省委专门发文要求开展党委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退出普通信访领域后有效善后衔接机制试点工作,2016年下半年全省全面铺开。我市作为7个试点地区之一,主要围绕“四化”,推动善后衔接扎实有效。一是分解工作任务,推动责任落地严实化。加强试点工作11个子项目的任务分工,倒排工作期限,推动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信访局等成员单位的责任落实。注重以点带面的作用,指导各镇(街道,园区)完成访前审查甄别、涉法涉诉事项善后衔接联系、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衔接配合、会商协调、帮扶救助、善后衔接工作督查、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等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二是细化机制分类,推动善后衔接常态化。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建立健全24项工作机制,并形成合计4万多字的制度汇编。工作机制涵盖访前审查甄别、善后衔接联系、案件办理衔接配合、会商协调、帮扶救助法律援助、依法处置、督促检查等各个方面,初步构建善后衔接日常工作制度体系。三是依托信访信息系统,推动业务流转电子化。对群众来访事项一律登记录入东莞市信访信息系统,准确甄别事项性质,分类处理,分别转送相应的政法机关、仲裁机构、行政复议机关,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办理,案件流转衔接全程实行电子化,确保办理留痕、衔接畅通、反馈可查。四是合理配置资源,推动衔接配合无缝化。针对我市劳资纠纷和政法类信访问题多发的现状,安排市人力资源局、市公安局指派1名副科级干部在市人民来访接待厅常驻值班接访群众,现场受理劳动争议、公安机关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实现无缝对接。同时,在市人民来访接待厅开设专门办公区域,直接用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收案室办公场地,实现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向行政复议部门的零距离移交。
(二)探索建立访前法律工作室,引导群众理性维权
我局按照“三个一”工作法,进一步加强市访前法律工作室管理,切实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和信访事项审查甄别工作。一个工作室,两种特色服务。一方面,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精心选聘实力较强的律师事务所团队进驻,每天对群众来访反映事项进行审查甄别,应群众需求,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衔接引导,并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引导其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代理服务。另一方面,提供专业社工服务。遴选具备信访工作服务经验的社工,充分发挥独立第三方的优势,开展信访知识宣传活动,对重点信访群众开展一对一心理咨询辅导服务。一次接访,律师、信访、社工综合衔接到位。对每一宗群众来访案件,至少安排1名律师、1名信访工作人员和1名社工联合接访,经过律师现场审查甄别,属于普通信访事项受理范围的,直接交由信访部门按照普通信访工作流程办理;属于政法机关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准确引导分流到对应的部门办理;属于应当通过讼、行政复议、仲裁途径解决的事项,由律师解释详细的法律规定,引导群众通过协商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不能达成一致的,引导群众向相应的审判机关、行政复议机关和仲裁机构提出;属于其他综合类事项的,由信访部门联合律师、社工、属地或属事责任单位进行联合调处。一次登记,善后衔接贯穿全程。市访前法律工作室第一时间将群众来访事项登记录入东莞市信访信息系统,并将分类转送、受理告知、办理答复、结果反馈等案件办理衔接全过程在系统内流转,严格按《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防止推诿扯皮、拖延不办,有效保证了各项工作的规范性、时效性。
(三)积极开展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制定及公布工作
《关于推进市县两级开展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通知》(粤信联办发〔2016〕5号)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统一认识,研究部署落实有关工作,2017年3月31日前已完成全市信访法定清单制定及公布工作。主要情况如下:
1. 统一认识,内化责任。(一)召开专门会议传达文件精神。通知收悉后,我局迅速召开局务会议进行传达,并讨论有关落实措施,统一思想认识。一方面是把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作为加强我市信访工作自身改革的重要内容来抓,及时将不属于信访部门处理的事项退出信访渠道。另一方面,把通过法定途径处理信访投诉请求作为“法治信访”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提升信访服务水平。(二)下发通知,明确具体工作。指定办信和复查复核科负责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具体工作。根据省文件重新编写工作内容,向市直有关部门下发《关于开展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通知》,除要求按时完成该工作外,还要按时向社会公开,清单内容(盖章)PDF版及电子WORD文档版同时报我局备案,确保如期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三)纳入市政府主要目标任务。2017年2月,我市将制定信访投诉请求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清单,实施信访诉求依法分类处理工作纳入《2017年市政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印发全市各单位,并将完成情况作为市委市政府考核各单位的重要依据。
2. 顺利完成清单制定及公布工作。目前,我市37个部门已全部完成“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制定工作,各部门除按各自方式公开外,我局已同时集中在“东莞市网上信访大厅”公布上线。
3. 主要经验做法。一是大部分职能部门高度重视,部分职能部门在参照省直部门的清单外,还召开了座谈会进行了较深入的调研,听取了下属部门的意见与建议形成初稿,召开局务会议讨论通过,形成文件后,下发下属单位执行。二是我局高度重视,督促有关部门按时完成清单制定工作,对个别不合要求的清单,坚决退回重新制定,确保全市信访法定清单的质量。三是在清单制定过程中,上级职能部门刚好出台了新的政策法规,涉及类似情况,我局积极与职能部门沟通,暂不发布涉及最新情况的清单,待有关部门研究协调妥善后,及时对现有清单进行更新完善。
东莞市信访局
2018年4月17日
答复单位: 维稳办
答复文号: 20180186
