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单位: 市规划局
答复文号: 东规议函〔2018〕58号
答复日期: 2018年05月03日
联 系 人: 市规划局
联系方式: 2238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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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东规议函〔2018〕58号
关于报送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176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城管局: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会议第20180176号提案《关于将东莞市建设成为智慧停车示范城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建设智慧停车示范城市的建议,我局正在组织编制《东莞市近期停车改善及发展规划》,其主要内容包括结合我市机动车增长态势,合理预测中心城区停车需求,开展路内与路外停车管理政策研究,科学规划停车设施建设等,将在规划层面上积极配合智慧停车的建设。
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5月2日
(联系人:沈穗湘,电话:22330419、18826803428)
答复单位: 市城管局
答复文号: 东综管函〔2018〕1304号
答复日期: 2018年07月17日
联 系 人: 城管局
联系方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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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B ):类
东综管函〔2018〕1304号
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80176号提案的答复
黎俊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东莞市建设成为智慧停车示范城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即对我市停车位现状开展摸底调研以及对建设“智慧停车”系统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研究。
针对东莞市目前的路边停车多头管理、分区而治、车辆违规停放、停车数据缺少数据发布渠道等问题,我局建议建立一套完整的“智慧停车”管理系统。系统在结构上可分为智慧路边停车系统、路外停车联网收费系统以及静态交通大数据体系3大部份。
一、智慧路内停车管理系统
打破现有的管理模式具有的局限性,建立以“车位检测器/高位视频采集器+云管理平台+手机APP”的模式,实现“人”、“车”和“泊位”三位一体的智慧化管理。定制停车运维管理系统,归集数据,挖掘并分析,为管理者提供城市级的道路、泊位、设备、人员的监控和调度管理的功能,通过多维度的报表立体呈现财务、运营、人员等信息为管理者提供运营建议。车位信息联网,通过APP、微信公众号等向车主发布,引导车主停车,提供车位导航路径,减少无效车流,提高车主停车效率,为动态交通加速去堵。
二、智慧路外停车场管理系统
路内泊位解决短时停车,路外停车场解决长时停车。建立东莞智慧停车一张网,路内泊位与路外停车场结合使用,为车主提供多类型可选择停车资源,缓解泊位供需不平衡。对停车场进行智能化升级和运营管理,充分利用视频车牌识别、人工智能、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兴技术,为市民驾车出行提供停车位的预订、导航、诱导、支付等一体化功能,帮助驾驶员快速寻找到合适的停车位,从而减少在路上行驶的车数量,缓解道路拥堵。
三、静态交通大数据体系
打造一套打造可扩展可升级的一体化静态交通大数据体系,将海量的数据从多个维度(业务、区域、时段、财务、设备、人员、泊位等)提供专业化的报表分析,帮助找政府了解静态交通现状,整体调控城市静态交通,为城市动态交通管理决策提供支撑。同时,该体系能接入分时租赁、共享单车、充电桩、车后市场等服务,并为城市监控平台、交警稽查平台、智慧城市平台共享数据,助力建设智慧东莞。
项目实施计划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项目示范区建设
开展示范区项目,搭建智慧路边停车平台,先期将挑选热点路段路边停车位,并对区域内车主进行宣传推广,建立路边停车以临时停放为主的停车机制。
第二阶段:全面推广
政府主导进行全面推广,出台管理机制和办法,推动全市范围内所有路内泊位接入智慧停车管理平台。
第三阶段:静态交通一体化
基于智慧路边停车平台,建设静态交通一体化管理平台,将全市路内泊位、路外停车场纳入平台进行统一管理,为停车设施规划、城市微卡口、调整片区停车需求等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计划以东城街道和南城街道作为“智慧停车”系统建设试点,进一步形成具体建设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定,申报2019年度市级财政投资电子政务项目。
领导签名:
承办人姓名:陈善钊
联系电话:28331002、13763233260
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8年6月5日
答复单位: 交警支队
答复文号: 东公交函〔2018〕133号
答复日期: 2018年04月20日
联 系 人: 交警支队
联系方式: 13509021156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17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城管局: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0176号提案《关于将东莞市建设成为智慧停车示范城市的建议》收悉,根据我支队职能,现将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长,停车设施不足与停车需求大的矛盾日益突出,由此引发的机动车乱停放的问题对道路交通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针对日益突出的机动车乱停放问题,交警部门采取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对机动车占道停放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一季度查处的违法停车总量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1%,但由于停车难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交警部门的执法只能治标不治本。对于机动车乱停放的问题,必须要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综合治理,通过增加停车位和加大执法力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对于提案中提出的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规范停车位管理,提高停车位使用率,缓解停车难的问题,我支队表示赞同。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我支队将结合交警部门的职责积极配合落实。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4月18日
答复单位: 发展和改革局
答复文号: 东发改函〔2018〕520号
答复日期: 2018年04月04日
联 系 人: 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方式: 22830933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关于对第20180176号提案意见的函
市规划局:
根据政协委员黎俊东提出的20180176号《关于将东莞市建设成为智慧停车示范城市的建议》的提案,现将我局意见反馈如下:
智慧停车项目属于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范畴,智慧停车项目有助于推动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对于提案人提出建设全市车位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议,我局无不同意见,并将配合主管部门积极支持平台建设。
此外,建议智慧停车项目结合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有关要求,充分考虑为新能源汽车提供专用充电停车位的情况,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停车位的识别功能,防止充电车位长期被传统汽车占用。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4月4日
办理单位: 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发展和改革局,交警支队