答复日期: 2018年04月23日
联 系 人: 维稳办
联系方式: 22839033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关于民盟市委会《关于完善基层维稳和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的建议》的答复
民盟市委会:
《关于完善基层维稳和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感谢贵会对基层维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提案建议,我办会同市信访局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其成效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为统领,抓住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重点整治,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有力确保了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实现了省委提出的“四个不发生”目标,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了良好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我市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三连冠”,首次获得全国综治最高荣誉“长安杯”。
(一)注重源头防控,全力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强化风险预警,完善源头防范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广泛开展领导干部带案下访、上门探访、重点约访、分类接访等活动,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持续升级优化企业风险预警系统,健全欠薪企业主会议制度和企业信息员制度,加大对企业的前置监管,从源头上消减劳资纠纷潜在问题。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供给,着力解决教育、就业、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发生。二是坚持专案突破,促进重大矛盾化解。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重大涉稳问题和突出信访隐患个案,由市领导包镇督导化解,严格落实各镇街各部门领导包案化解责任。深入开展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十二大专项行动”,聚焦基层农村两委换届选举、涉农涉土、涉环保、涉经济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着力加强基层治理,解决了一批影响基层稳定的源头性问题。2017年,全市各级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共排查矛盾纠纷7045宗,成功化解6470宗,化解率达91.83%;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同比下降2.38%,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人力资源部门处置的涉劳资纠纷引发的3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同比下降50%。三是筑牢底线防线,推进信访难题治理。严防死守工作底线,成立工作专班,筑牢离粤点、进京点、落脚点、信访点“四道防线”,妥善处置了一批到省进京上访苗头和事件。扎实推进省交办的重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逐一成立个案化解专班,研究个案化解方案,目前已全部妥善化解。四是严格落实“三同步”,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出台《东莞市关于重大敏感案事件舆情应对中同步做好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工作的实施办法》,加强网络舆情引导。
(二)坚持打防结合,着力维护公共安全。一是打击“重点案”。2017年,全市110接报违法犯罪警情同比下降19.48%,立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4.25%,受理治安案件同比下降11.91%,实现接报警情、立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三降”的良好局面。我市“飓风2017”专项行动总体成效在全省处于优秀等次。二是防好“重点地”。排查确定治安重点地区31个、突出治安问题34个,督促相关镇街对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进行挂牌整治、及时整改。三是管好“重点领域”。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工程建设、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整治,实施高等级风险点危险源有效管控,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四是控好“重点人”。全面摸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底数,目前全市共登记在册患者2.91万人,其中三级以上严重患者821人;全面落实监护人责任和监护补助政策,市、镇两级财政共设预算2886.9万元专项用于监护补贴。加强对762名社区服刑人员、1514名刑满释放人员、60309名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排查梳理、建立台账、救助救治、管理教育等工作。全面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实现了镇街社区矫正中心全覆盖。
(三)创新社会治理,扎实推动长治久安。一是全面推进“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依托“智网工程”,大力推进市镇村三级指挥调度平台建设,建成1个市级、33个镇级“智网工程”指挥调度中心(综治信息化中心)和599个村级“智网工程”指挥调度工作站。不断优化网格划分,全市基础网格总数优化调整为2958个,配置网格管理员9756人;全市入格事项增至20大类83项,主要涉及消防、食药监、安监、卫生监督、社会治安、社区服务等内容。信息系统建设稳步推进,基础数据库、云计算平台、指挥调度系统、“智网工程”手机APP均已投入使用,并实现与省综治信息系统无缝对接;网格管理员正式进入信息化作业阶段,全市已完成建筑物建档121万条,开展业务巡查241万次,发现并上报问题线索14.15万条,完成事件处置6.99万宗。二是全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成立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及联网应用(“雪亮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推进学校、医院、城市交通枢纽、治安盲区等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一类高清视频点达12053路,二类视频点15780路,地铁轨道视频点1191路,公交站台视频点377路,共30573路视频图像全部实现互联互通。推进公共安全监控视频的联网应用,市级综治信息中心接入全市公安视频资源2.9万路,镇、村两级综治信息中心也已接入辖区公安视频专网,实现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的实时访问,一旦有重大案事件发生,各级综治信息中心可随时调取当地监控画面进行查看和研判。三是努力构建全民创安格局。深入开展“全民创安•一呼百应”工作,2017年通过“一呼百应”机制,群众提供案事件有效线索2654条,救助走失人员1496人,奖励1169人次,发放奖励金63.56万元。四是强化第三方调解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市医调委、交调中心等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2017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10253件,调解成功率98%。其中,市医调委今年共受理案件225宗,调解成功222宗,协议履行率及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2017年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市交调中心2017年共受理案件43宗,成功调解41宗。大力发挥东莞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作用,为群众提供各类公益法律服务。继续发挥“莞香花”、“白玉兰”、“心灵驿站”等知名社工服务品牌机构的积极作用,发动多元力量参与矛盾化解。引导异地商会充分发挥在完善社会服务、参与基层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异地商会的大力推动下,妥善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截至2018年3月底,我市现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241个(其中,交通事故7个、医疗纠纷12个、劳动争议13个、物业纠纷74个、消费纠纷32个、大型集贸市场55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250人。五是大力打造友善之城。结合东莞“陌生人社会”的特点,突出“人”的核心要素,培育践行“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友善主题宣传、关爱贫弱群体、关爱外来务工人员、全民慈善、志愿服务、乐善平台布建、友善环境营造和市外帮扶等“八大行动”,深入推进友善社区、友善企业、友善窗口、友善小区创建,把东莞建成崇德向善、包容共享的“友善之城”,社会和谐共融明显加强,得到了中央文明委的高度肯定。
(四)加强法治建设,提升依法治理能力。一是强化法治责任落实。出台《东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建立市委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中国共产党东莞市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建立“阳光普法网”,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纳入年度考评,年度学法考试扩大到全市。压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责任,全市驻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接访咨询10209件,开展“送法上门”1880场次,协助所在村(社区)追回拖欠款8398.4万元。二是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在全市32个镇街建立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定实施《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东莞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及2017-2021年立法规划(草案)》,《东莞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通过市委常委会审议,《东莞市出租屋治安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稿)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认真抓好2016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整改,督促市镇两级政府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取消行政审批事项65项,完成市级部门865项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在全省率先实现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12345”政府服务热线系统平台受理效能投诉733件,处理率达100%。全面推动各镇街和市直部门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实现常态化。四是坚持公正阳光司法。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组建以资深法官名字命名的新型独立合议庭。市第一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市检察院挂牌成立我省首个派驻水乡环境保护巡回检察室,率先在全省完成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561宗,接待来访群众9950人次,为受援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399万元,市法律援助处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72宗,救助困难群众106人,发放救助金额302万元。五是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广东省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共67项,出台《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构建科学市场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深入探索打造与国际高标准相对接的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工作,我市有5项经验被商务部等十三部门向全国推广,在12个试点城市和区域中排名第一。设立知识产权松山湖巡回审判庭和知识产权(家具)巡回审判庭,设立3个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工作站,进一步加强了对创新创业主体的保护。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结民商事案件66249件,解决诉讼标的金额334.53亿元。六是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提前一年完成省法治镇(街道)创建任务,397个村(社区)达到省级法治创建标准,创建比例达68%,远超省要求50%的创建任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镇街,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有专业知识、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发挥驻村居公益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免费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截止2018年3月,全市驻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接访咨询46117件,开展“送法上门”8334场次,为村(居)出具法律意见书2202件,为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5件,参与调处纠纷2310件,协助所在村(社区)追回拖欠款34137.3万元。市公安局探索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推进治安纠纷矛盾调解,通过统一公开招投标购买律师事务所调解服务,经司法行政机关培训、考核后,进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室7×24小时开展矛盾纠纷调解,每个驻所人民调解室按不少于4名人民调解员、每个镇街(园区)司法行政部门1-2名调解骨干和团队管理员配备标准配置,全市共125个派出所。
(五)扩大普法宣传途径,建立以案释法平台。一是结合“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将以案释法工作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推动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落实以案释法主体责任,通过公开审判、典型案例发布、诉前诉后答疑等方式,组织开展常态化、规范化的“以案释法”活动。二是在本土主流报刊《东莞时报》上开设“以案说法”专栏。选登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进行发布, 2017年,以案释法专栏共刊出110期,受到广大群众欢迎。同时,广泛利用微信、微博、阳光普法网等开展以案说法工作,为公众开辟多样化的学法渠道,为广大群众编印了《以案释法》《生活与法》等“七五”普法系列书籍。三是组建并充分发挥“七五”普法讲师团、普法文艺宣传队、律师村(居)法律顾问等队伍作用。选择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通过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形式,开展以案说法,实现以法论事、以事晓理。四是重塑法治信仰。充分发挥市普法办的统筹协调作用,将重点对象学法工作(包括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外来务工人员,村居民)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同时,结合“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工作要求,督促全市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培养全民法治信仰,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来,我们将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理清思路、突出重点,深入推进平安东莞、法治东莞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是以防范化解管控风险为重点,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风险隐患排查研判,落实维稳第一责任,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加强社会矛盾专项治理,对重大社会矛盾纠纷,严格落实领导包案,限期化解、防止成势,坚决阻断一般矛盾向政治领域传导。加强重点领域政策研究,加大政策性批量性化解力度,切实促进矛盾纠纷减存量、控增量。
二是以强化重点整治为突破口,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深入开展“飓风”专项行动,严防严打暴恐活动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针对“两抢一盗”、网络电信诈骗、毒品等突出犯罪,打防管控多管齐下,确保全市刑事立案持续下降。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范,突出重点场所安全隐患整治和消防安全检查,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加强校园等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和公交、地铁、铁路等公共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以“智网工程”建设为牵引,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全力加快“智网工程”建设,完善市镇村三级作业指挥调度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不断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和问题隐患处置效率。依托“智网工程”整合多方力量,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多综合服务。扎实推进“雪亮工程”建设,重点抓住“建、联、管、用”四个环节,努力实现城乡视频监控一体化。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有效发挥第三方调解、异地商会等的作用,着力构建多元共治格局。加强平安文化建设,树立“平安善中来”的理念,以打造“友善之城”为抓手,倡导人人友善,最终实现人人平安。
四是以促进和谐善治为目标,进一步深化法治东莞建设。大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稳步推进广东省法治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工作,争取每个镇街形成1-2个创建示范点。建立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联动机制,在外来人员来莞前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平安宣传、法治教育。
中共东莞市委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
办理单位: 维稳办,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